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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年夜飯怎麼吃省心? 消費者該關心的事兒

臨近春節,一些酒店預訂年夜飯的生意火爆。對消費者而言,在酒店享用年夜飯省心省力,然而其中的一些“學問”,普通消費者也許不知道。
2013年01月31日09:25    來源:大眾日報    手機看新聞

  臨近春節,一些酒店預訂年夜飯的生意火爆。對消費者而言,在酒店享用年夜飯省心省力,然而其中的一些“學問”,普通消費者也許不知道。

  菜單最后才揭曉

  春節前一段時間,許多食材特別是貴重食材價格難定,讓年夜飯的菜單“難產”。曾經有過這樣的事,一些消費者坐到餐桌邊上,才發現吃了虧。

  元旦前夕,商河縣的王先生在一家餐館交上400元訂金,預訂了一桌年夜飯,店家稱這段日子部分食材不容易預定,約定兩周后再給出菜單。可當1月17日王先生到餐館查看菜單時,發現約定的六菜一湯,有四個都是素菜。王先生提出可以多掏錢加幾道菜,但店家稱年夜飯隻有套餐不能點菜,且春節前一個月內訂金一律不退。協商無果,王先生隻好撥打12315投訴。經過商河工商部門調解,1月21日400元的訂金被如數退還,可其他價格合適的酒店卻早已訂滿。

  “本來以為‘連年有余’總得有條魚吧,可上了菜,竟然是蓮子和芋頭做的甜品,錢不少花,菜不咋地。”在濟南市槐蔭工商分局組織的市民維權學校“年夜飯預定知多少”課堂上,來自前衛街社區的李大媽向工商人員道出了自己去年吃年夜飯的經歷。據現場工商人員介紹,除了菜單難產、不能更改之外,一些飯店為了降低成本,用討口彩的花哨菜名忽悠消費者的情況,也屢見不鮮。

  “春節前,肉類和一些貴重食材往往價格上漲,是導致年夜飯菜單難產的主要原因。”槐蔭工商分局市場合同科科長劉含秋介紹說,“消費者在預定年夜飯時,一定要簽訂合同,最終的菜單甚至是菜品的具體配比最好也列入合同附件。”同時,他建議對於商家是否接受消費者加菜請求、菜品是否可以更改、總體菜價可在多少幅度內調整等合同細節,消費者最好也同酒店提前確定,從而留出協商余地。

  餐后收費名目多

  春節期間服務行業普遍人手緊缺,如何提高待遇、挽留員工正常工作,成了不少酒店面臨的問題。為了在保証利潤的同時向員工支付節日福利,一些酒店在餐后收費環節搞了許多名目。

  去年在酒店吃過年夜飯,濟南市民盧先生一家又留下來看完了春晚。結賬時,賬單上除了事先約定的菜品收費,又多了一筆標注為3個小時、總價220元的“超時服務費”。店家解釋,年夜飯營業時間到11點為止,因為盧先生長時間佔用包間,因此要對服務人員有所補償。“多收的服務費的確直接發給員工了,春節留人干活不容易。”事后,面對工商人員的調查,該店經理顯得十分無奈。但由於事先沒有向消費者公示這一收費項目,經過協商,店家最終將該費用退給了消費者。

  據槐蔭工商分局消保科科長孫民介紹,除了常見的自帶酒水開瓶費、按比例收取的服務費,停車費、超時費都有可能成為商家事后收費的項目。“由於人手短缺,即便一些經營記錄良好的酒店,也有可能為了提高員工節日福利而巧立名目。”據此,他建議消費者要在簽訂年夜飯合同時,同商家敲定各類收費細節和標准,要求商家保証不再另行收取其他費用﹔對於事先未能明示的收費項目,消費者可以撥打12315進行維權。

  預付餐費難要回

  由於節日期間服務資源有限,加之年夜飯市場競爭激烈,一些商家便利用“訂金”和“定金”的一字之差,向消費者轉嫁經營風險。

  商河縣的趙女士為了把外地的公婆接來過年,早早地交上1000元,在一家酒店預定了年夜飯,可不料公婆不願出遠門,小兩口隻好改變計劃。當趙女士找到酒店希望退還押金時,卻被告知在收據條上標明趙女士所交的是“定金”,消費者單方面毀約分文不退。無奈之下,趙女士請工商人員介入調解,由於酒店收取的定金比例明顯高於法律規定,最終商家同意退還800元定金。

  “定”與“訂”一字之差,為何退還時如此不便?據商河工商分局消保科科長孫連江介紹,“訂金”具有預付款性質,無論是商家還是消費者違約,都可按照事先約定或商業慣例執行﹔而“定金”有擔保的作用,如果商家違約,應承擔向消費者支付雙倍“定金”的違約責任,如果消費者違約,商家不用返還“定金”。但是,按照法律規定,定金的比例不得超過總價款的20%。

  “因此,如果行程不確定,建議在訂餐合同中標明預交‘訂金’,並且確定相關的違約責任和賠償方式﹔如果能確保按時就餐,同時防范酒店違約,就可以放心地交定金。”孫科長介紹說。

(責任編輯:實習生覃巧雲、許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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