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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首推公共場所外文使用規定 用洋文千萬別出洋相

本報記者 姜泓冰
2015年05月12日08:06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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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用洋文千萬別出洋相

  公共衛生間裡,“來也匆匆,去也沖沖”被譯為“Easy come,east go”﹔社區指示牌上,“小賣部”變成了“Small buy”﹔在銀行業務窗口,“對公業務專窗”赫然寫著“To male business”……近來,國內公共場所錯用、濫用外文現象頻出,令人啼笑皆非的“神翻譯”賺足眼球的同時,也折射了當前國內公共場所外文使用管理的尷尬。

  “面對洋文出洋相,我們能做的,不止是圍觀和吐槽。”小曹是上海一所重點大學的語言類在讀研究生,也是個外文糾錯志願者。吃飯、逛街之余,在公共場所隻要發現不規范的英文標識,她會立刻拍下收集証據,回去登陸官方平台舉報。

  小曹所說的官方平台,其實是搭建在上海語言文字網上的“上海市公共場所語言文字應用監測平台”。自今年1月1日起,國內首部規范外文使用的省級政府規章——《上海市公共場所外國文字使用規定》開始生效。為了更好地宣傳、引導公共場所的外文使用,上海正一步步地向前探索。

  找問題

  除了翻譯不當,單獨使用外文、外文使用突出於中文等毛病也不少

  “公共場所洋相百出的‘神翻譯’,不僅給不懂外文的市民造成了識別障礙,也使一些外籍人士產生誤解。”小曹說起自己當糾錯志願者的原因,“錯用外文標識,給城市形象也造成了很大的負面影響。”

  作為外籍人員聚集的大城市,上海公共場所外文使用范圍廣、數量大、語種多,一直存在外文使用不規范的問題。記者從上海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了解到,當前公共場所使用外文錯誤或不規范的問題,不僅有“翻譯不當”“拼寫錯誤”等常見問題,還有“單獨使用外文”“外文使用突出於中文”等諸多頑疾。

  “城市語言交流固然需要國際化,但要保持城市自身的文化品位,應當堅持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主體地位。”業內專家告訴記者,“公共場所應根據實際需要,正確地使用外文,而不是去濫用、錯用。”

  記者了解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隻對公共場所外文使用作了原則性規定,目前,尚無專門規范公共場所外文使用的法律、法規或規章。而從2012年起制定、2014年9月通過的《上海市公共場所外國文字使用規定》,是國內首次以政府規章的形式,給外文使用立規矩。

  其實在立規矩前,從2003年起,上海就嘗試對公共場所外文使用加以監督、管理和服務,而在2010年上海世博會的舉辦過程中,“語委統籌、行業協同、社會參與”的公共場所外文使用管理體制,正逐漸形成。

  立規矩

  外文使用要符合外文使用習慣,公共場所禁止單獨使用外文

  《上海市公共場所外國文字使用規定》生效后,公眾可通過12345市民服務熱線和“上海語言文字網”設立的網絡信息服務平台進行投訴、舉報。

  按照《規定》,上海公共場所的外文使用有三方面的具體要求,即公共場所的招牌、告示牌等禁止單獨使用外文,因對外服務需要使用外文時,要同時使用規范漢字,漢字應顯示清晰、位置適當﹔公共場所使用的外文應與同時使用的規范漢字意思一致,符合國家和上海頒布的外文譯寫規范,尊重公序良俗﹔標牌或廣告應當以規范漢字為主、外國文字為輔,應當符合外國文字的使用習慣和國際慣例。

  有了規范外文使用的管理依據,“規范公共場所標志牌、指示牌的外國文字使用”的專項整治活動,最近在上海浦東新區各商圈、街道間啟動,除了請志願者糾錯、提醒商家規范店招等活動外,未來浦東新區還將試點開展街鎮語言文字規范化達標評估。

  做服務

  制定相關外文譯寫規范,分析本地外文用字情況,提供外文咨詢服務

  日前,在商業文化重地黃浦區,大學生志願者們到南京路、淮海路、外灘、豫園等知名商圈“掃街”,監測了733家名稱牌、招牌、告示牌、標志牌等中外文用字狀況,把商家存在的中外文夾用、純外文、繁體字等問題通報出來做分析和研討,由商業街管理者認領整改監測單。《規定》生效至今4個月了,實施效果怎麼樣?

  盡管上海市語委公布的熱線電話、監測平台不時接獲市民投訴,但在上海的大街小巷中,不合外文使用規范的招牌依然不少。為什麼街上單獨使用外文卻沒標注中文的餐廳、酒吧並沒有改正的舉動?有店家解釋,他們的顧客主要是老外,年輕白領群體中不少人也通曉外文,所以不存在消費障礙。

  按《規定》,濫用外文標牌可能會引來城管責令改正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罰款。上海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負責人告訴記者,語言文字問題不同於其他社會問題,立法目的不僅是為了處罰,更重要的是要引導社會共同遵守語言文字使用規范。

  據悉,從去年9月至今,伴隨著《規定》頒布和實施,公共場所外國文字使用管理工作,已被上海納入了城市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設的內容,除語委外,工商、民政、旅游等多部門都有管理和監督的職責。上海不少區縣已開始制定公共場所外文使用管理和監管辦法,落實中外文使用監管的責任主體。

  同時,上海還設立了外國文字譯寫專家委員會,為有需求的單位提供外國文字譯寫的專家意見。而在上海市公共場所語言文字應用檢測平台,不僅能舉報、建議,在提交不規范英文實錄的同時,隻要輸入中文,系統也能夠自動提供基於《公共場所英文譯寫規范》的規范譯文。

  日前,一場特殊的語言文字應用研討會在楊浦區五角場商圈舉行。街道工作人員、城管、市場監管人員、12家大型商家負責人和上海市語委邀請的專家一起解讀分析新規和本地的社會用字狀況,把規范店鋪用字,納入了招商管理的標准化要求。“要提升城市公共場所標志牌、指示牌等社會用字規范化水平,必須加強宣傳引導,讓更多的社會公眾參與進來。”上海市語委辦副主任凌曉鳳說。


  《 人民日報 》( 2015年05月12日 12 版)

(責編:王鶴瑾、許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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