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文化衍生產品也可以這樣做
過去一說起文化衍生產品,就是汗衫、玩具再加鑰匙鏈,后來,隨著衍生產品的產業意識不斷增強,產業鏈終於有所延伸,產品形態也豐富了許多。其實,與音樂、舞蹈、戲劇、影視等文化產品本身相比,衍生品的創造空間是無限的,延伸也是沒有盡頭的,尤其在網絡時代,如果與新媒體相融合,產生互聯網+的效果,其影響力和收益就可能成倍增長。
日前讀到兩條消息,內容都與國家大劇院有關,而且說的都是國家大劇院的衍生產品。一條是線上“音樂商店”:“NCPA‘音樂商店’在網頁端、PC端、手機端同步亮相,這是國家大劇院歷時3年打造的新款數字音樂創意產品,從此,觀眾可以“把‘音樂廳’搬回家、隨身帶,隻要輕輕點擊一下,就可以欣賞到大劇院上演的音樂作品。一條是4G“音樂島”:“國家大劇院攜手中國移動,在其旗下最具影響力的音樂門戶‘咪咕音樂’網站開辟新產品,不但實現了實體劇院向全媒體劇院的跨越,讓文化服務的效果最大化,也使得‘咪咕’這個著名品牌在內容上增加了經典藝術,涵蓋更為豐富。”
讀過之后,你不能不發問,年演出已達910場、創作制作的作品早已影響國際舞台的國家大劇院,為什麼還要投身網絡空間,創造衍生產品?難道大劇院的實體空間還不夠大嗎?
近年來,人們在設計文化衍生產品時,更多的精力幾乎都放在了眼前利益上,無論延伸產業鏈還是創造衍生作品,目的無非就是想在每場演出和展覽中賺更多的錢,從附加值中尋求利潤的最大化,但忽視了衍生產品對未來市場的培育,很少想到軟性的衍生產品可能比一件件實物更有價值和意義。
作為實物的衍生產品得到的收益確實看得見、摸得著,而且短期就可以獲利,但軟性的衍生產品卻可以帶來更長遠的收益。所謂軟性的衍生產品,就是其設計要從培育觀眾和顧客入手,而不僅僅為了賣掉實物。國家大劇院的“音樂商店”和“音樂島”,既是大劇院的衍生產品,也是大劇院創作制作作品的衍生產品,通過新媒體這個無限的傳播空間,可以持續延伸大劇院的影響力,擴大社會覆蓋面,還可以不斷培育新的觀眾和顧客,雖說不是實物,但比實物更具潛在的價值,收益也更大。
由此我想到,每當各種新作品演出時、每當各類展覽亮相時,櫃台前的實用型衍生產品固然重要,觀眾爭先恐后地排隊購買雖然很有現場效果,但是,假如這些衍生產品多一些培育的功能,多一些引導鑒賞的作用,而不是隻供玩耍、穿戴、吃喝、收藏,那麼,對藝術的未來發展,對文化市場的培養,可能更具意義。這種意義不是抽象的,也不僅僅是精神的,最終還是會反映到市場收益中。國家大劇院近些年對觀眾培育所投入的財力和精力,已經逐漸顯現在票房裡,在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兩方面都鮮明地體現出來。這就是生動的例証。
當我們的藝術團體每次深入基層時,不管屬於公益還是屬於商演,歌舞戲之后,如果都能留下一些具有藝術培育作用的衍生品,而不是隻有象征性的紀念品,積少成多,就比一次演唱、一次舞蹈更有長遠效應。掌聲隻有一次,而興趣的培育卻可以贏得永久的觀眾。
《 人民日報 》( 2015年06月04日 19 版)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推薦閱讀
相關新聞
- 評論
- 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