抒雁走了,虽在意料之内,但仍感突然,以至于此刻,坐到电脑前,想为他写点什么,可纵有万千思绪涌动于胸坎,一时间竟茫然失语,不知从何说起。
我与抒雁,自1962年9月一起迈入西北大学中文系的门槛,从相识、相知到相交,至今已是五十载有余。不管是大学念书及文革串联时并肩携手的共同成长,还是毕业后天各一方或是书信、或是电话的精神交流,半个世纪来,两颗心始终是贴得很近很近的。我们的学友之情,其所以能超越时空,靠的是一样东西,那就是诗。抒雁是诗人,而我虽则也曾涂鸦式地写过一些歪诗,但充其量只能算是读诗、爱诗的人。两个人之间,纯粹是一种诗的交情。回忆起来,我们上世纪80-90年代连篇累牍的书信往来,以及此后常常一说就是几十分钟甚至个把小时的电话交流,几乎极少涉及日常生活的层面,而往往三言两语便直奔主题,围绕着诗或者与诗相关的话题展开讨论。
抒雁跟我不止一次提及,他对诗的缘分,从孩提时代即已开始。他出生在关中农村,打小灌满其耳朵的,更多是家人以及邻居大声吼叫或低声哼唱的秦腔。正是那种带着泥土的浑厚与芳香的唱词,伴随着板胡的旋律和锣鼓的节奏,将他引向了诗这一最终把自己的一生都无怨无悔地贴赔进去的生命之旅。
话是这样说,但抒雁在文革中看着满世界的乱象,也曾作出过类似黛玉焚稿的决绝表示。那是在大学毕业前夕,他当着一二知己的面,眼含热泪,一页页撕下并烧掉了多年积存的诗稿。然而,此举对于抒雁,毕竟只是莽撞小伙的一时冲动而已。当他步入社会(先是在宁夏的部队农场锻炼,接着又参军,随之便调到《解放军文艺》杂志社任诗歌编辑)之后,其与生俱来的诗缘不仅重新得以接续,反而一发而不可收。他将诗当作为之痴迷又为之癫狂的事业乃至生命的全部,真正地成了诗界的一位“拼命三郎”。
1986和1997两年,我曾因故两度赴京,与抒雁有过好几次长夜之谈。他在让我分享其写诗快乐的同时,也向我诉说了创作过程中备尝的艰辛与折磨。抒雁拿出他平日放在枕边或装在身上的几个小札记本叫我看。其中之所写,大都是互不关联的片言只语。抒雁说,这是他平时读书或旅行时所思所感的备忘录。有时在街头,他见到、想到什么,就会突然蹲下身来,尽快用铅笔写下瞬间的思绪;有时午夜梦回,忆及梦中由无意识深处跳出的一些妙句,他会突然从床上跃起,拧开灯,按其原样记录在册。此等文字,绝大多数只起了练笔的作用。但也确有少部分,日后被摘出发表,成为名声远播的佳作,如为艾青所激赏的组诗《夏天的小诗》,以及抒雁自己特别看重的《掌上的心》等,即属此例。翻检这些存留着抒雁日思夜想、牵肠挂肚印记的小本子,我不由得想起传说中李贺拴在小毛驴脖子上的那个锦囊来。李贺骑驴觅诗,被后来者称为“呕心沥血”,其实,抒雁又何尝不是如此?世人但见诗作流传后的光鲜亮丽,又有谁得知诗作诞生前及诞生中的心血耗费?柳青有云,文学是愚人的事业。路遥累垮了,倒下了;如今抒雁也累垮了,倒下了。陕西籍的两位“拼命三郎”,各以其小说与诗创作的苦斗生涯,对柳青的话做出了生动的诠释。
2003年岁末,抒雁因直肠癌住院。就在手术前夜,躺卧于病床的他,还居然有心思去构思,并且写下了《无影灯下》这样的诗。我是隔年在西安与抒雁相聚时,才知道他住院手术这件事和《无影灯下》这首诗的。当时,我只是半开玩笑地说了一句:“手术前写诗,你真是不要命了!”是的,抒雁就是这样的人。常香玉称“戏比天大”,而在抒雁那里,则是诗比命大。中国诗歌史上,身处垂危之时,尚能以诗自娱者 ,似乎仅只有为自己预拟《挽歌诗》的陶渊明一人而已。抒雁的《无影灯下》,在认知诗比命大这一点上,足可与陶渊明的《挽歌诗》相媲美。其中所表现的对死亡畏惧感的消解,对死神可能降临的从容与淡定,非大彻大悟的大无畏者,是断乎写不出这样充满英雄气质的好诗来的。
说到此,抒雁与我最后一次见面的情景,顿时历历如绘般浮现于我的眼前。那是六七个月之前,去年夏日的一个午后。抒雁在金花饭店,差党昊开车来接我。推门进去,他正和西安的一位女诗人在谈话。女诗人要出一本诗集,求抒雁为其作序。抒雁已经用铅笔把序写好,二人正就序中的某些措辞交换意见。当时,抒雁一边说话,一边连连地咳嗽,以至于说不了几句,就得停下来,喘喘气,喝口止咳糖浆。而且,我看抒雁的面色,也是从未见过的极度疲惫与憔悴。我的潜意识中,已有某种不祥的预感。然而,因为怕引起他的精神压力,我只是劝其歇一会儿,不要再往下说了。可抒雁却不依不饶,非坚持下去,把要说的话在咳嗽声中说完不可。当初,我对他的固执不是太理解的。现在,当我将这一场景与其一贯的拼命三郎精神链接在一起之后,才明白过来。抒雁固执的背后,无疑是他作为即将上任的中国诗歌学会会长,对中国当代诗歌发展的担当及责任心在起作用。
抒雁之于诗,是一场一生一世的生死之恋。活着时,他为诗,已经做了他能做的一切。如今,抒雁走了,无论是其亲人,还是其好友,都不必过于悲切。因为这对极度疲憊的他,未尝不是一种解脱,一种休息。而且,大家可以想一想,抒雁为什么不迟不早,恰好赶在2月14日西方情人节的一大早出走?往好处想,兴许是喜欢热闹的他,要赶赴西天,去参加一场诗的派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