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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初广州国语教育推行难 新旧教育碰撞激烈

2013年09月17日11:18    来源:南方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民国初广州国语教育推行难 新旧教育碰撞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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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印书馆出版的《新时代国语教科书》。

  1920年1月,北洋政府教育部颁发训令,要求全国各国民学校自该年秋季起,将一、二年级国文改为语体文,以收言文一致之效,从而正式拉开国语教育的序幕。国语教育令颁布后,全国范围内掀起了国语教育的浪潮。这种时代的浪潮,自然也会波及到即便远处南海之滨的广东。

  国语讲习所

  全国性的国语教育运动发起后,中小学国语教育已成为大势所趋。为解决中小学国语师资问题,1921年3月,教育部训令各省,凡师范学校及高等师范均应酌减国文钟点,加授国语,培养国语教师。1922年前后,广州市部分学校已开始实行新学制,并逐步采用与新学制配套的新版国语教科书。

  在此情况下,以粤语教授这种以北方方言为基础的白话文自然成了广州各校国语科教学中面临的一个窘境。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时任广州市教育局局长的许崇清决定由市教育局视导员、语言教育专家赵九畴牵头组建市立国语讲习所,培养中小学尤其是小学所急需的国语师资人才。

  是年,广州市市立国语讲习所正式成立。同年,广州市教育局决定,从1923年秋季起,市内各小学开始实施国语教育。1923年春,市立国语讲习所开始正式举办国语培训班,招收各小学教员入所学习。

  讲习所成立初期只办理普通班(师范班),主要招收对象为在任或曾任市立各校教职员、师范本科毕业生以及主管教育机关的人员。后由于国语教育形势发展,招生范围也逐渐扩大到平民学校教员、政府公务人员以及对国语有兴趣的普通市民。与此相适应,除继续开办普通班外,还相继增开了注音字母补习班、国语研究班。不过,学员因“其环境之关系,作深一层之研究,尚有不能”,国语研究班中最终毕业的只有两届共10人。

  讲习所的建制非常简陋,没有属于自己的教室和办公场所,均系向市立师范学校借用。专职的教职员人数也很少,到1934年时还只有教员4人、职员2人。不过,讲习所属于公立机构,培养中小学教员所需的款项全部由市库教育经费中拨付,因此经费相对充足,对学校教员只收取书籍费、讲义费等费用,学费、堂费以及膳宿费则一律免收。除普通班实行免费外,广州国语所还不时向市民开办免费国语培训班。

  国音教育难以推行

  在教育部通告颁布的同时,商务印书馆出版《新体国语教科书》(八册),这是中国第一部小学国语教科书。接着,商务印书馆又出版了《中等学校用白话文范》(四册),这是中国第一部中学国语教科书。此后,国语教科书大增。

  在此情况下,广东省内已将国文科改为国语科的学校开始陆续采用新式国语教科书。尤其是1922年“新学制”实施后,广东较多新式中小学所使用的教科书就是当时由上海各大书局出版的新式国语教材。到1924年,有人注意到,广州“各坊出版界,已有多种适用之教本”。在省立第一女子师范学校,马鹤天也发现,师范本科一年级甲级的国文课堂上,教员、学生使用的就是当时国内师范学校内通用的《注音通俗白话文范本》。在大埔县,一位中学教员发现,在该县各小学校,文言教科书改白话教科书的风气越来越盛:“比较发达的地方,已完全改用;一般的地方,也在渐次改用。”

  1923年秋,曾亲自参与组设广州市立国语讲习所的许崇清出任广东省教育厅厅长。在当时许多人看来,这无疑是广东国语教育将会得到长足发展的一个重要信号。加之广州国语所成立伊始,即大规模地开办国语师资培训班。因此,市教育局有关人士对于广州在较短时间内普及国语教学持非常乐观的态度。

  显然,这种预测无疑是过于乐观了。对于中国各地民众来说,正确读出标准国音是一个问题。另一方面,由于各地民众日常生活中的口语存在着程度不同的差异,致使当时许多国语教科书中的白话文与一些方言区白话文发音也不相同。针对这个现实问题,黎锦熙曾提出过过渡的办法。他认为,教育部国语令中不提“国语”而说“语体文”,“那是因为国语是要用国音教授的”,“部中恐怕乡村小学,一时没有国音教员,便不妨将本地的方音来读语体教科书”。这也即是说,从普及教育的角度来看,在语音统一和白话文教育之间,优先白话文更符合实际一些。因此,在方音与北京音差异较大的广东地区,方言教育还具有相当强大的势力。在新学制实行后,省内仍有较多学校在施行旧制,使用旧时教本的也为数不少。

  国语教育更实质性的内容是白话文与国音教授,而在广东,很多学校的国音教授则不是很理想。在省立金山中学,国文已然改为国语,但有学生透露,他们念书时还是沿用文言文时代的做法,用土音诵读。学生用方音诵读,显然是教员在课堂教学中长期以方音讲授、读文影响之下的后果。

  在文化教育发达的广州,马鹤天在考察教育期间也发现,市区学校教职员只能以方言讲授的情况并不少见。在参观番禺县立女子高等小学时,由该校学监某女士招待。该女士一开始还非常客气。但因为马鹤天全然不懂广州话,在交谈了几句话之后,该女士大为不悦,弄得马氏不得其解。等到马氏醒悟过来,将欲说的话写在纸上要求与对方笔谈时,被对方断然拒绝。最后,马氏还是一头雾水:是她真的不明白,还是不愿意搭理我呢?

  在市立第十二国民学校,四年级的《国文读法》课堂上,教员讲授《李三和》一课。教员在讲授和与学生问答的过程中均用广州话,马氏不知所然。在市立第二十二高小,二年级的历史课堂上,教员也完全用广东话,马氏根本无法听懂。在省立第一女子师范学校,师范本科二年级的《论理学》课堂上,教员、学生也全用广东话,马氏同样无法理解。

  需要提及的是,广州市的许多国民学校本有意开展国语教学,但苦于“学校教员,谙习国语者无多”,致使国语教授无法实施。岭南大学附属小学之所以较早便能实施国语教授,并非因为其有合格的国语教员,而是到北京专门聘请。岭大附小是教会办学校,办学资金相对充裕,专门聘请北京教员应不存在经费上的问题,但是对于当时多数广州学校来说,显然是不大现实的。

  新式国语教科书并不受教师和家长欢迎

  学校国文改语体文之初,也是新文学刚刚勃兴之时,可供选进小学教科书作为典范文章非常有限。这种国语文本身的不成熟,也使得新式国语教科书很难为国内方言陈杂、语音各异的地方民众欣然接受。

  在广州,有人对当时一些学校采用广州市面上流行的上海各书局的国语教科书表示了疑惑与不满:“实际上课本的内容,多以散碎文字杂凑而成,都是枯燥无味,强迫儿童去读,怎么能使他们产生兴趣呢?”而至于教学方法,也还沿用老旧的一套,“以课本为中心。先生读一遍,学生读一遍。”

  马鹤天在市立第三十三国民学校发现,该校原为平民小学,由学生联合会所办,1920年始改市立国民学校。在一年级的国文课上,教员在讲授《一人两手两足》课,“女教员令学生读讲,多不大了了。”而四年级国文教员课外特别教论说文,“用论说文范作教本,文内故点很多。”

  另外,白话文教育在当时的主要阵地是学校,而在社会领域,如政府公文法律条文,公私请柬,报纸社论,民间墓铭等,文言文的使用远多于白话文。正如当时有论者指出的,“现在社会上,白话文还未通行,正是中了科举时代教育的毒。写起信来,不是古雅的小简,就是骈俪的八行;至于那些寿序、颂词、祭文、挽联,总是虚伪社会生产的虚伪文学。还有些学校,特地请了书启名家,教这一类文字;美其名曰‘实用主义’。”

  陈荣衮的白话教材,在岭南地区受到欢迎。但在广州,他的教材改革的试验成效并不大。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这种教育改革不仅受到官府、士绅的压制,也往往为家长所抵制。在农村学校,新式教材更难得到教员以及家长的支持,他们则主要是从实用的角度来看待文言文改白话文的。“小学低年级国语教科书,装满了大猫、小狗、狐狸、白兔的故事……书坊里只求普遍适用,也不管乡下小孩子学到了有何用处。”

  游移于新旧之间,是许多初级学校在处理文言与白话关系时的一个比较典型的特点。关于这一点,花都县长湖村私立联正高级小学的做法恐怕应算是比较有代表性的。该小学的教师多为清末秀才,有本村人,也有从外地请来的。国语教育令颁布后,学校也按部就班地改国文为国语。但教材的使用情况是,旧课本(八股文)和民国政府部编的新课本同时使用。旧课本只暗地里讲,不用考试,以防督学检查时被发现;新课本公开用,由教师自己命题考试。

  至于比较偏僻的地方,许多学校索性置国语教育令于不顾。在大埔县,“好多风气不甚开通的地方,还是怀疑着,坚不肯用,仍旧拿着古代的‘四书五经’、‘古文评注’,及民国二三年以前审定的教科书来用,以为能够做文言文,自然会做白话文,不必多此一举,徒纷学生的脑力。”这说明,越是偏远的地方,无论是对于来自官方的教育训令,还是对于来自新文化运动反映都不灵敏,学校教育依然依着惯性运行。

  私塾仍沿用旧课程、旧教材

  对于主张国语教育的人士而言,白话文与文言文之间是新与旧、进步与落后的关系。但是,钟情于文化传统的人们则更多地从白话文会导致国粹丧失的角度来保护文言文。

  如果说,一般学校教员实施国语读音确实是一个现实困难而只得放弃是出于无奈的话,那么讲授文言古文则是私塾教员的刻意主张了。事实上,使用的旧课程、旧教材,不仅是私塾先生赖以生存的技艺,也是他们最重要的特长。

  因此尽管有个别私塾中较年轻的老师受新文化的影响,也会跟着国民学校设置新科目,讲授新文学。但是,对于大多数私塾来说,依旧使用旧课程、旧教材。在富商大户荟萃的广州西关,私塾让初入学的学生“必先读《三字经》、《千字文》和《千家诗》等。四书也是必读之书,还多从《古文观止》、《古文评注》中选读文章”。在大埔县,许多私塾先生“将艰深的四书五经让儿童背”。由于这种做法比较普遍,以至于很多人“一见新式课本,便在旁冷笑,以为‘人手足刀尺山’这样浅显的东西不配当课本。”

  新式学校产生以后,私塾一直就为教育主管部门严加管束的对象。不过,在官府的严查之下,私塾教员也学会了与教育主管部门的督学或学监玩“捉迷藏”的游戏。教育局的人来检查,私塾赶快改用新式教科书。教育局的人一走,又用老课本。对于私塾教员来说,尽管他们知道这种做法与“官方”的要求不一致,但他们认为他们所做的是正确的,至少是符合学生家长的意愿的。

  在民国时期的广东,私塾一直是一个极其庞大的教育机构群体。尽管进入民国以后,政府对私塾一直采取整顿、改良乃至取缔政策,但即便是在广州这样的大都市里,在许多学校实施了新学制以后,私塾也还大量地存在。1924年3月,广州市教育局曾对私塾进行调查,市内共有男塾636所,女塾129所,学童3万多人,与公私立小学在学人数相当。

  私塾的大量存在,既有经济方面的原因,也体现了民众对于新、旧教育的理解与教育界存在着较大的差距。无论如何,社会巨大的需求为私塾这种旧式教育的继续存在留有足够的空间,单靠政府一纸禁令显然难以见效。但是,另一方面,私塾的大量存在,无疑又是旧式古文教育得以赓续、白话文教育难以取得进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喻忠恩)

(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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