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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網編輯作者傳播淫穢色情信息案一審宣判

三名被告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和一年六個月

2015年06月26日17:24  來源:人民網-文化頻道  手機看新聞

人民網北京6月26日電 (王鶴瑾)6月26日,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對北京新浪閱讀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原創運營部編輯彭波傳播淫穢物品牟利案,簽約作者譚興祚、喬有福制作、傳播淫穢物品牟利案進行了一審宣判。以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判處彭波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罰金人民幣五千元﹔以制作、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判處譚興祚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判處喬有福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罰金人民幣二萬元,並判決追繳沒收譚興祚、喬有福的非法所得。

2014年4月,北京市“掃黃打非”辦公室會同公安、文化執法等部門對北京新浪閱讀信息技術有限公司運營的“新浪網讀書頻道”進行聯合執法檢查,發現“新浪網讀書頻道”向公眾提供多部宣揚淫穢、危害社會公德、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互聯網作品。北京市公安局於檢查當天對新浪閱讀公司編輯彭波等多名涉案嫌疑人予以刑事拘留,之后又對新浪閱讀公司簽約作者譚興祚、喬有福等犯罪嫌疑人予以刑事拘留。

經查,2013年8月,被告人彭波入職北京新浪閱讀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擔任原創運營部編輯,負責對原創作品進行審核,並與作者溝通簽約。2013年12月30日,彭波與個人作者吳某某(另案處理)簽訂協議書,吳某某授權北京新浪閱讀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將其創作的小說《縱橫鄉野都市:狂猛小三爺》制作成電子出版物並在互聯網上發行。經北京市公安局對該小說進行審查鑒定,認為存在淫穢內容。經查,該小說在互聯網上共發行103章,實際點擊次數折算為13897次。2013年8月,被告人喬有福與北京新浪閱讀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簽訂合作協議書,后該公司將喬有福創作的小說《鄉村小子獵美記:山野獵婦》通過新浪網讀書欄目在網絡上公開發表並銷售。同年10月,被告人譚興祚與北京新浪閱讀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簽訂合作協議書,后該公司將譚興祚創作的小說《命犯桃花:女校男醫師》通過新浪網讀書欄目在網絡上公開發表並銷售。經北京市公安局對兩部小說進行審查鑒定,認為存在淫穢內容,為淫穢小說。經查,喬有福的小說單章購買次數為62524次,共計獲利24695.9元﹔譚興祚的小說單章購買次數為112317次,共計獲利9164.29元。

法院在判決中指出,彭波、譚興祚、喬有福到案后均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且譚興祚、喬有福具有自首情節,法院在綜合考慮定罪量刑情節的基礎上,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責編:吳亞雄、許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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