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文化

同方知網等擅將資源"上網" 被中國文著協會起訴

2017年08月03日08:44 | 來源:中國新聞網
小字號
原標題: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提首起維權訴訟 到底是因為啥?

  近日,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起訴《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電子雜志社有限公司和同方知網(北京)技術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權一案,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據悉,此案系文著協提起的首起維權訴訟。

  圖片來源:海澱法院網截圖

  據文著協介紹,目前,知識資源數據庫生產企業通過向報社、期刊社購買報紙、期刊同期電子版的方式和其他渠道,獲得新聞作品、文學藝術科學作品等海量知識資源。但許多報刊社沒有得到作者或權利人的許可,不能對作者的信息網絡傳播權等權利進行轉授權。對於沒有得到明確授權的作品,知識資源數據庫企業在網絡平台予以收錄、傳播、銷售,是對權利人的侵犯。

  2016年5月,文著協代表會員和權利人正式向中國知網的運營方同方知網(北京)技術有限公司、《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電子雜志社有限公司發出函件,要求盡快解決涉及的著作權問題。一年多時間裡,文著協與其交涉多次,但對方都沒有提出解決問題的具體方案。2017年7月,文著協就上述交涉涉及的著作權問題,將中國知網告上法庭。

  文著協表示,中國知網未經許可使用的作品中,涉及文著協會員權利人的作品數量眾多。此次,文著協選取會員汪曾祺先生的著名短篇小說《受戒》,就該作品涉及的著作權被侵犯問題提起訴訟。

  公開資料顯示,《受戒》首次發表於1980年,后被多家期刊轉載,作為著名作家,汪曾祺本人也在國內外文壇享有很高的知名度。

  文著協介紹,汪曾祺先生及夫人去世后,其包括《受戒》在內的全部作品著作財產權由三個子女繼承,現汪曾祺子女為文著協會員,授權文著協集體管理包括《受戒》在內的所有文字作品。《受戒》的權利人並未將信息網絡傳播權許可給相關期刊,也未許可相關期刊對信息網絡傳播權進行轉授權。

  資料圖:青海集中銷毀10.2萬件侵權盜版及非法出版物。圖為文化執法人員清點侵權盜版及非法出版物,准備銷毀。其實,一些作品的電子版權也與實體書一樣,遭遇侵權問題。中新社記者 羅雲鵬 攝

  據海澱法院網消息,對於本案,原告認為,兩被告未經許可,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提供涉案作品的行為,已經侵權了涉案作品的信息網絡傳播權,且侵權行為時間跨度大,主觀意圖惡劣,給著作權人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請求法院判令被告一和被告二連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5萬元﹔判令被告承擔原告因本案支出的合理費用包括公証費、律師費等費用共計(暫定)1萬元。

  文著協方面在接受中新網記者採訪時表示,短篇小說《受戒》被侵權的情況,在知識資源數據庫平台收錄的作品當中具有典型代表性,也希望通過此案,提醒和警示相關企業合法經營,尊重作品權利人的權益,重視作品的著作權問題。

  對於本案,知名律師楊安進對中新網記者談到,將文字作品數字化在網上傳播,屬於信息網絡傳播權,這是作者享有的著作權權利之一,《著作權法》對此有相關規定。而作品在互聯網的侵權現象早已有之,從2002年開始就越來越嚴重了,歷經的形式有數字圖書館、文檔分享、MP3搜索、視頻聚合等。

  “對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著作權法》中也有相關規定。這些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和成員簽有合同,可以幫其成員管理作品,如要使用成員的作品,可以從該組織處付費獲得授權。”楊安進解釋說,所以,文著協可以替他們的成員作者維權,在獲得專門授權的情況下也可以代其起訴。

  記者通過出版社聯系汪曾祺之女汪朝,但對方表示不方便接受採訪。隨后,記者又聯系了《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電子雜志社有限公司,但截至發稿,未獲得對方回應。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過程中。 (上官雲)

(責編:湯詩瑤、陳苑)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推薦視頻
  • 雲游大家故居:李白故居
  • 《燕雲台》主演談如何解鎖歷史人物
  • 王千源:別丟掉,對表演的熱愛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