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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報:朋友圈的"屏攝" 別再覺得美了

2019年05月10日08:26 |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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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聯4》和《何以為家》都是近期備受關注的熱門影片,在大熱氛圍中,“屏攝”也再次成為熱門話題。

可能許多普通觀眾對“屏攝”這個名詞會覺得有些陌生,但對這種行為一定不會陌生,也許你身邊經常有人做,或者說你自己就會經常“屏攝”。顧名思義,“屏攝”是指觀眾在觀看電影時用手機或相機將屏幕上的影像進行拍照和錄制。這麼一說,你是不是就覺得這不是個事兒了?畢竟在朋友圈裡,這種行為簡直太常見了。

看個好看的電影,誰不想和朋友們分享一下感受,或者提醒朋友們不要錯過好影片。你認為與蒼白的文字相比,即使糊成一團的視頻也更有感染力﹔那些因為在黑暗中拍攝焦距失准的照片也是你內心澎湃的見証者﹔更何況看到一些影片中的金句,你更想趕緊拍下來,將來能在朋友圈鼓勵失意的朋友﹔甚至還有人認為自己的拍攝是在向好的影片學習,這“day day up”的好學之心豈容質疑?

這麼看來,“屏攝”簡直千好萬好,可為什麼會被稱為“不文明行為”呢?因為拍攝者忘了最重要的一點:在公共場所觀影時進行屏攝,既不利於知識產權的保護,也會影響到其他觀影人的感受,有違社會公德。

雖然早在幾年前這一現象就引發關注,但《復聯4》熱映時“屏攝”現象再次泛濫。這讓許多業內人士發現,內地電影觀眾對“屏攝”並沒有正確的認識,若想消除這一不文明行為更是任重道遠。不止普通觀眾,即使專業的從業者對此也存在誤會,有的明星甚至會轉發粉絲“屏攝”的視頻,也大大鼓勵了這種不文明行為。

其實,在許多國家和地區,“屏攝”不僅被認為不文明,甚至還會觸犯法律。據悉,香港影院內就嚴禁在放映室拍攝及錄影,否則有可能被罰款和監禁,即使以“學習”的名義也不可以。去年,有一位電影自媒體從業者就因為“屏攝”學習,而被香港電影節取消了採訪資格。

其實,內地也有相關法律。2017年頒布的《電影產業促進法》中明確指出:未經權利人許可,任何人不得對正在放映中的電影進行錄音錄像。發現錄音錄像者,電影院工作人員有權予以制止,並要求其刪除﹔對拒不聽從的,有權要求其離場。

別說大部分“屏攝”者根本不知道《電影產業促進法》為何物,即使知道了大概也不以為怵。這也是為什麼我們的影院中白光頻閃,卻很少有人出來制止,頂多是同場觀影者嘟囔幾句。可是身為社會中的一分子,不僅受法律約束,還有許多公序良俗需要遵守。

隨著中國電影產業的迅速發展,電影在人們文化娛樂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越來越重要,能不能有一個好的觀影體驗非常重要,人們對觀影文明也需要更加重視。這不僅是對觀眾的要求,電影從業者也有普及常識的責任。當大家都認識到“屏攝”就像隨地吐痰一樣不文明時,大概就沒有人冒著個人品行被質疑的風險,在朋友圈裡發“屏攝”顯擺了。(牛春梅)

(責編:李慧博、吳亞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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