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歷史建筑"活"過來:古跡建筑"再利用"予以新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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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入香港歷史建筑物活化計劃的前水警總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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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上環街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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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生春醫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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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大澳警署。 |
建筑也是文化,傳承著城市歷史,將往事娓娓道來。無論是建筑風格,還是樓宇功能,抑或是建造地點,都烙下時代獨特的印記。這些香港歷史的沉默見証者,在鱗次櫛比的摩天大樓旁,從容地守護著這座城市的文明。
多方考量評核古建筑
本世紀初,香港政府一度將歷史建筑的衡量標准定為“有50年或以上歷史”。雖然在《古物及古跡條例》(第五十三章)中,此標准並未有明文規限,但香港古物咨詢委員會卻將其列為評審文物古跡的一貫考量標准。
香港中文大學建筑系副教授鄭炳鴻認為,“50年或以上歷史”的定義太過片面和粗淺,對歷史建筑的評核,應更重視建筑物的價值和在歷史上的貢獻,而非單純的“樓齡”。
香港大學建筑文物保護課程主任李浩然表示,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標准,一座建筑是否值得保留,其評核應從歷史價值、美學價值、科學(教育)價值及社會價值等四個方面進行總體考量。
李浩然解釋,在許多地方,“歷史建筑”的說法已漸漸被“文物建筑”取代,因后者可以跳出“歷史性”這個單一標准,哪怕是較新的建筑,隻要符合“文物條件”,就值得保護。
他舉例說,香港匯豐銀行大廈重建后,雖然隻有約短短30年歷史,卻因設計和科技上的突破被譽為“20世紀最重要的建筑設計”之一,僅這一項,就已達到“文物建筑”的標准,應予以保護﹔位於香港島灣仔區的藍屋建筑群雖在建筑風格上並不出眾,但因其同類型、同時代的唐樓已全部被清拆,藍屋作為香港僅存的該類唐樓,被精心地保留了下來。
給古建筑注入新生命
從小漁村發展成為今天的國際金融中心,香港的城市面貌歷經無數變化。上世紀五六十年代,香港人口急劇上升,土地供求關系緊張,城市加速擴張。由於當時社會傾向以經濟和物質因素衡量城市發展,不少極富歷史價值和特色的建筑被相繼拆卸,例如中環舊郵政總局、尖沙咀九廣鐵路總站等。
2008年,香港特區政府在發展局轄下成立文物保育專員辦事處,負責統籌及推動相關文物的活化及保育工作。
鄭炳鴻認為,活化和保育是兩個有細微區別的概念,活化是“賦予死掉的建筑物以新的生命”,牽涉更多的是“改變”,例如注入新的內涵、概念和用途﹔保育則傾向於被動的保存,將建筑物的意識形態“封存”,原貌展現歷史。
香港文物保育專員辦事處於2008年推出“活化歷史建筑伙伴計劃”,邀請合資格的非牟利機構為屬於政府的古跡建筑提出“再利用”建議,以社會企業形式使用建筑,並有效發揮其歷史價值,服務社區。較著名的建筑包括大澳文物酒店(原為大澳警署)、香港浸會大學中醫藥學院雷生春堂(原為雷生春醫館)、1881(原為香港水警總部)等。
“活化歷史建筑伙伴計劃”實施至今,已有四期,近20座歷史建筑參與重建及改造。而無一例外,它們的建筑功能及用途將在“活化”后遭遇轉變。那麼當原先的建筑功能不復存在時,建筑物是否還有保留的必要?
鄭炳鴻認為,建筑物如同人的軀殼,而其建筑功能相當於人的靈魂。以大澳警署為例,當警署功能喪失后被酒店取代,就類似一個空蕩的軀殼被賦予了新的靈魂,未必是不合適的。而從建筑師的身份來說,建筑物在物質上相對獨立,新的建筑功能代表新的意義,隻要相輔相成,便可給予舊建筑以新的創意功能。
“活化”有成功也有遺憾
在鄭炳鴻看來,大澳文物酒店是非常成功的活化案例。他說,改造前,它僅僅是個被廢棄的樓宇,藏在香港的偏僻角落,無人問津﹔而經過活化后“變身”酒店,吸引了更多游客及本地市民的注意力,也將“前大澳警署”的歷史重新呈現,使建筑意義“起死回生”。
反觀香港首個由私人企業參與發展的古跡活化項目1881,鄭炳鴻卻認為,這塊歷史區域已變成“假古董”。他解釋說,1881的前身是香港水警總部,當初選址在此,是看中尖沙咀山可幫助水警嚴密監控過往船隻,行使督查權力。但經過發展商的活化后,尖沙咀山被夷為平地,酒店和小型商場霸佔整個區域,此地的歷史功能消失殆盡。
鄭炳鴻表示,發展商的“最大化空間利用”策略無疑是成功的,但從學術角度看,1881的歷史價值已所剩無幾。雖然1881前方的露天廣場有幾棵古樹相伴,也可供游人隨意參觀及拍照,但整體區域環境隻會讓人萌生“假”意。
除了重現歷史,建筑物保育的另一主要目的在於拴住市民的集體感情,為社會留下集體回憶。一些建筑,盡管外觀非常普通,也沒有什麼科技含量,但它代表著一個時代的記憶,重要性不可忽視。他舉例說,香港李小龍故居的業主拆除建筑,受到全世界范圍內“李小龍迷”的反對,最終政府說服業主擱置計劃。
而針對私人業主擁有、極具文物價值的建筑,香港政府採取“以地易地”的方式進行保育工作。
李浩然解釋,在許多地方的先例中,政府會向業主購買樓宇,以此將建筑變為政府產業進行保育﹔但香港的做法,並不是用真金白銀去購買,而是保留原業主的物業發展權,用另一塊同樣具有發展能力的土地作交換,既保障了業主的合法權益,也使政府免於陷入“使用公帑保育私人物業”的尷尬境地。
其中最著名的案例為景賢裡。景賢裡是一座有78年歷史的私人大屋,紅磚碧瓦,古色古香。2004年,業主有意清拆大屋以重新興建住宅,並於2007年開始清拆瓦頂。2008年,政府緊急宣布景賢裡為香港法定古跡,並以就近一塊約4700平方米的人工斜坡與業主“換地”,最終業主同意修復景賢裡,並交予香港政府管理,同時宣布將在換取的地皮上興建5間獨立屋宇。
保育和發展並不對立
李浩然認為,保育和發展並不對立,不需要角力。他說,保育理應是優化城市發展的元素,而不是障礙。如果城市隻追求“翻新翻新再翻新”的發展策略,一味向“錢”看、建天價樓房,便會引發越來越多的社會問題,並逐漸喪失身份及文化認同,進而抹殺自己的歷史價值,既不利於城市的可持續發展,也不符合長遠的經濟利益。
李浩然強調,保育可視為城市的精品發展,將不需要清拆的古舊建筑物重新清理,提升價值,保持社區風貌,實現文物保護與城市發展的融合。
香港在建筑文物保護工作方面屬“后起之秀”。鄭炳鴻說,特區政府在此領域的投入和努力有目共睹,但相關政策應該注重建筑在選址上的歷史價值,以及建筑周圍環境和景觀的意義。他建議,如果能建立保育區,將可使市民更大范圍地感受歷史,回顧香港的發展和變遷。
《 人民日報 》( 2015年04月02日 20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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