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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公布2012侵權盜版十大案件

2013年04月16日18:29    來源:中國青年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公布2012侵權盜版十大案件

  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今天公布了2012年以來查處的侵權盜版十大案件。

  十大案件是:北京“3·11”制售盜版圖書案、天津“5·04”販賣盜版及淫穢光盤案、黑龍江哈爾濱“4·14”制售非法音像制品案、江蘇常州“11·11”侵犯著作權案、安徽宿州“9·27”網上銷售盜版出版物案、安徽阜陽“4·25”制售盜版光盤案、山東濟南“12·13”網游私服侵犯著作權案、河南獲嘉縣“1·13”侵犯著作權案、貴州貴陽“5·16”銷售非法光盤案、四川成都“10·12”批銷盜版音像制品案。

  據了解,北京“3·11”制售盜版圖書案趙某以侵犯著作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3萬元﹔天津“5·04”案主犯黃某以侵犯著作權罪和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3萬元﹔黑龍江哈爾濱“4·14”案主犯戚某以侵犯著作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320萬元﹔江蘇常州“11·11”侵犯著作權案主犯金某、胡某以侵犯著作權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並處罰金36萬元、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並處罰金33萬元﹔安徽宿州“9·27”網上銷售盜版出版物案主犯周某以銷售侵權復制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並處罰金40萬元﹔安徽阜陽“4·25”制售盜版光盤案主犯李某以銷售侵權復制品罪(未遂)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60萬元﹔山東濟南“12·13”網游私服侵犯著作權案主犯韓某以侵犯著作權罪被判處3年3個月有期徒刑並處罰金15萬元﹔河南獲嘉縣“1·13”侵犯著作權案主犯左某等5人以侵犯著作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至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並分別處14萬至2萬元不等的罰金﹔貴州貴陽“5·16”銷售非法光盤案主犯譚某等3人以侵犯著作權罪和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被判處9年至4年不等有期徒刑,並分處數額不等的罰金﹔四川成都“10·12”批銷盜版音像制品案主犯陳某等4人以銷售侵權復制品罪被判處1年6個月至9個月緩刑9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9萬元至3000元不等的罰金。

  全國“掃黃打非”辦有關負責人介紹, 2012年以來,全國收繳侵權盜版出版物4000多萬件,破獲侵權盜版案件5331起,其中全國“掃黃打非”辦會同公安部、國家版權局、最高檢、最高法等部門聯合對36起重點案件進行挂牌督辦,依法嚴懲了一批制售盜版的違法犯罪分子。(記者劉聲)

(責編:陳苑、許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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