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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回應金庸訴《此間的少年》侵權案 "從未有侵權想法"

2016年10月24日08:34 | 來源:華西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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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抱歉,從未有侵權想法”

被訴侵權的《此間的少年》。

金庸,擁有15部武俠小說的著名武俠大師﹔江南,國內幻想文學暢銷書作家。看似沒有交集的兩人,卻因一部《此間的少年》(以下簡稱《此間》)聯系在了一起。10月11日,金庸將江南告上法庭,起訴江南及北京聯合出版有限責任公司、北京精典博維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廣州購書中心有限公司著作權侵權,要求“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著作權及不正當競爭的行為,停止復制、發行小說《此間的少年》,封存並銷毀庫存圖書”並公開道歉,同時賠償經濟損失人民幣500萬元。
  10月23日,江南接受華西都市報記者獨家採訪,並發表聲明稱“從未有侵權想法,相信法院審理。無論法律層面的結果如何,我都非常非常地抱歉於我22歲那年的孟浪和唐突,因此這些事情給金庸先生造成的困擾令我非常地自責。”

同人小說還是抄襲?江南稱被訴“有點懵”

《此間》是江南的第一部作品,用武俠人物的視角記錄著自己的青春。該書最初創作於網絡,主要講述了在汴京大學,喬峰、郭靖、令狐沖等大俠們的校園故事。很多讀者認為《此間》是江南最好的作品之一,因為在這本書中他們看到了自己的青春。2002年,該書出版,后又再版三次,影響極大。
  10月23日中午,江南接受華西都市報記者採訪時坦承,得知被起訴侵權的消息后“摸不著頭腦,有點懵”。他並不否認《此間》是一篇同人文,也曾多次表示,該書是借用金庸小說中的人物名,講述了一個熟悉的大學生活的故事。書中的人物也不再是金庸小說中耳熟能詳的江湖英雄和俠女,他們更貼近於曾經出現在我們身邊的少年朋友們。“我就寫過這一個同人,而且當時覺得這是個校園小說,並不是武俠。”
  之所以公告發布10多天一直未回應,是因為得知這件事時,江南的靈龍文化公司正在忙多個項目,“事情委實太多”。他將此事交給律師后,就立馬又投入到未完的工作當中。“總得回應一下,也不好說,我也不知道怎麼回事忽然有這樣的問題出現……之后還是要開庭解決的。”

人物姓名來自金庸武俠出版前曾咨詢法律人士

當晚8點,江南通過個人微博正式發布“關於金庸先生訴《此間的少年》案件的聲明”。聲明中,江南稱自己是金庸的忠實讀者,並再次表示:“書中的人物姓名確實基本都是來自於金庸先生的系列武俠作品。”書中“汴京大學”以及學生們成長中遇到的各種事,基本是江南在北大讀書時親歷的校園生活和聽來的北大逸聞,他還把自己代入了“令狐沖”這個角色形象中。
  江南直言,自己最初使用這些人物名字,“主要是出於好玩的心理”。“《此間》是最早的網絡小說之一(創作於15年前),當時我和很多網絡作者一樣並未非常重視自己的作品,和金庸先生闡述自己創作武俠的初衷一樣,就是‘娛人娛己’。”
  隨著《此間》走紅,多家出版機構發來邀約。其實對於出版,當時的江南也是惴惴不安的。“雖然當年沒有什麼錢,很期待稿費的收入,但這種形式的出版物是否合規,心裡也是惴惴不安的,所以最早出版的時候,我和出版社也曾就書中人名的問題咨詢過相關的法律人士,被告知這種形式在當時未曾觸及相關的法律規定,才決定正式出品此書。”

“抱歉22歲那年的唐突”訴訟期間暫停相關開發

《此間》一共出版了四個版本,如今,“該項目的出版對外授權已於數年前停止,並到期未再續約,相關開發,我也會在訴訟期間全部暫停。”江南強調,自己並未有侵權的想法,“無論昔日還是今日,我都一如既往地尊敬金庸先生個人和喜愛他的作品。雖然不乏在收到稿費時的沾沾自喜,但落筆的那一刻,想的僅僅是寫出自己和身邊人的校園故事,並未有侵權的想法。”
  作為讀者,與自己喜愛的作者首度交流,卻是在司法層面,江南“情緒非常復雜”。“鑒於案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我已委托律師處理,不便就法律問題做回應,相信法院會公正審理。”他自責道:“無論法律層面的結果如何,我都非常非常地抱歉於我22歲那年的孟浪和唐突,因此這些事情給金庸先生造成的困擾令我非常地自責。”(華西都市報記者荀超)

(責編:湯詩瑤、陳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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