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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万未经授权作品下架 网络侵权会否故态复萌?

2015年08月05日07:49    来源:文汇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220万未经授权作品下架 喜乎?哀哉!

220万!这是赶在网络音乐版权“生死线”前,由各家第三方平台主动下架的作品数量。据国家版权局发布数据,截至7月31日,全国共16家直接提供内容的网络音乐服务商,主动撤下此前未经授权传播的音乐作品。数据一经发布,乐观者说“重拳砸出实效”,这对我国网络音乐重建版权秩序、推动良好运营生态,具有深远意义。

但我以为,更浓烈的情绪里,应该有震惊,有惭愧,有担忧——为撤档的220万首音乐作品震惊,在三令五申强调版权、三番五次开展整肃的如今,仍有海量侵权行为存在;为下线的涉及网站之广而惭愧,国家版权局数据显示,此次主动下架产品的第三方平台共16家,其中百度音乐撤下64.2万首,一听音乐60余万首,多米40余万首,唱吧29.8万首,九酷音乐14.2万首,喜马拉雅2.8万首,阿里音乐2.6万首,腾讯2.37万首,考拉FM1.5万首,豆瓣8563首,酷我6089首,酷狗5088首,荔枝FM1288首,网易云音乐642首,音悦台319首,乐视178首,常用音乐平台几乎无一幸免,尤其是BAT(百度、阿里、腾讯)这互联网三巨头悉数在列;担忧的是,音乐的知识产权已有保护伞,那么文字与视频作品何时才能走出重灾区?一次“剑网2015”的行动能以重拳砸出成效,那么当集中行动归于常态化,网络侵权会否故态复萌?

打开手机朋友圈,太多的微信号还在乐此不疲地做着传统媒体与传统内容的“搬运工”。当复制、粘贴成为习惯,一方面网络转载沦为著作侵权纠纷的高发区,而另一方面几乎所有的侵犯名誉权、隐私权以及网络谣言事件,网络转载都是推波助澜、扩大事态的帮凶。

业内人士估算,若数字音乐付费全面启动,相关市场规模可达100亿元。那么文字和视频作品呢?被侵权黑洞吞噬的产值谁来埋单?

(本报首席记者 王彦)

(责编:陈苑、许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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