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大丰收
――文化部31日在京召开“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古籍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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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2月01日11:37 来源:人民网文化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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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文化频道2月1日电 (记者文松辉)2007年是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丰收年。文化部昨日在京召开“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古籍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文化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周和平通报了这一工作情况,并介绍了2008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思路。
周和平说,近几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关怀下,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人民群众的热情参与,取得了明显进展和积极成效。特别是2007年,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评审工作基本完成,已向社会公示;公布了第一批226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第二批542名国家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将于近期公布;积极探索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先后在闽南、徽州开展了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实验;组织2007年“文化遗产日”宣传展示活动,举办了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展览、演出、论坛活动;首次对长期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工作者、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在巴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成功举办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展示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制定了中国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预备清单,并将于近日公布。短短几年时间,特别是去年一年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得到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工作机制已初步建立并逐步完善,保护经费投入力度持续加大,普查工作初见成效,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正在逐步形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取得了丰硕成果和显著成效。
周和平指出,2007年的工作进展有十个方面,包括:
普查工作初见成效
各地的普查工作正在积极稳步展开,取得了喜人的阶段性成果,并且还探索总结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和做法。截至目前,云南、浙江两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已基本完成。
名录体系初步建立
组织开展了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申报和评审工作,已经征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意见,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目前,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已建立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云南、贵州等省已经基本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名录体系。
传承人保护进展顺利
2007年6月9日“文化遗产日”期间,文化部公布了第一批民间文学、杂技与竞技、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五大类的226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第二批国家级名录项目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和民俗五类542名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已经文化部批准,即将公布。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将尽快出台。
江苏、浙江、陕西、河南等省先后制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
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初见成效
2007年6月9日,文化部命名了我国第一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福建省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2008年1月8日,命名了第二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湖南省的湘西苗族土家族自治州文化生态保护区、青海省的黄南藏族自治州热贡艺术文化生态保护区等正在规划中。
博物馆、传习所建设数量增加
目前,北京、河北、云南、贵州等25个省(区、市)共建立专题博物馆283个、民俗博物馆164个、传习所276个。
组织机构队伍建设
继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成立后,文化部社会文化图书馆司加挂非物质文化遗产司的牌子,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目前,经各地编办批准成立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已达21个。
文化部委托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举办培训班和研究生课程班。
经费投入 2.36亿元助力文化遗产保护
从2002年至今,中央财政累计投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经费达2.36亿元。
2007年,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中央财政投入4000万元资助了169个国家级名录项目。
各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投入力度也在不断加大。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各地省级财政共投入保护经费7164万元,比2006年增长了15%。
“文化遗产日”活动丰富多彩
2007年6月9日我国第二个 “文化遗产日”期间,各地围绕“保护文化遗产,构建和谐社会”这一主题,举办了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展览、演出、论坛、表彰等活动。
文化部组织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珍稀剧种展演”和“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展”等展览演出活动,并与四川省人民政府共同在成都举办了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
首次对长期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工作者、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设立“文化遗产日奖”。
国际交流与合作
2007年4月,温家宝总理访日期间,文化部在日本举办了“守望家园——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场晚会”,受到一致好评。
4月16日至20日,在巴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成功地举办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展示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受到教科文组织和各国代表的高度赞赏。
5月23日至27日,我国承办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特别会议在成都成功举行。
加强与蒙古国的合作,就蒙古族长调民歌工作落实了相关保护措施。
理论研究
先后举办了第二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苏州论坛”、“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国际论坛”以及非物质遗产保护专题研讨会等一系列国际、国内的理论研讨和学术交流活动。
出版《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图典》等。
文化部社会文化司司长张旭、中国国家图书馆馆长、中国国家古籍保护中心主任詹福瑞、中国艺术研究院副院长、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常务副主任张庆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副主任田青、中国国家古籍保护中心专家委员会主任李致忠等相关领导及专家出席了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文化部办公厅主任黄振春主持。
周和平说,近几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关怀下,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人民群众的热情参与,取得了明显进展和积极成效。特别是2007年,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评审工作基本完成,已向社会公示;公布了第一批226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第二批542名国家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将于近期公布;积极探索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先后在闽南、徽州开展了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实验;组织2007年“文化遗产日”宣传展示活动,举办了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展览、演出、论坛活动;首次对长期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工作者、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在巴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成功举办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展示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制定了中国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预备清单,并将于近日公布。短短几年时间,特别是去年一年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得到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工作机制已初步建立并逐步完善,保护经费投入力度持续加大,普查工作初见成效,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正在逐步形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取得了丰硕成果和显著成效。
周和平指出,2007年的工作进展有十个方面,包括:
普查工作初见成效
各地的普查工作正在积极稳步展开,取得了喜人的阶段性成果,并且还探索总结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和做法。截至目前,云南、浙江两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已基本完成。
名录体系初步建立
组织开展了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申报和评审工作,已经征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意见,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目前,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已建立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云南、贵州等省已经基本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名录体系。
传承人保护进展顺利
2007年6月9日“文化遗产日”期间,文化部公布了第一批民间文学、杂技与竞技、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五大类的226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第二批国家级名录项目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和民俗五类542名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已经文化部批准,即将公布。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将尽快出台。
江苏、浙江、陕西、河南等省先后制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
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初见成效
2007年6月9日,文化部命名了我国第一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福建省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2008年1月8日,命名了第二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湖南省的湘西苗族土家族自治州文化生态保护区、青海省的黄南藏族自治州热贡艺术文化生态保护区等正在规划中。
博物馆、传习所建设数量增加
目前,北京、河北、云南、贵州等25个省(区、市)共建立专题博物馆283个、民俗博物馆164个、传习所276个。
组织机构队伍建设
继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成立后,文化部社会文化图书馆司加挂非物质文化遗产司的牌子,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目前,经各地编办批准成立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已达21个。
文化部委托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举办培训班和研究生课程班。
经费投入 2.36亿元助力文化遗产保护
从2002年至今,中央财政累计投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经费达2.36亿元。
2007年,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中央财政投入4000万元资助了169个国家级名录项目。
各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投入力度也在不断加大。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各地省级财政共投入保护经费7164万元,比2006年增长了15%。
“文化遗产日”活动丰富多彩
2007年6月9日我国第二个 “文化遗产日”期间,各地围绕“保护文化遗产,构建和谐社会”这一主题,举办了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展览、演出、论坛、表彰等活动。
文化部组织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珍稀剧种展演”和“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展”等展览演出活动,并与四川省人民政府共同在成都举办了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
首次对长期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工作者、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设立“文化遗产日奖”。
国际交流与合作
2007年4月,温家宝总理访日期间,文化部在日本举办了“守望家园——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场晚会”,受到一致好评。
4月16日至20日,在巴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成功地举办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展示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受到教科文组织和各国代表的高度赞赏。
5月23日至27日,我国承办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特别会议在成都成功举行。
加强与蒙古国的合作,就蒙古族长调民歌工作落实了相关保护措施。
理论研究
先后举办了第二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苏州论坛”、“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国际论坛”以及非物质遗产保护专题研讨会等一系列国际、国内的理论研讨和学术交流活动。
出版《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图典》等。
文化部社会文化司司长张旭、中国国家图书馆馆长、中国国家古籍保护中心主任詹福瑞、中国艺术研究院副院长、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常务副主任张庆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副主任田青、中国国家古籍保护中心专家委员会主任李致忠等相关领导及专家出席了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文化部办公厅主任黄振春主持。
(责任编辑:文松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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