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立法保護世界文化遺產鎖陽城
2020年04月03日06:53 |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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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甘肅立法保護世界文化遺產鎖陽城
針對世界文化遺產鎖陽城遺址與其所處地甘肅酒泉市瓜州縣境內安息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重合,保護邊界主體責任不明確,民眾開採鎖陽藥材造成地表裸露等系列問題,甘肅官方制定了《酒泉市鎖陽城遺址保護條例》,為進一步保護、繼承中華民族優秀的歷史文化遺跡提供了法律依據。
該條例於1日經甘肅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批准,對遺址的適用范圍、保護范圍和管理權限、機構、職責及經費來源等作了規定,強調了災害評估防范、遺址考古發掘、利用和宣傳教育等內容,是一部務實管用的地方性法規。
酒泉市文物局副局長馬濤接受中新社記者採訪時介紹,鎖陽城遺址是古絲綢之路河西走廊地區一座重要的集古城址、佛寺遺址、古渠系、古墾區和墓葬群等為一體的漢唐時期古遺址,於1996年被國務院列為第四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014年列入《世界遺產名錄》。
“這裡的古代軍事防御系統和烽燧信息傳遞系統、農田灌溉水利系統均是中國保存最為完好的典型范本。”馬濤表示,保護好該遺址對於研究古代軍事、農業和城市形制,對於當代綠洲地區開發建設及沙漠化防治工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該條例規定,酒泉市政府、瓜州縣政府應當將鎖陽城遺址保護經費納入本級財政年度預算。根據文物搶修、修繕、監測、防護和安全設施建設等需要核撥專項經費。同時,對市縣兩級文物行政主管部門以及鎖陽城遺址文物保護管理機構的管理及保護職責分別加以明晰。
“遺址周邊有‘鎖陽’藥材,每到冬季,當地居民就會進入鎖陽城進行採挖,對地表造成很大破壞,另外放牧等行為不利於遺址保護。”馬濤指出,條例特別在鎖陽城遺址保護范圍內規定了28種禁止性行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設定200元人民幣以上至10萬元以下處罰,這將有力保護文物本體安全。(記者 崔琳 丁思)
(責編:杜佳妮、丁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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