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裡耶古城的出土秦簡傳遞了哪些信息

2019年09月14日08:32 |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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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裡耶古城的出土秦簡傳遞了哪些信息

①裡耶古城遺址。

②裡耶秦簡中的農業生產和採礦冶煉等工作記錄目錄單。③裡耶秦簡中的裡典(村長)的任命和郵差的安排公文(局部)。④裡耶秦簡中的官吏的履歷表(局部)。

張春龍 1965年生,湖南長沙東鄉人,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研究館員。1986年畢業於北京大學考古學系。同年就職於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從事田野考古工作至今。2002年參與裡耶古城一號井發掘和協調出土秦簡的保護整理工作。發表學術論文多篇。

緣 起

我今天主要是給大家介紹一下裡耶古城一號井出土的秦代簡牘文物的發掘、保護以及整理工作。

先說一下這個工作開展的背景。裡耶古城遺址的發現,起初是因為當地的一項基本建設,當時湖南省的扶貧工程要在湘西武陵山區的酉水流域建設碗米坡水電站。2002年開始發掘裡耶古城的時候,我們已經完成淹沒區古文化遺存調查,裡耶遺址一號井從2002年5月28日開始清理,6月3日發現了第一枚簡牘,到發掘工作完成,共計出土了38000枚簡牘。此外還有大量的生活遺物。應該強調的是,即便是沒有出土這些極為重要的簡牘,裡耶遺址也是非常重要的考古發現。

2002年8月,當時中央領導同志建議將龍山裡耶古城列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鑒於這將影響到整個庫區的建設工程,湖南省政府相關領導在裡耶古城遺址召開了現場辦公會議,決定將防洪大堤建造位置向東移15米,以保護裡耶古城遺址。

需要明確說明,秦簡保護整理項目的總負責人是袁家榮先生,庫區發掘總領隊是柴煥波和龍京沙兩位先生。裡耶一號井的發掘是龍京沙先生主持,我是在6月3日發現第一枚簡牘以后,受單位指派參加發掘。一號井裡面出土了陶器、金屬器,這些文物的保護工作相對難度略小,關鍵是出土的木器和簡牘,它們特別“嬌貴”,從發掘現場就要開始保護,主持這個工作的是荊州文物保護中心的方北鬆先生。大家可能覺得今天的荊州是個小地方,有點偏,但他們的工作在國內的影響是非常大的。我是從事田野考古的,簡牘整理工作是由北京大學吳榮曾先生、李家浩先生參加並指導完成。

古 城

下面我給大家介紹裡耶古城遺址發掘和出土文物保護情況。

裡耶鎮處於武陵山的腹地,裡耶古城處於盆地中部,發掘面積5500多平方米。我們的工作首先要確定城址的布局、城牆、城壕各種遺跡的關系和各個時期的文化內涵。

從考古發現來看,在舊石器晚期就有先民來到了裡耶盆地。我們發現的裡耶遺址是城址,城址堆積中還有春秋時期當地少數民族的生活遺留。

裡耶古城有兩個主要的建造和使用時期,第一次是戰國晚期的楚國,第二次是秦王朝。我們先后區分出了戰國、秦、西漢三個時期的陶器標本,為武陵山地及湘西地區的考古學文化序列建立了參照系。即使沒有出土有文字的簡牘,我們也會通過這些標本比對其他文物資料,來確定它的文化屬性。非常幸運的是裡耶出土的簡牘有明確的紀年,可以証明其他文物的制作和使用年代,讓這個參照系統更有指導意義。

歷史上裡耶一帶是多個民族的雜處之地、文化交匯之區,也是土家族的發祥地,它的發現對於在這一地區的古代民族史研究具有一定意義。這一地區考古學文化區系類型已基本完成,裡耶的考古發現特別是對應的城址和秦漢墓葬又豐富了這一地區的歷史面貌,完善了歷史考古框架。

楚國到兩漢,湘西北地區城址的密度超過了現在縣的設置,今天的湖南省區域內最北邊是孱陵(今天湖北公安縣一帶),孱陵往北就是荊州,我們判斷,在戰國晚期,楚國的國防力量在這個方向上有所加強,裡耶再往西就是雲貴高原,江北平原地區已經被秦軍攻佔。秦國的軍隊攻擊路線可以分為兩道:一是渡過長江向南,直接威脅楚國的防域﹔二是溯烏江而上,到達今天重慶的秀山、酉陽,穿過山間壩子進攻楚的西部地區,繼而向西南發展。這應當是裡耶城成為當時楚的邊城和秦的重要據點的原因之一。

到了秦代,裡耶所在的遷陵縣城,雖然是秦王朝在武陵山區的一個偏遠小城,但是它還是秦王朝向西南地區發展的前線軍事據點。

西漢時期,裡耶城已經被毀壞,酉水河對岸不到1公裡的魏家寨古城是西漢時期這一帶的中心地區。這個時候,裡耶(遷陵)作為縣治已經撤銷,遷到了東邊保靖縣境內的四方城,但遷陵之名得到保留,現在四方縣的縣城還叫遷陵鎮。

裡耶古城遺址有400米見方,當時這裡是裡耶的小學和初中所在,由於學校一直沒有翻修,相當於客觀上保護了這個古城城址。

這裡涉及裡耶古城的大小,其實在秦楚時代,當時縣城的規制就是這麼一個規模,城池並不大,也就是一裡見方,不僅僅是裡耶,其他地方同時代的縣城也是這麼大的規模。當時的城不等於后世的城市,它只是城,跟市沒有關系。我們后來所說的城市,是城與市的結合,在裡耶城所處的時代還沒有出現。當時的城裡面隻有官員、少量的駐軍,再加上一些比較重要的冶鑄作坊,所以那時候的城規模小而規范。

田野階段的工作有很多收獲。一號井底距地表深17米,我們進行發掘的時候正值當地雨季,隨時有塌方的危險。我們採取了一些安全保護措施,依堆積的自然層理逐層發掘,全部堆積淤土通過水洗篩選,保証了發掘的安全、資料收集全備,並為古井發掘積累了一例經驗。

在整個發掘中我們將古井、簡牘、城址看作一個有機的統一體,還把裡耶盆地內的三座城址、三處墓群作為一個統一體,來考慮這一地區更廣闊的歷史課題,從而制訂工作細則和計劃,以保証工作效率,並在工作中培養鍛煉了業務人員,較好地處理了考古發掘、研究與文物保護的關系。之所以會有這樣的思路,原因之一是戰國到秦漢時期的古城址、古墓群,與行政建制往往是聯系在一起的。以前由於種種原因,能夠把三者有機結合起來、進行系統考古發掘與研究工作的機會不多。因此,所獲得的歷史信息也有限。而裡耶盆地的古文化遺存受后期生產生活建設活動破壞少,文物保存情況較好,非常有利於開展這方面的工作,這也是我們重點關注這一地區的原因。

古 井

裡耶一號井開鑿於戰國晚期的楚國,使用至秦,廢棄於秦末。井深17米,井底直達礫石層,這礫石層與酉水河道的礫石層是相通的。我們推測當時之所以費這麼大的力氣挖出這口井,主要是為裡耶城軍事防守,為備戰而掘井。當楚秦兩軍對壘時,楚一方挖了這口井用於軍備供水,而此后控制這裡的秦也利用到了它。到了秦末農民起義之后,當地的秦朝基層官吏跟秦朝首都咸陽聯系不上,裡耶城池守不住了,因此這口井也就隨之廢棄了。

一號井井內的堆積主要由淤泥和生活遺棄物組成,出土有銅矛、鐵鍤、玉玦、打水罐、殘破的漆器構件以及秦代貨幣半兩錢等。其中最令世人關心的就是簡牘,這些簡牘記錄的主要內容是秦時遷陵縣衙署公文檔案,包括行政日常的各個方面:人口、田地、物產、賦稅、倉儲、郵遞、軍務、司法、醫藥等,年代從秦王政二十五年到秦二世胡亥二年(公元前222年至公元前208年)。

在發掘現場,我們來不及仔細甄別所有出土物品,隻能盡量多地收集文物,把它們都收放到防腐防虫的箱子中,並且盡可能讓箱子裡注入井裡面原有的水。

室內工作包括甄別、編號、清洗、脫色、拍照、紅外掃描、脫水、有機玻璃夾封以后入庫、庫房后期管理。這些簡牘雖然經過一定程度的清洗,但是上面還能看到泥,這不能繼續用水去硬沖了,那樣會損壞簡牘。我們在取出這些簡牘之后,為了便於保護這些簡牘,隻能浸泡在蒸餾水中。

裡耶秦簡的形制,有槧、槧材(空白簡)、簡、牘、檢(郵簽)、封簡、封泥匣(配合使用,保密或物資保全)。簡牘文字是用毛筆蘸墨汁書寫,墨汁比較濃稠。裡耶簡分成兩批,另一批出土於護城壕底部的十一號灰坑。有些簡是沒有字的,我們在現場隻能把它作為簡收集起來,它們並不一定能跟其他的簡進行拼合。對於這些不帶字的簡牘,我們用紅外掃描和紅外照相做過對比試驗,紅外攝影或紅外掃描設備的好處是,隻要簡牘外表沒有稻草或者淤泥之類的遮蓋物,就可以通過紅外掃描把上面留存的不易發現的墨跡體現出來。還有些簡表面上好像有一點墨跡,但放在顯微鏡下仔細觀察,發現並不是墨跡,這樣的工作是簡牘甄別必須進行的。

這裡我需要特別說明一下,大家現在都認為秦代簡牘是非常寶貴的文檔資料,當初的古人可能是有意把這些簡牘存放在一號井中的。其實並不是這樣,現在我們可以很肯定地說,這些秦代簡牘,當初是被當作垃圾,丟進一號井裡的。我們之前提到,秦末農民戰爭時期,裡耶城棄守,城中的這口古井也隨之被廢棄了,正因為這口井被廢棄了,當時人才把這批簡當作垃圾往井裡面扔,他們並不是為了保存簡牘留下來給我們看的。這批簡牘跟垃圾混在一起,它們處於一個潮濕密封的相對恆定的環境內,經歷2000多年沒有太大變化,因此得以保留下來。

由此延伸到另外一個話題,那就是出土簡牘的保存問題。我們現在用蒸餾水來保存這些簡牘。至於說泡在水裡面能保存多久,現在還是邊做邊看,具體能保留多少年,尚沒有精確的答案。目前保存時間最長的是河南信陽楚墓出土的簡,到現在已經在蒸餾水中保存50多年了。不過簡牘泡在水裡也會出現降解問題。我們可以泡在石英管裡去防酶、防菌,但它還是會降解的。畢竟兩千年來這些簡牘在地下掩埋,出土之后它就脫離了原來的地理環境,相應的掩埋壓力也沒有了,由此引發了降解的問題。

秦 簡

一號井出土的秦代簡牘數量巨大,可以說是改變了我們的秦代學術研究的面貌。這裡我通過對比一下著名的睡虎地秦簡,來描述一下裡耶秦簡的價值。1975年,考古人員發現了睡虎地秦簡,它是當時作為基層官吏的墓主人有意識地選擇帶進墓裡面去的秦簡。墓主人當年負責過司法方面的工作,所以這批簡基本都是法律條文。而裡耶古城出土的秦簡不是律令,是當地的行政檔案。其中的內容,可以幫助我們更充分地了解秦代的政治、經濟等各方面的制度和基層生活。

比如說,以前我們一直以為,裡耶所在的那個區域素來比較落后、閉塞。如今從歷史發現來看,那個地方只是因為交通不便捷而不太為人所知,當地的歷史發展脈絡是非常清晰的,特別是秦朝時發生的事情今天得以通過簡牘的記載呈現出來,讓我們能夠清楚地看到秦代這裡的情況。

湖南的地方志,最早是明代中期以后的府志、縣志,過往2000多年前發生的很多事情是找不到的。現在有了裡耶秦簡,這個地區的秦漢時期的情況就比較清楚了。

通過秦簡,我們得以一窺當時的秦郡設置。在裡耶秦簡出土之前,我們一般認為,秦統一全國以后設置了26郡,但是裡耶秦簡記錄的是28郡。岳麓簡裡記錄的郡名有22個。兩下結合,去掉重復,我們得到的秦代郡名共有37個。有了這些明確的郡名,學術研究中許多相關的爭論,也就可以不爭了。裡耶秦簡中還記錄了秦代許多縣一級的地名,湘西北的這些古代地名都得以保存了下來。湖南現在的很多縣,以前我們以為是漢高祖劉邦統治時期設的,現在通過裡耶秦簡,可以明確知道,這些縣名在楚或者秦的時代就已經存在了。

我們如今可以確定,這一帶涉及的如今湖南、重慶、湖北部分地區,秦在這裡設置的是洞庭郡和蒼梧郡。裡耶簡牘中有關於湖南郡縣設置的明確記錄,其中有一組簡由於談及田地開墾、賦稅增加問題,上面就提到了“蒼梧為郡九歲”,也就是說,長沙這一帶作為秦代的郡縣已經有九年了,它始於秦始皇二十五年,也就是公元前222年。

洞庭郡管轄的就包括遷陵縣。當時秦的遷陵縣,縣裡面設置了縣令、縣丞以及科、曹、獄。縣以下還設有鄉、裡。遷陵縣下屬的三個鄉分別是貳春鄉、啟陵鄉、都鄉,都鄉是縣城所在的鄉,相當於今天有些縣的縣城所在的城關鎮,同時設置職能單位如倉、驛道、津渡、郵人。當時的居民則包括有楚、越、濮等。

秦簡牘還為我們提供了很多的史地信息。這批簡中發現了道路裡程書,裡面出了三枚記錄道路裡程的簡。這既是秦朝設郡研究的重要資料補充,也可以說是政治地理的大發現。由17-14“泰凡七千七百廿二裡”和16-52“凡四千四百卌四裡”看,簡牘所記道路的出發點和終止點也應當不同。16-12所記地名多在今河北境內,17-14所記地名在今河南省境,16-52所記地名則在今湖北和湖南二省。16-12所記地名都在秦朝巨鹿郡范圍內,所記道路經過今天河北省高陽、肅寧、饒陽、獻縣、武邑等縣和冀州市境,這一道路自古以來就是華北平原中部的交通孔道。16-52記載的鄢—銷—江陵是陸路和可以通航的小河流。由河南南陽經襄樊、宜城而到江陵,這條道路自遠古以來就是南陽盆地進入江漢平原的必由之路,在新石器時代中期黃河流域的仰韶文化和長江中游地區的大溪文化就已在這一區域交匯碰撞,后來更是南北交流的重要孔道“南襄隘道”所在,這些記載都極為重要。

在當時道路裡程書的設置是為了配合郵驛系統,設置的完備程度,反映了當時社會的文明與發達程度。而行書效率是國家機器管理效能的具體體現。秦朝雖然時間很短,但它整理制定的這些制度在以后的歷史中得到了充分繼承。通過裡耶秦簡,我們了解到,當時郵件物資的郵遞,有簡牘負責記錄傳遞期間每一站的交接時刻。當時計時用的是漏壺,將白天分為十一刻,簡文中稱之為“水十一刻,刻下……”。夜晚重設漏壺,簡文記錄“夜水下……刻”,計時的漏壺配置到大部分的驛站。除了郵遞之外,其他的絕大部分工作也都有時刻記錄。

信 息

在簡單概述裡耶秦簡的價值之后,我們再來介紹裡耶秦簡中記載的一些有趣的信息。

2005年,在清理裡耶古城護城壕的時候,我們發現了51枚秦簡,經過分析,我們認為這些簡相當於是秦代的戶口簿,這也是我們目前找到的最古老的戶口簿,當時的名稱是“戶版”,戶版分五欄,分別記錄戶主的籍貫、鄉裡、姓名、爵位爵稱、兄弟、妻妾、子女、有無房舍等。

有秦簡提到,“田時也,不欲興黔首”,指的是大規模的軍事物資征調時,地方官員既要執行上級命令征發勞力完成任務,又不能影響農業生產,這其實是很考驗地方官員的行政能力。

通過秦簡我們知道,當時的秦代農業是分為公田和民田。公田是國家擁有、政府管理,收成也歸官有﹔民田就是黔首田,平民田地,通過“行田”制,國有土地分成小塊后分給百姓,分到手的田地不可以買賣,必須按規定交賦稅。對於那些新開墾的田地,前兩三年賦稅很輕或者是不收稅。而當時農業的勞動力來源,主要是家庭成員,也可以雇工。而公田的勞作者主要是刑徒,戍卒也是公田的主要勞動力。

農作物的品種比較單調,主要有粟米、菽、麥、稻,特殊的作物有芋、糜子。經濟作物有苧麻、橘、生漆等等。另一個有趣的情況是,由於當地比較貧窮,當時的很多居民有土地但是沒有種子。對此秦朝遷陵縣政府也有相應的措施,包括借種子給居民來耕種。

從裡耶秦簡我們還能夠看到當時的一些政治命令和文化措施,比如第8層的455號簡。秦以后就在文化上規定,稱謂要統一化,這枚簡用的都是小篆書寫。它的內容是規定所有的官名都要統一。必須稱始皇帝死去的父親庄襄王為“太上皇”、皇帝乘騎的馬為“乘輿馬”、皇帝的狗為“皇帝犬”、國門必稱“都門”等等。這些內容之所以抄寫在上面,就是為了方便當時大家傳播並學習,也方便書寫公文的時候進行查驗。

裡耶秦簡還有一組簡提到過這樣一件事:在秦始皇三十三年(即公元前214年),陽陵這個鄉的宜居裡有一個居民,他在陽陵老家欠了官府的錢,但是本人已經來到洞庭郡服兵役了。陽陵的官吏並不知道他具體在哪個縣,隻知道此人在洞庭郡。於是陽陵縣相關官員就行文到洞庭郡,請洞庭郡這邊的官吏來落實追債這件事。這一組簡實際說的是比較超前的事情,在當時沒有異地匯兌的情況下,秦朝法律已經規定政府欠老百姓的錢,老百姓可以向異地的政府索要。同樣,老百姓如果欠政府的錢,政府也可以追討。這個觀念是很先進的,不過具體實施起來的效果怎麼樣,我們現在還無法確定。

在裡耶秦簡中,關於錢糧物資的往來是有專門記錄的。而且上面的年月日、經辦人、接收人、抄寫人都記錄得很清楚。比如其中一枚三聯券,涉及的問題是秦代的財產權,具體來說就是女子可不可以繼承財產。秦簡裡提到,當時有一個叫廣的居民,他要求把他們家裡的奴隸、庄稼、衣服、器具以及六萬錢,全部都贈給他的大女兒。最后是他所在的鄉的鄉長經辦此事,並且把這個事情記錄了下來。

(演講人:張春龍,本文演講資料及圖片,均由中國國家博物館研究院提供)

(責編:丁濤、曹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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