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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购销为何成腐败重灾区

本报记者 刘阳
2016年01月21日07:52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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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电视剧购销为何成腐败重灾区(文化脉动)

  人民视觉

  2015年11月开庭的安徽广播电视台原台长张苏洲涉嫌受贿、贪污一案,不仅暴露出安徽卫视疯狂播出电视剧背后的秘密,也揭开了国内电视剧购销行业腐败的冰山一角。当前,电视剧购销已经与工程建设、广告投放一起,被业内视为广电系统三大腐败重灾区。

  送礼、挂名、发工资,贪腐手段形形色色

  近日,安徽广播电视台原台长张苏洲涉嫌受贿、贪污一案开庭。检察机关指控,张苏洲从2006年至2014年,在担任安徽电视台台长、安徽省广电局局长、安徽广播电视台台长期间,受贿1139.6万元人民币、4.7万美元、17.9万元购物卡及价值107.2万元的金条等财物,侵吞公款339.3万元。此前,张苏洲的多名前下属已因涉案被审理。据了解,这起案件中最引人瞩目的腐败领域是电视剧购销。

  办案人员发现,安徽广播电视台近年来的电视剧采购量明显超出了实际需求。据统计,该台2011年至2013年共采购电视剧327部,总价24亿元。为了将如此巨量的电视剧在合同期内播完,该台卫视频道每天播出电视剧10集以上。即便如此,到2014年8月,安徽广电还有21部总价值2.1亿元的电视剧来不及播,库存积压非常严重。

  业内人士透露,电视剧购销环节滋生的腐败行为并非安徽广播电视台独有,而是业内早已熟知的“潜规则”。2014年,南京广电集团原影视剧部主任于勇、辽宁广播电视台原节目购销中心主任李宠等纷纷落马,都与电视剧采购中的贪腐行为有关。

  在过去几年与一些电视剧购销人员的接触中,记者也对电视剧购销环境的贪腐现象有所见闻。举例来说,一些电视台负责电视剧采购的人员往往在发行商面前颐指气使,对于前者来说,后者就像一个贴身的钱袋子:前者请客吃饭,后者负责埋单;前者逛商场买奢侈品,后者也紧随其后负责掏钱……但显然,与那些巨额贿赂金额相比,记者看到的仅仅是贪腐行为中的极小部分,却足以见得其贪腐心态之坦然与行为之嚣张。

  “针对不同级别的电视台,制作公司的行贿手段也各不相同”,某卫视电视剧采购负责人说,“为登陆一些小电视台或地面频道,他们会给审片、采购人员送些小礼,但如果想敲开一些大台或者卫视的大门,则会直接开出回扣,或让台领导挂名制作,从而给其‘发工资’。通常,一家电视台的采购主管不会只接受一家制作公司的行贿,毕竟,谁的剧能播,谁的剧不能播,全凭采购主管一句话。”

  剧多、权重、不透明,小圈子里有大权

  一个看似寻常的买卖环节,何以滋生如此严重的贪腐?

  业内人士表示,权力寻租正是这个问题的症结所在。

  多年以来,我国一直位居全球电视剧产量第一大国,每年生产的电视剧约有1.5万集左右,但每年能在电视台播出的新剧只有半数。

  具体到电视台的买片环节,每个电视台都会收集行业信息,采购符合本台需要的电视剧,如湖南卫视的定位是青春、东方卫视的定位是都市时尚等。电视台会根据受众群体、播放定位等因素,列出一份详细的审片表格,里面会有演员阵容、主题内容等细化项目。依据这些内容,工作人员会进行打分,挑选出最终决定购买的电视剧。此外,一些更为强势的电视台在一些重点项目采取的方式是更早介入,即在制片方刚刚提出项目策划意向时就安排电视台的制片人员或采购人员跟进,以保证电视剧制作的内容、风格和水准与电视台的要求相符。但是,由于行业评价标准不明晰、量化弹性大,购销环节的不透明也就在所难免。“一部剧究竟买还是不买,在一些电视台实际就是某些人一句话的事。”一位业内人士说。

  即使电视剧卖出去了,拿回卖剧的钱款也是问题。据了解,传统的电视剧买卖方式是制作公司与电视台签订合同后,电视台分两、三期进行付款。而现状是,电视台的付款周期往往会更加滞后,比所签合同晚付半年,甚至一两年都不足为奇。即便是国内最有实力的几家电视台,也很难保证按时履约。

  “国内的电视剧交易一直是买方市场,交易双方的市场地位不平等,购买方的决断权过于集中在少数人手上,应当说都是体制和机制造成的问题。”一位上海的影视剧公司管理者说,从交易双方的身份属性来说,电视台并不是真正的市场主体,而更多地具备宣传功能,这直接构成了电视剧播出平台在某种意义上的垄断,赋予了电视台在电视剧购销环节中更强的话语权。而由于对这种话语权的监管不力,话语权的强势则常常演变为交易中的不公平。“一些电视台在买剧后恶意拖欠尾款就是一个表现。”这位管理者说,目前,国内大多数制作公司都是轻资产公司,仅靠少量的资金生产运营,即便是一些拥有上亿元资金的制作公司,也承受不起频繁的资金回流阻滞,而对于小公司来说,现金流的中断无疑意味着生存危机的到来。当买与不买成了“生杀予夺”的大权,贪腐也就随之滋生。

  “这是一个很小的圈子,有点权钱交易是很容易的事情。这个圈子里的潜规则,如果你不遵守,你拍出的剧就很难卖出去,在这个行业就无法生存,所以为了把剧卖出去,只能给采购负责人回扣;反过来,如果你遵守规则,一来能为你的剧找到出路,二来送礼送得熟了,打着人情牌,电视台付款自然也就利落些。”北京一家影视剧公司负责人说,一般的制作企业拍摄一部电视剧花出去的公关、接待费用约为总销售额的5%,而小的企业可能要花10%来“打点”关系,这部分费用被称为电视剧的“灰色成本”,现在不少大型公司会为自己的某一部电视剧开出天价,其实这里面的“灰色成本”就占到了不小的比重。

  自律、激励、规范化,机制建设才是关键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我国的电视剧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信息不充分、分工不明确、产业体系不完整。陕西文化投资集团董事长王勇甚至指出:“我国的电视剧产业更像是一个圈子,而不是一个成熟的产业市场。”

  虽然已经是名副其实的电视剧大国,但显然,以当前的产业状况,中国的电视剧强国之路并不平坦。而在电视剧大国通向电视剧强国的这条路上,购销环节中存在的严重贪腐就像一个毒瘤,如不加以遏制,就会越来越大,最终威胁到整个产业的命脉。

  “体制与机制存在的问题当然是首先要解决的,”王勇说,“打破高度垄断的电视剧播出平台与相对成熟的电视剧生产机制之间的矛盾,使国家的电视剧产业走上真正规范化的市场道路,促使电视剧制作、发行和播出走向更加合理的产业布局,是遏制购销贪腐的根本手段。”

  浙江大学国际影视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范志忠也认为,由于体制和机制不完善的原因,电视台在电视剧交易中半官方、半市场的暧昧身份,也使得一些人不顾一切铤而走险。“电视台高层虽然看似处在相对主动的位置,但他们中的不少人对制作方的财富却十分‘眼红’:你看那些制作公司,只要一上市,老板身价立马过亿,而电视台领导始终是靠工资吃饭,二者收入悬殊,一些人就会因为心理不平衡动起权力寻租的念头。”他指出,要解决这个问题,电视台工作人员的自律非常重要,与此同时,一套关于买剧的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也亟须在各大电视台建立和完善。

  据了解,目前不少电视台已经注意到电视剧购销环节存在的贪腐问题,多家卫视加强了对采购部门和采购人员的监管,并实行收视率和责任编辑效益挂钩的考核制度、电视剧价格和收视率挂钩的购买制度。一旦购买的电视剧质量太差、收视率太低,购剧人员就要承担相应责任甚至面临下岗。但是,又有人提出了新的忧虑:将收视率作为买剧考核标准,一味追求高收视率,一来或将把电视台的买剧工作导向惟收视率至上、惟经济效益至上的极端,二来也有可能使本来就在行业内存在的收视率造假现象更加严重。

  业内人士呼吁,电视剧交易建立更加合理、透明的市场环境,推动电视剧购销公开化,并建立制片公司行业协会,以此增加制片方在交易过程中的话语权,逐渐改变电视台过于强势的不良市场机制。此外,不少从业者还建议引入第三方机构,将电视剧交易和采购交由第三方机构运作,在公开公平的交易机制下接受各方监督。

(责编:欧兴荣、林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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