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不要忽略土司制度的“非遺”內涵
7月4日,正在德國波恩召開的第39屆世界遺產大會尚未結束,已經傳來好消息:我國湘鄂貴三地聯合申報的“土司遺址”獲准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申辦成功的意義,我覺得不在於項目又增加了多少穩居多少位,也不在於哪個省份實現了世遺零的突破,而在於土司制度進入公眾視野之后,可能被了解、被認知。
“土司遺址”是土司制度的物質遺留,但什麼是土司制度,不少人恐怕聞其名而未必知其實。有權威媒體報道說,這一制度見証了古代中國作為統一多民族國家,對西南山地多民族聚居地區獨特的管理智慧。恰巧本次聯合申報的三處遺址分別是湖南永順老司城遺址、湖北恩施唐崖土司城遺址和貴州遵義海龍屯土司遺址,地理方位正在西南,所以不明就裡的人會以為土司制度隻存在於西南。實際上土司制度還存在於西北,《清史稿·土司列傳》中就有“甘肅土司”這一卷,用乾隆時大臣楊應琚的說法:“西寧土司計十六家,皆自明洪武時授以世職……迨至我朝,俱就招撫……今已百年,輸糧供役,與民無異。”
土司也稱“土官”,正式出現於元朝。《元史·職官志》在說到“諸蠻夷長官司”時這樣記載:“西南夷諸溪洞各置長官司,秩如下州,達魯花赤、長官、副長官,參用其土人為之。”說白了就是“以土官治土民”,按等級分為宣慰使、宣撫使、安撫使等武職,和土知府、土知州、土知縣等文職,且官職世襲。這裡的“土”,對應的不是“洋”,外國的或外國來的,而是“流”,流官由中央政府委派,有一定任期,期滿調任,所以廢除土司制度的政策叫做“改土歸流”。
我國現存百余處土司遺存,本次申遺成功的三處遺址僅僅是其中的縮影,但它們的類型、規模、價值內涵最具代表性,相互間的整體組合又共同體現出了土司職級體系、土司管理特點等社會文化完整背景。而土司制度所覆蓋的地域要廣泛得多,《明史·土司列傳》中,分湖廣土司、四川土司、雲南土司、貴州土司和廣西土司,其中雲南土司、廣西土司各有三卷,四川土司也有兩卷。以我目前的視野所及,三處遺址中的貴州遵義海龍屯土司遺址,經歷最為慘烈。遵義在明朝叫播州。《明史·神宗本紀》載,萬歷二十五年(1597)七月,播州宣慰使“楊應龍叛,掠合江、綦江”。貴州巡撫江東之屢遭敗績,直到萬歷二十八年(1600)六月,總督川、湖、貴州軍務的李化龍率八路大軍才攻克海龍屯,楊應龍“與二妾俱縊”。結合《明史·李化龍傳》,可以還原不少戰斗的細節,甚至連楊應龍的對白都有,活靈活現,如其頓足嘆曰:“吾不用(孫)時泰(楊應龍軍師)計,今死矣!”《明史紀事本末》中的“平楊應龍”說得更神,楊應龍“提刀自巡壘,就四面火光燭天,傍徨長嘆”,不知給誰看到了﹔甚至其泣語妻子曰“吾不能復顧若矣”,也不知給誰聽到了。無論如何,從唐僖宗開始就控制播州的楊氏家族,歷經“二十九世,八百余年,至應龍而絕”。假以時日到海龍屯一游,或能對楊應龍何以敢於自詡“百萬雄兵”“半朝天子”有相應的感性認識吧。
當然了,去旅游的前提,是它別像我們的某些世遺那樣一味做票價文章,令人望而生畏、卻步。國家文物局副局長童明康在世遺大會上代表中國政府的發言中表示,“土司遺址”申遺成功以后,中國政府將恪守《世界遺產公約》及其操作指南的規定,讓中國各民族傳統文化得到繼承和發展。申遺的實質意義,本在於此。這三處遺址均是土司制度鼎盛時期的物質遺存,反映了土司制度作用下特殊的山地城堡式聚落形態和社會組織特征,而土司制度還有它的“非遺”一面。正是通過土司制度,“齊政修教,因俗而治”,中央政權實現了對西南、西北地區長期有效的管理,既保証了族群文化多樣性的傳承,也推動了各族群對統一國家的理解和認同。“非遺”這一點恐怕同等重要,不能因為申報世遺成功而忽略。
(來源:南方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