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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剛駁性愛"私密"說:公共場所做愛會像街頭吻那樣

2013年01月05日15:18    來源:羊城晚報    手機看新聞

□劉植榮

  去年12月30日,方剛教授在其博客發表了《顛覆“性愛三原則”》一文,對李銀河博士提出的“性愛三原則”提出了質疑,一時成為網絡的熱門話題。那麼,國外社會對性文化秉持的主流原則是怎樣的呢?本文作者劉植榮曾對國外性文化作過深入研究,他認為“性與生俱來,但不能胡來”是國際社會通行的性愛原則。

  1 李銀河和方剛提出了什麼

  “驚世駭俗”的性話題?

  2012年12月30日,北京林業大學性與性別研究所所長方剛教授在其博客發表了《顛覆“性愛三原則”》一文,對中國性學家李銀河博士提出的“性愛三原則”提出質疑。

  李銀河提出的“性愛三原則”即“自願、成人、私密”,她認為,不管何種形式的性愛,隻要遵守“性愛三原則”,就應像人權那樣受到保護﹔對性的約束越寬鬆,社會越和諧。

  方剛對李銀河提出的“成人”才能有性愛反駁道:“假設明天我過18歲生日,我今天晚上跟我的女朋友做愛了,那我就是‘缺德’的,我睡一宿覺轉天再做愛,我就是積德的了,非常荒唐。”

  方剛對李銀河提出的愛要“私密”地做辯稱,這是讓人對做愛有“罪惡感、羞恥感,至少是羞怯感”,並推測,將來在公共場所做愛會像現在街頭接吻一樣,成為“一道靚麗的風景”。

  從這篇檄文看,方剛和李銀河都提倡性自由,追求“杯水主義”,隻不過是李銀河含蓄地提出“性愛三原則”,而方剛倡導的性自由比李銀河倡導的性自由更自由,認為不應該對性愛有任何約束,也就是“性愛無原則”。

  2 性與生俱來

  人們對性的態度,大多源於宗教。

  拿基督教來說,全能的耶和華上帝最初造人,他本可以用泥土一次造出億萬個人來,可他沒那麼做,而是先造一個男人亞當,然后,再從這個男人身上抽出一根肋骨造了一個女人夏娃,讓他們成為夫妻,讓他們之間有性愛,人類就這樣繁衍開來了。上帝之所以這樣造人,是因為他想讓人類有血緣關系,讓普天下的人都是兄弟姐妹,這更有利於人們相親相愛。

  按照基督教思想,人類除了亞當和夏娃,任何人都是一男一女性結合的結果,性是人類繁衍的“原動力”,性是生命的源泉。

  作為動物的人與其他動物在生理需求上沒什麼不同。性,和吃奶、吃食物一樣,是動物的一種與生俱來的本能,無師自通。但是,作為“萬物之靈長”的人,對性的感受和認識肯定有別於其他低級動物,人可以從性愛中得到樂趣,使身心得到愉悅,也就是人們說的“性福”。人的性得不到滿足,如同溫飽沒有得到解決一樣,必然會引起生理上的不適,影響身體健康。正如德國哲學家路德維希·費爾巴哈(1804-1872)在《幸福論》中寫的那樣:“對性的追求也是對幸福的追求,對性愛的追求與個人對幸福追求的密切一致,是最高的人生享樂。”

  3 性壓抑與性解放

  不少性學家認為,人類從17世紀開始,就進入了性壓抑時代,談性就是反抗性壓抑,對性壓抑的譴責使人有革命般的快感。

  美國精神分析學家威爾海姆·賴希(1897-1957)是“性解放”的鼻祖,他把性看作是一切社會進步、文明發展的動力:“沒有性解放的社會,政治改革是不可能的。”

  追求性自由的人認為,做愛不應該受到任何約束,隻要兩廂情願,隻要不對社會造成危害,愛不管在何時、何地都可以做。事實上,這種觀點與文明社會的道德規范格格不入,因為它沒有把人與動物區分開,沒有讓人走出野蠻。而人走出野蠻的一個標志就是有自制力,也就是能克服動物的一些本能,正如英國倫理學家、經濟學家亞當·斯密(1723-1790)在《道德情操論》中寫道的那樣:“一個人如果不能自制,他就沒有德性。”

  美國哲學家赫伯特·馬爾庫塞(1898-1979)就不贊同性壓抑說,他認為:當代西方社會中的性解放和擴大了的性自由造成的性放縱,實際上是對性愛的壓抑,因為它使性關系依附於社會關系,性活動越來越被利用為使人更加順從社會的手段,而不是純粹使人快樂的活動了。

  公元前4世紀古希臘的雄辯家阿波羅多魯斯說:“我們在情婦身上尋歡作樂,女仆日復一日照看我們的身體,妻子養育合法的孩子,並妥善地管理家務。”可見,自古以來,婦女就缺乏“性人權”,遭受男人的性奴役。

  要想性自由,必須首先使身體自由。如果人不能掌控自己的身體,性自由也就成了無源之水、無本之木。美國婦女性解放運動的先驅瑪格麗特·桑格(1879-1966)認為:“女人隻有能夠掌控了自己的身體,她才獲得了真正的自由”。她在違犯當時法律的情況下開避孕診所,為婦女提供避孕藥具和避孕技術指導,其目的就是讓婦女避免在性愛中懷孕,隻有不懷孕才能使身體自由,進而享受性自由,在做愛中享受樂趣。

  所以說,不管何種形式的性自由,必須有個先決條件,那就是尊重生命,尊重在做愛中可能會懷上的孩子的生命,這是性愛的最起碼的道德要求。

  4 性與年齡

  方剛與李銀河爭論性與年齡的問題,其實,一個大前提他們都沒提到,那就是什麼叫“性”。

  美國性學家阿爾弗雷德·C·金西(1894-1956)認為,性是指一切可能促使性行為主體達到性高潮的活動的總和。按照金西對性的定義,性包括自身性行為,也就是單一性行為主體,如性幻想、夢遺、手淫等﹔也包括社會性行為,即多個性行為主體,即與他人共同實施性行為。如果從這個角度來理解性,討論性與年齡的問題就沒有什麼價值,因為自身性行為伴隨著人的一生,根本就不存在年齡的限制。

  關於社會性行為,各國法律都有規定,與不到某一年齡的人發生性關系就是犯罪,而不考慮其是否自願。法律之所以這樣規定,是人對人自身的認識不斷深入的結果,因為在年少發生性關系會給身體健康帶來極大的摧殘。也正因為如此,各國法律都規定了結婚年齡,就是避免過早的性行為給身體帶來的不利影響。

  例如,在17世紀中葉,俄國教會把結婚的最低年齡規定為女子12歲,男子15歲。1830年,俄國沙皇與教會協商,“為了避免眾所周知的低齡結婚的有害后果”,把結婚年齡提高到女子16歲,男子18歲。但在19世紀,俄國民間普遍存在早婚現象,甚至請求允許女子在12-15歲結婚。這時,教會便與世俗社會達成了妥協,允許女子把結婚年齡提前到12歲,但要有“生理成熟醫學証明”。多數女子不找醫生,而找僧侶充當生理成熟鑒定員,以便更容易地獲得“生理成熟醫學証明”。

  現在,很多國家雖然法律規定了結婚年齡,但早婚早育現象仍很普遍,特別是在農村地區,法律在這種情況下往往讓位於傳統與習慣,默認這種事實婚姻。我在非洲考察教育時,常見中學女生在課間給自己的孩子喂奶,12-14歲的女生輟學回家生孩子的現象也並不少見。

  5 性與婚姻

  人們對性道德很難形成統一的認識,因此,性、愛與家庭在很多情況下並不能完全吻合。

  隨著生產力的發展,人們的生活方式也發生變化。在過去,人們不結婚被看作是一種變態,現在終身不婚的人越來越多,這已被社會所接受,因為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和完善,人無需靠結婚生子來養老。

  我在法國留學時,與同在巴黎的社科院的一個留學生相約周末過去包餃子請房東一家。房東是位七十來歲的老太太,年輕時就離婚了。當她兒子飛利浦帶著一個女人和3個孩子到來后,我與他們寒暄,隨口問房東老太:來的這個女人就是你兒媳吧。房東搖搖頭說:不是兒媳,是兒子的同居者。

  在法國,非婚同居現象很普遍,每年的新生兒中大約有三分之一是非婚生。所以,法國很多法律不斷修改,以符合這種變化了的家庭模式。法國的各種表格,用“同居者”取代“配偶”一詞已成了一種趨勢,因為“配偶”必須是有婚姻存續關系,而“同居者”則不管結婚與否,隻要住在一起就符合要求。“婚外性關系不道德”顯然不符合這種變化了的社會關系。

  在中世紀,歐洲有種普遍認識,那就是偷情出生的孩子身強力壯,性情暴烈,足智多謀,打起仗來或在愛情上都很狂熱,人人懼怕他們,尊敬他們。所以,偷情也曾時髦過。

  俄國東正教在1905-1912年間,教會批准了19296起離婚案件,因偷情離婚者有18801起,佔97.4%,無房事能力離婚449起,佔2.3%。從這組統計數字可以看出偷情的普遍性。

  我在埃塞俄比亞工作時,當地的人經常給我講述一個偷情的故事,那就是古埃塞俄比亞的示巴女王與古以色列的所羅門王的偷情。

  示巴女王到訪時,所羅門被風情萬種、綽約多姿的示巴女王所吸引,兩人雙雙墜入了愛河。示巴女王懷上了所羅門的孩子。示巴女王回國后生下個男孩,取名埃布納·哈基姆。埃布納長大后,示巴女王把王位讓給了兒子,埃布納被尊稱為“萬王之王”門尼力克一世,開創了阿克蘇姆王國和傳世225代的“所羅門王朝”。現在,許多埃塞俄比亞人相信自己是所羅門王的后代,為自己是“婊子養的”的后代感到自豪。

  6 “自願”就可以“亂愛”嗎?

  李銀河和方剛都贊成隻要“自願”做愛,就享受“性人權”,不但不應被干涉,還應受到保護。

  我們早已走出了野蠻,而人類文明的發展其實就是對個性自由的壓抑,法律的產生必然會約束人的某些行為,包括性行為,對人性的自然狀態加以限制,讓人有別於其他動物,讓人道德起來。

  其實,現在各種社會中對性行為的規范,都與當地的文化有關,而文化又依賴於自然環境和生產力發展的水平。很多國家法律規定近親不能結婚,說是影響下一代的健康,可在非洲一些部落,他們是從另一個角度來認識這個問題的。如果你問一個非洲土著居民想娶自己的妹妹嗎,這個土著會疑惑不解地反問你:“怎麼?你想娶你的妹妹嗎?你犯病了吧?難道你不願意有大舅子小舅子嗎?難道你不明白。如果你娶了自己的妹妹,那你不會多出一個親戚來。這樣,那你跟誰去打獵?你上誰家去串親戚呢?”

  對性行為的規范是隨著人類有組織的社會出現而產生的。既然對性的規范是集體意志的產物,這必然會對少數個體造成限制。賣淫雖然是雙方自願,但不少國家都規定賣淫非法,組織賣淫、賣淫、嫖娼是要坐牢的。

  亂倫,也被世界幾乎所有文化所不接受。1215年,基督教把亂倫罪定在四代血親上。在法國,拿破侖刑法典頒布前,亂倫都是死罪,但現在亂倫隻要不涉及未成年人和雙方願意,則一般不予追究,但這並不代表社會道德對亂倫的認可。

  所以說,用自願不自願來衡量性愛的合法性或合理性,必然會引起與法律和習俗的沖突,根本就無法操作。

  7 性的私密性

  上文業已論述,人的性愛是宗教,是文化,是道德。動物可以在大街上當眾交媾,但人在公共場所眾目睽睽之下做愛是人類文明所不能接受的。

  如今,不少國家立法,明文禁止在一些公共場所做愛。例如,西班牙巴塞羅那市的法令就禁止在海灘等公眾場所做愛,違者將處以400-1000歐元的罰款,不交罰款者要坐牢。當然,這一立法也遭到一些人的抗議,認為對一些貧窮的情侶來說,家裡住房緊張做愛不方便,可又沒錢到旅館開房,不讓他們在大自然享受性愛的快樂,這是對人性的摧殘。

  就是那些不禁止在公共場所做愛的國家,對在公共場所做愛的方式也有要求。意大利的法律要求在公共場所做愛必須隱蔽,不得被他人看到,否則就是違法。

  按照法國法律的規定,“站街女”如果主動與人搭訕拉客,在酒店等公共場所進行性交易,那就是違法。

  但值得注意的是,世界一些民族和部落也確實存在性公開的現象,但這僅是婚姻習俗中的一個程序,並非一貫如此。例如,在喀麥隆,新婚第一夜晚新娘的公公帶頭“聽洞房”,夫妻圓房后,如果新娘是處女,公公會高興地讓新娘的姑姑們幫她洗身體,給她身上涂油,公公還要向兒媳的腳上洒水,以示祝福。非洲還有一些部落,新婚第一夜,新娘的媽媽要在床下指導做愛,傳授做愛技巧。

  8

  性不能胡來

  法國文壇巨匠維克多·雨果(1802-1885)寫道:“愛就是行動”。“女人需要愛,男人需要性”這個古老的觀念早就不靈驗了,現在,女人對愛與性的追求與感受與男人沒什麼不同。人們追求性愛,是因為它能給身心帶來愉悅。但是,人的性與其他動物的性有本質的不同,那就是人的性有它本身的社會屬性。

  一些性學家提出“性愛三原則”或“性愛五原則”其實並不是什麼新鮮玩意兒,隻不過是“杯水主義”的翻版而已。

  性與生俱來,但不能胡來。人在追求性愛享受時,不要忘記自己是個是有別於低級動物的人,既然是人,就要遵守他所在社會傳統文化和各種規范。說性是聖潔的,那性必須把性建立在愛的基礎上。

  由此看來,性愛有原則的,不遵守這些原則,也就失去了做人的道德基礎,是對社會文明的破壞。

(來源:羊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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