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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為山談高二適書法的人格氣象:文心 詩魂 書品

吳為山
2015年07月12日11:49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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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樂府詩集》卷七十八雜曲歌辭十八同前十九首之一(草書)
  高二適

  題詩兩首(草書)
  高二適

  20世紀書法史上,高二適先生(1903年—1977年)以其深厚之學養和昂揚之書風卓然而立,正像他的為人,耿介、爽直,超然於世俗。書卷氣、才氣、骨氣是形成高二適書法人格氣象的重要因素,也是其書法具有創造性的根本所在。民族文化的積澱,一代大師的成長,扎實的功夫、個人的天性與才情,以及創新的意識缺一不可。

  文氣

  所謂民族文化的積澱,對藝術家而言表現為“書卷氣”。書法家更應具備這種“氣”。書法是一門抽象的藝術,它以文字為基礎、為載體。因此,唯洞明文字生成中所蘊自然山川之地脈、宇宙變幻之天象,深諳文字之文化含量,執筆時才有底氣,才能生發出意象、意念、意蘊、意境。否則無以到達深郁而豪放、凝重而飄逸之化境。

  高二適對歷代書法均有深入研究,於文字學方面亦有極高造詣。他耗時十年,廣搜《急就章》注校考異本、矯前人之誤,著就《新定〈急就章〉及考証》一書,存亡繼絕,填補書史空白。他力倡“章為草祖”論,提出“章草為今草之祖,學之善,則筆法亦與之變化入古,斯不落於俗矣”,並對歷代經典碑帖讀之、臨之,或贊或批,不隨流俗,妙句連珠。高二適對書法結體、章法、筆法、墨法諸要素所作入木之評述,實為書法學精辟之論。他在讀帖與臨帖過程中常常情動於衷,興之所至,以“神入妙出”“沉著痛快”“規模簡古”“氣象深遠”等詞句點評。這既是總結,也是發現,為后世提供了新的審美意象。高二適在書法藝術本體的建構和解讀以及理論性闡述方面,不僅有灼見真知,且有方法論意義,同時也為他本人作品的文氣、古氣的生成積累了廣博而深厚的精神資源。

  高老是詩人,他眼中的自然是“詩化”的,如“樹靜欲眠風浩渺,舟回拍岸水漣漪”。他給章士釗的信中有:“山木蒼蒼煙雨歇,幾時才見天地合。”詩中意境足可與石濤、黃賓虹之山水畫媲美。高二適書法中的畫意、審美意象直接感受於自然,緣自於詩性,也得益於哲學。在他讀的《杜詩鏡銓》上有一段批語:“吾嘗謂中國文化史中有三大寶物,即史遷之文,右軍之書,杜陵之詩是也。”他稱:“讀龍門文、杜陵詩,臨習王右軍,胸中都有一種性靈所雲神交造化此是也。”其詩高古沉雄,留存有詩轍集300余首,尤得力於江西詩派。晚年所撰“讀書多節慨,養氣在吟哦”可作為其詩文氣節一生寫照。當然,詩的韻律也自然而然地成為高二適書法潛在的節律,它暗合書法之法,暢通主體之情,虛渾圓融,自成一體。其陰陽頓挫,以及飛動的線條和鏗鏘的運筆,在文化的時空唱和於杜子美、李謫仙、白樂天……

  高二適自言“一日無書則不能生”,可知他無一日不與古賢、聖哲對話,在精神世界與天地往還。

  才氣

  高二適的才氣,體現於他書學的創造性。其書學的創造性在於他以文化之,深諳諸體與百家,且信手拈來,於自然揮寫之瞬間得眾美之妙,仿佛深藏之甘泉頻頻溢出。

  書法,要有法,先有法,后破法,再建法。高二適尚法,破法,但不建法。他的法是“無法”,隨性而發,隨性而書,自得氣象渾穆,洋溢著高昂的人格精神。

  從高二適讀帖的批注“出入千數百年,縱橫於百數十家,取長補短,自得其圜,而又超乎象外”,可以更深了解他對“法”與“無法”之關系的辯証理解。

  高二適書學以章草筑基,參王羲之、孫過庭、張旭、楊凝式、宋克諸家,筆意融大草、今草、狂草於近代碑學之風,以帖學為宗,出古入今,而自成一格。其書法構成,奇險宕蕩,縱橫流暢,時而飛流直下,時而清泉入谷。其用筆忽如斧劈刀削,忽如游絲綿綿,憑借吟哦所養之氣,功深百煉之力,自信點劃,一線橫空,全仗性情所致,將書法的疏密節律對應於一瞬靈感,故幅幅皆殊,各美其美,予書法審美以多維空間。

  由於高二適每日通過讀書、臨帖與古賢“對話”,故在他生活的虛擬世界裡便與王羲之、張旭、懷素為師為友,在書法藝術上自然以他們為比肩對象,這正是他充滿自信、矯矯不群、不隨流俗的精神起點。在一幅自書的狂草手卷中,他自注“細草如卷,雨絲風片,未知張旭長史能此否耶”,可想而知,他當時書就此卷時的心情,飛動激蕩,自得新境。這些“自言自語”穿越千年,真情與才情昭然若見。

  高二適的才氣,還體現於他“出口成章”與“脫手千篇”的高度統一。他書寫的內容絕大多數為自作詩,故內容與形式的“同構”形成情感與表現的流韻,真氣彌漫,具有文化的感召力。高二適的書法不易學,因為法度、程式皆隱蘊其間﹔更不易模仿,因為其形態、字相皆隨性而生。高二適寫的是氣,是神,是魂!這需要天分、學問、才情、創造精神。“皮之不存,毛將焉附”,我取其意為:神之不存,形將焉附。

  骨氣

  高二適最為世人熟知亦讓其名聲大噪的乃是他50年前與郭沫若先生的蘭亭真偽論辯。

  1964年至1965年間,南京相繼出土了與王羲之同時代的東晉《謝鯤墓志》和《王興之夫婦墓志》,墓志碑文均以隸書寫就,引發了郭沫若對東晉書法面貌的思考。1965年6月,郭沫若撰寫並發表長文《由王謝墓志的出土論到〈蘭亭序〉的真偽》,認為《蘭亭序》后半文字,興感無端,與東晉時期崇尚老庄思想相左,書體亦和上述新出土的墓志不類,因而斷言,其文其書,應為王羲之七世孫陳隋年間永興寺僧智永所依托。此文一出,在全國書學界和史學界產生了強烈震撼,一時間附和之聲不斷。然高二適讀后,獨持己見,撰寫《〈蘭亭序〉的真偽駁議》一文,認為《蘭亭序》為王羲之所作是不可更易的鐵案,旨在從根本上動搖乃至推翻“依托說”。“駁文”於當年7月全文發表,文史界、書法界隨后掀起了自新中國成立以來前所未有的學術爭鳴,聲震士林,影響深遠。高二適堅持真理的學術精神和品格於此可見一斑。

  后來,隨著《毛澤東書信選集》的出版,世人方知,當年高二適文章的發表乃毛澤東同志一言助成。毛澤東復章士釗信中雲:“……又高先生評郭文已讀過,他的論點是地下不可能發掘出真、行、草墓石。草書不會書碑,可以斷言。至於真、行是否曾經書碑,尚待地下發掘証實。但爭論是應該有的,我當勸說郭老、康生、伯達諸同志贊成高二適一文公諸於世……”與此同時,毛澤東在致郭沫若的信中指出,“筆墨官司,有比無好”,以贊成高二適駁議文章發表。1972年,高二適因郭沫若重提蘭亭真偽,又寫下《〈蘭亭序〉真偽之再駁議》,其中有一句極為精辟的話,“夫逸少(王羲之)書名之在吾土,大有日月經天、江河行地之勢,固無須誰毀與誰譽之”。由此可見,高二適捍衛傳統經典文化的拳拳之心。今天,王羲之及其蘭亭序在中國書法史上的地位,經過那場“爭辯”之后,似乎更加牢固,由是,我們更加佩服高二適的信念。要知道,當時高二適只是江蘇省文史館館員,他的這種精神被學界譽為“高二適精神”,他被稱為“硬骨頭書家”。

  馮其庸先生在紀念高二適的一文中曾用“永遠的高二適”作題。是的,“質直文風於學術規范、學人品格確立之貴”是永遠的,后人當承之。


  《 人民日報 》( 2015年07月12日 12 版)

(責編:王鶴瑾、許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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