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今发布 多举措让文物活起来
人民网北京2月21日电 (黄维、陈灿)国家文物局今天上午正式发布《国家文物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规划》要求,到2020年,文物资源和保存状况基本摸清,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存状况良好;文物保护的科技含量和装备水平进一步提高,文物展示利用手段和形式实现突破;博物馆体系日臻完善,馆藏文物展示利用效率明显提升,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体系逐步形成等。
《规划》阐明了“十三五”时期文物事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大工程和重大举措,从总体要求、切实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全面提升博物馆发展质量、多措并举让文物活起来、加强文物科技创新、加强文物法治建设、完善规划保障措施、形成规划实施合力等八个方面进行了阐述。
将为濒危文物抢救保护开辟绿色通道
“十三五”时期,国家文物局将推动文物保护实现“两个转变”:由注重抢救性保护向抢救性与预防性保护并重转变,由注重文物本体保护向文物本体与周边环境、文化生态的整体保护转变,确保文物安全。加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组织实施一批具有重大影响和示范效应的文物保护重点项目,推进长城保护计划和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开展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推荐和遴选,落实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完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措施。
《规划》强调,提升考古在文物保护中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开展“考古中国”重大研究工程,对古文化遗址有重点地进行系统考古发掘,不断加深对中华文明悠久历史和宝贵价值的认识。继续重视基本建设考古,做好北京城市副中心考古和文物保护工作。研究建立文物影响评估制度,推动地下文物埋藏区的认定与公布。全面推进大遗址保护利用,实施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工程,推动考古、保护、研究与展示、利用的良性循环。
《规划》指出,实施文物保护重点工程。加强濒危文物抢救保护,简化项目审批,开辟绿色通道。加强长城保护。开展山西古建筑、江西海昏侯墓保护等一批具有重大影响和示范效应的文物保护重点项目,开展西藏、四省藏区和新疆文物保护、近现代代表性建筑保护、西部地区石窟保护展示工程。建立京津冀文物保护协同机制,实施冬奥会区域文物保护展示工程,推进京张铁路整体保护利用示范项目。推动文物预防性保护常态化、标准化,出台日常养护、岁修、巡查和监测工作规范。指导古建筑密集区开展古建筑养护工程试点和古建筑保护利用综合试点。
对于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如何保护好文物,《规划》也有所涉及。将完善历史文化名城、村镇、街区申报和管理制度,加强历史文化名城、村镇、街区和传统村落整体格局和历史风貌的保护,实施古村落古民居保护工程。
实施十二大保护工程确保文物平安
《规划》提出,将通过实施12个保护工程确保文物平安,包括长城保护计划,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考古中国”重大研究工程,海上丝绸之路文物保护工程,西部地区石窟保护展示工程,西藏、四省藏区和新疆重点文物保护工程,古建筑和传统村落保护工程,近现代代表性建筑保护展示提升工程,水利遗产保护工程,馆藏珍贵文物保护修复工程,馆藏文物保存条件达标和标准化库房建设工程,文物平安工程。
《规划》还强调,要创新文物安全监管模式,推动将文物安全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层层落实文物安全责任。提升文物安全监管能力。推广文物博物馆单位安全防范系统远程监管、文物建筑消防物联网监控和文物安全监管人员田野文物智能巡检,基本形成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文物安全防护体系。
让历史说话,让文物活起来
《规划》要求,在“十三五”期间,要多措并举让文物活起来。坚持保护为主、保用结合,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大力拓展文物合理适度利用的有效途径,让历史说话,让文物活起来,讲好中国故事。实施国家记忆工程,建设全民共识的国家精神标识。
《规划》强调,要彰显文物资源优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创新文物合理利用模式,促进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出台《博物馆商业经营活动管理办法》,开展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和经验推广。研究制定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规范性文件。实施“互联网+中华文明”三年行动计划,支持各方力量利用文物资源开发文化创意产品,推出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文化创意产品开发项目和优秀企业。到2020年,打造50个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品牌,建成10个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研发基地,文化创意产品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的文物单位和企业超过50家,其中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的超过20家。扩大文物资源开放,实施全国可移动文物资源共享工程。
《规划》还提出,鼓励民间合法收藏文物,提升社会文物管理服务水平。拓展文物对外交流合作,建设“一带一路”文化遗产长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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