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我們要時時想到我們的文化正在消失,有太多的事情需要去做。”中國民間文藝家主席、著名作家馮驥才曾說。6月14日是我國第九個“文化遺產日”。非物質文化遺產具有豐富而獨特的文化內涵,它在薪火傳承中體現了中華民族的精神。如今,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情況參差不齊,有的逐漸凋零,技藝瀕臨失傳﹔有的欣欣向榮,傳承人的徒弟也成了大師。為重拾傳統文脈,人民網文化頻道特別推出《指尖上的國粹》系列報道,為您講述“非遺人”的傳承故事……
“我敢說,世界各地成規模的中國民樂樂團,使用的大多都是‘宏音齋’制作的民族管樂器。‘宏音齋’以制作民族管樂器材為主,仿制和復制出了許多瀕臨失傳的少數民族獨有的樂器。”今年五十歲出頭的吳景馨是“宏音齋”的第四代傳人,當她介紹“宏音齋”的成就和發展時,無比自豪,但是當談及她的傳承之路時,卻略顯無奈——她有兩個哥哥,一個弟弟,但“宏音齋”這份祖業卻偏偏傳給了家中唯一的女孩。
歪打正著繼承家業
“宏音齋”創辦於清朝末期,創始人吳啟瑞迫於生計開始從事樂器制作。上世紀20年代,吳文明在父親吳啟瑞的扶持下,在房山良鄉北大街創辦了樂器制作小作坊﹔后來為求發展,吳文明在宣武門東市場創辦了“宏音齋”樂器鋪﹔新中國成立以后,吳文明之子吳仲孚全面接手“宏音齋”的工作,因制作技藝精湛,聲名遠揚,以至后來宏音齋雖幾經搬遷,仍舊顧客盈門,許多著名的演奏家還常常到宏音齋聚會、切磋。此外,吳仲孚還借鑒西洋管樂器的制作工藝,研制出中國第一支標准嗩吶、第一支插口笛子、第一支加鍵嗩吶等樂器,彌補了民族管弦樂隊低音聲部的空白。
對於父親的成就,吳景馨非常引以為豪,也發自內心地崇敬。從小的耳濡目染,也使得她精通各種樂器的演奏與制作,“但是我從來沒想過接手‘宏音齋’,甚至畢業后從事的工作也和樂器毫無關系。”
吳景馨畢業后被分配到北京煙草公司,這份優越的工作令許多同齡人都羨慕不已。直到上世紀80年代,“那會兒掀起一陣出國熱,我也憧憬著能去外面的世界看看,”吳景馨辭去了工作,辦妥了去美國的一切手續,不想這時,父親卻一病不起。“那時,一個哥哥遠在南京,回來不現實﹔另一個哥哥的工作是‘鐵飯碗’,不能輕易丟棄了﹔弟弟年齡又太小,還在讀書,所以隻能讓我頂著了。”當時,吳景馨只是打算暫時幫父親打理“宏音齋”的工作,等父親身體好了,再交還給父親。誰知,這份家業接過手就再也交不出去了。1996年,吳仲孚去世,吳景馨正式成為了宏音齋的女主人。
背著一書包現金買材料
在傳承家業的同時,吳景馨經歷了很多艱辛,“在我印象中完全沒有開心的回憶,因為實在太苦了。”吳景馨說,宏音齋的樂器制作嚴格遵循傳統的工藝,用料多為精選的竹子和進口的紅木、烏木、紫檀木。為了買上好的原材料,她曾收過古舊家具,曾和丈夫坐幾天的火車去雲南、緬甸收購木材,“過去交通不方便,買東西不像現在可以刷卡,我們就背著一書包的現金坐了火車再轉坐汽車,每次都提心吊膽的,根本不敢睡覺,生怕把錢弄丟了,現在回想起來還后怕。”
“過去,我們是入不敷出,得到的與付出的完全不成正比,”吳景馨當年的鄰居開飯館,不到兩年就買了一輛跑車,她開玩笑說,“我要是用我繼承家業的精力去干別的事業,肯定早發了。”
曾為歌壇天后王菲做純金嗩吶
吳景馨說,一支樂器的研發和制作需要很多精力和很長時間,經過幾十道工序,隻要一道工序做得不到位,就會前功盡棄。
“前一陣我們給歌壇天后王菲做一個純金的嗩吶,她又很著急要,但是我們並沒有做過純金的,因此制作起來就出現問題了。”由於原材料不同導致制作工藝不同,“在拉碗(喇叭形狀的擴音器)的時候,一拉就斷,我們試驗了好多次,結果都是一樣的,為此,整個制作團隊都非常著急,甚至好幾天不吃不睡。”眼看著期限就要到了,吳景馨焦頭爛額,她直言,“那段時間我看到‘王菲’兩個字就緊張,心想,嗩吶還沒有完成,我怎麼交代啊。”
功夫不負苦心人,經過大家反復試驗、推敲、想各種辦法,“最后,終於發現是工具的問題,老的制作工具與金這種材質發生了化學反應。”吳景馨帶著她的團隊僅用了三個多月的時間,完成了產自宏音齋的第一支純金嗩吶。
可以做和需要做的事還很多
“最初接手宏音齋的時候,對於傳承和責任沒什麼理解,只是秉著‘沒有完成的事情一定要完成’的原則在硬著頭皮做。”然而當吳景馨真正經歷了一件件樂器的反復研發、試制、改進,才體會到要打磨出一件經典的樂器是要凝聚幾代人的心血、智慧與辛勞,“因此,前輩們總結的優秀經驗與傳統文化傳承下去責任重大,”她越來越覺得在傳承和發展民族樂器方面,自己可以做和需要做的事情還有很多。
背景資料:
“宏音齋”創始於清朝后期,是吳氏家族在北京創辦並經營制作中國民族樂器的百年老店。吳氏第一代傳人,吳啟瑞將清朝宮廷樂器制作技藝完整的傳習下來,至今已傳至第四代。
2011年,“宏音齋” 被選定為國務院第三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並收入“傳統技藝”的名錄中。“宏音齋”的第四代傳人吳景馨,被認定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
中國文化遺產日特約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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