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鲁生谈传统村落保护:杀鸡取卵式开发必须叫停
记者:在您看来,目前的传统村落保护有什么特点?
潘鲁生:从目前有关研究与调研成果来看,传统村落保护正在推向深入,一是从物质形态的建筑向非物质形态的文化内容深化,从传统的村落样态向内部治理结构、礼俗维系、文化传播、产业样态等纵深层次深化;二是从静态的标本式的紧急抢救向可持续化的发展转化;三是村民的立场和需求、政府的决策和作为、专家的研究和建议、公众的认识和参与,被更加充分地融会在一起,逐渐形成大家共识和合力。
记者:您认为传统村落保护存在哪些主要问题?
潘鲁生:一段时期以来,传统村落遭遇历史性的老化,也遭到破坏性开发。当前,有一个更加致命的问题,就是传统村落本身的空心化空巢化,观念改变了、习俗消失了、人去楼空了,照此发展,还会产生相似的后续问题,最严重的是失去家园的归属感。从这个角度看,目前我们对传统村落村民的关心和保护还不够,国家需要在政策扶持和配套措施上,更好地解决传统村落的空心化问题。具体可对空壳空巢村落进行内容补济,发掘盘活农村文化资源,激活农村文化活力。可以开展传统村落文化宣传,增强村民的文化优越感,专家学者可以组织志愿者,帮助开展乡村口述史整理,修家谱、族谱,留存村落记忆,增强传统村落的凝聚力。同时,可适度发展以村民为主体的乡村游,但要有文化保护意识,让村民享受传统村落保护的红利,增收致富,对于舍大义逐小利、杀鸡取卵式的旅游开发则必须叫停。
值得注意的是,传统村落保护还存在对接不够的问题,需要把专家角度转化为村民需求,把政府决策转化为村民诉求。政府、专家、村民三者仍需协调。
记者:从2014年到2016年,中央财政按平均每村300万元的标准提供114亿元补助资金支持传统村落保护。您认为,资金怎样用到实处?
潘鲁生:中央财政将统筹农村环境保护、“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及美丽乡村建设、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中央补助地方文化体育与传媒事业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专项资金,分年度支持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与此同时,各地的配套政策也需要跟进,更合理地使用资金,进行分类指导、分别对待、分项实施,做到精准化服务。比如我们现在的资金能不能分类使用,从传统村落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设施建设,更精确地落到每一户的房屋修缮,落到每一户村民的实际需要上。特别是在维修队伍上尽可能的培育当地队伍,恢复民间营造的泥瓦工、木工艺人。
总之,保护要回归到村民身上,要培育当地的保护队伍,形成共同维护传统文化资源的力量。为此,建议尽快出台我国“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条例”。明确传统村落的认定、评估和保护的原则问题,划定保护红线。进而是明确传统村落保护的实施机构和主体责任,确立科学、系统的传统村落保护措施,并明确传统村落保护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记者:下一步如何更好地进行传统村落保护?
潘鲁生:传统村落历经成百上千年发展,是一种文化血脉相连的生命机体,更是一种具有丰富性的生态系统。我们必须从文化生态系统的角度看待传统村落保护问题,从保护文化生态系统的综合因素和纵深层次上保护传统村落。特别是结合“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发展机遇,做好传统村落的文化生态的普查与分析,结合文化生态开展生产生活规划和建设发展。
《 人民日报 》( 2015年01月15日 18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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