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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回应金庸诉《此间的少年》侵权案 "从未有侵权想法"

2016年10月24日08:34 | 来源: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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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抱歉,从未有侵权想法”

被诉侵权的《此间的少年》。

金庸,拥有15部武侠小说的著名武侠大师;江南,国内幻想文学畅销书作家。看似没有交集的两人,却因一部《此间的少年》(以下简称《此间》)联系在了一起。10月11日,金庸将江南告上法庭,起诉江南及北京联合出版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精典博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广州购书中心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要求“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停止复制、发行小说《此间的少年》,封存并销毁库存图书”并公开道歉,同时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元。
  10月23日,江南接受华西都市报记者独家采访,并发表声明称“从未有侵权想法,相信法院审理。无论法律层面的结果如何,我都非常非常地抱歉于我22岁那年的孟浪和唐突,因此这些事情给金庸先生造成的困扰令我非常地自责。”

同人小说还是抄袭?江南称被诉“有点懵”

《此间》是江南的第一部作品,用武侠人物的视角记录着自己的青春。该书最初创作于网络,主要讲述了在汴京大学,乔峰、郭靖、令狐冲等大侠们的校园故事。很多读者认为《此间》是江南最好的作品之一,因为在这本书中他们看到了自己的青春。2002年,该书出版,后又再版三次,影响极大。
  10月23日中午,江南接受华西都市报记者采访时坦承,得知被起诉侵权的消息后“摸不着头脑,有点懵”。他并不否认《此间》是一篇同人文,也曾多次表示,该书是借用金庸小说中的人物名,讲述了一个熟悉的大学生活的故事。书中的人物也不再是金庸小说中耳熟能详的江湖英雄和侠女,他们更贴近于曾经出现在我们身边的少年朋友们。“我就写过这一个同人,而且当时觉得这是个校园小说,并不是武侠。”
  之所以公告发布10多天一直未回应,是因为得知这件事时,江南的灵龙文化公司正在忙多个项目,“事情委实太多”。他将此事交给律师后,就立马又投入到未完的工作当中。“总得回应一下,也不好说,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忽然有这样的问题出现……之后还是要开庭解决的。”

人物姓名来自金庸武侠出版前曾咨询法律人士

当晚8点,江南通过个人微博正式发布“关于金庸先生诉《此间的少年》案件的声明”。声明中,江南称自己是金庸的忠实读者,并再次表示:“书中的人物姓名确实基本都是来自于金庸先生的系列武侠作品。”书中“汴京大学”以及学生们成长中遇到的各种事,基本是江南在北大读书时亲历的校园生活和听来的北大逸闻,他还把自己代入了“令狐冲”这个角色形象中。
  江南直言,自己最初使用这些人物名字,“主要是出于好玩的心理”。“《此间》是最早的网络小说之一(创作于15年前),当时我和很多网络作者一样并未非常重视自己的作品,和金庸先生阐述自己创作武侠的初衷一样,就是‘娱人娱己’。”
  随着《此间》走红,多家出版机构发来邀约。其实对于出版,当时的江南也是惴惴不安的。“虽然当年没有什么钱,很期待稿费的收入,但这种形式的出版物是否合规,心里也是惴惴不安的,所以最早出版的时候,我和出版社也曾就书中人名的问题咨询过相关的法律人士,被告知这种形式在当时未曾触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才决定正式出品此书。”

“抱歉22岁那年的唐突”诉讼期间暂停相关开发

《此间》一共出版了四个版本,如今,“该项目的出版对外授权已于数年前停止,并到期未再续约,相关开发,我也会在诉讼期间全部暂停。”江南强调,自己并未有侵权的想法,“无论昔日还是今日,我都一如既往地尊敬金庸先生个人和喜爱他的作品。虽然不乏在收到稿费时的沾沾自喜,但落笔的那一刻,想的仅仅是写出自己和身边人的校园故事,并未有侵权的想法。”
  作为读者,与自己喜爱的作者首度交流,却是在司法层面,江南“情绪非常复杂”。“鉴于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我已委托律师处理,不便就法律问题做回应,相信法院会公正审理。”他自责道:“无论法律层面的结果如何,我都非常非常地抱歉于我22岁那年的孟浪和唐突,因此这些事情给金庸先生造成的困扰令我非常地自责。”(华西都市报记者荀超)

(责编:汤诗瑶、陈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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