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唯、劉歡 《亞洲雄風》 (資料圖)
與李谷一官司恩怨始末
上世紀90年代,一場女星法律訴訟案轟動全國,韋唯和李谷一被推到風口浪尖。判決結果已沒有多少人記得,但是市井輿論莫衷一是。
1991年1月16日,南陽《聲屏周報》頭版發表了該報記者湯生午的採訪文章,題為《有人說她得了可怕的病,有人干脆說她已經自殺,輿論莫衷一是。著名歌星韋唯接受本報電話採訪道出其中原因》。文章借韋唯之口,“傷心地道出了她從不願向外人多講”的委屈。文章發表后,《聲屏周報》社將報紙寄向與之聯網的二百余家地方報紙,並在文章的旁邊標明“請轉載”字樣。到1991年5月,全國各省市數十家報紙先后予以轉載。
文章的發表,在社會上掀起軒然大波,文章發表后,李谷一接連不斷地接到質問、質詢的電話和信件﹔更有惡言相加的辱罵。為了平息風波,為自己正名,李谷一在京召開了有四十多家新聞單位參加的新聞發布會。然后,李谷一又聘請律師為其訴訟代理人,於1992年1月向南陽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提出訴訟,狀告湯生午及《聲屏周報》社侵犯其名譽權。
(責任編輯:肖亭亭、許心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