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立法意义深远。
公共文化服务充斥于日常生活的每个角落。从城市里的博物馆、纪念馆,到街道小区中的图书室、健身区,都属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范畴。但“重设施建设,轻管理利用”、城乡发展不均等问题仍在影响着服务质量。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出台无疑为解决问题和乱象、更好地满足公众日益多元的文化需求立了规矩,让“软文化”有了“硬标准”。
有突破不易,但出台法律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是否能实现美好初衷,还得看成效如何。公共文化服务效果好不好,关键看公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有没有得到满足。作为承担公共文化服务的责任主体,政府主导作用不可忽视,这是法律所明确的。社会力量的参与也不容小觑,这也是这部法律的亮点之一。公共文化服务为大家,公共文化服务大家办。要让靠谱的民间力量放心地进来,提供靠谱的文化产品,共同培厚文化土壤。
“未来难预知,但未来可以塑造”。标准定了,规矩立了,多重合力之下,构筑质量兼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也就不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