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看過不少戲曲電影,其中常有這樣的情節:一個落魄書生,在家鄉受財主、官僚欺負,后來考上了狀元,被授予“八府巡按”之職,威風凜凜地衣錦還鄉,把當年欺負他的財主和官僚抓了起來……在這類戲劇中,地方官見了“八府巡按”,就跟老鼠見了貓一樣,渾身發抖如篩糠,“八府巡按”一聲“拿下”,那些官員便立即被扒掉官服押解起來。因此,在那時的印象中,這個“八府巡按”的官職非常大,在平時作威作福的地方官面前是說一不二的。及至上了大學,閱讀一些史書才發現,所謂的“八府巡按”,只是民間的一種說法,官方從沒有過“八府巡按”一職,應該叫做“巡按御史”。實際上“巡按御史”的官職非常小,只是小小的七品官。
巡按御史是御史的一種,明清兩代中央政府均設有監察機關即都察院(類似今天的中紀委或監察部),都察院下面設御史(也稱監察御史),明代都察院下屬有十三道監察御史﹔清代都察院下屬有十五道監察御史。這些御史可以分為幾類:在京城都察院供職的稱為內差或常差,奉命出巡鹽務的稱為巡鹽御史﹔奉命出巡漕運的稱
為巡漕御史﹔奉命出巡地方的稱為巡按御史……前面提到的所謂“八府巡按”,指的就是“巡按御史”。據《明史》記載,明洪武年間即有“巡按御史”之設,但不是常例,到了永樂元年二月乙卯,才成為定制。“巡按御史”的官級雖然只是正七品(相當於現在的正處級),但其權力還是非常大的。據《明史》記載,巡按御史是“代天子巡狩”“存恤孤老,巡視倉庫,查算錢糧,勉勵學校,表揚善類,翦除豪蠹,以正風俗,振綱紀。”所以“大事奏裁,小事立斷”“凡政事得失,軍民利病,皆得直言無避。”不僅可對違法官吏進行彈劾,也可由皇帝賦予直接審判行政官員之權力,並對府州縣道等衙門進行實質監督,也可在監察過程中將地方行政存在的弊端上奏皇帝……
其實,對於御史,明朝的要求是很嚴格的,規定“凡御史犯罪,加三等,有贓從重論。”巡按御史既然是中央政府所派的紀委官員,且中央對他們管理又很嚴格,其本身素質應該是比較高的。應當承認,巡按御史的出身,大多都是知識分子,即考上進士的讀書人,這就保証了巡按御史的素質基本上是過硬的,但凡事都有例外,巡按御史
中也有一些仗著自己的權勢為非作惡的家伙。嘉靖三十九年(公元1560年),都御史鄢懋卿巡行浙江,連吃帶喝帶拿,一路上搜刮了大量民財。那時海瑞是淳安縣令,看到鄢懋卿要來到自己的縣界了,就給他寫了一封信,指責他的搜刮行為,結果,鄢懋卿就沒敢到淳安,而是繞道走了。
總體來說,巡按御史制度在監督地方官員、推進地方廉政建設方面,還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我們今天推行的中央巡視組下地方巡視的制度,其實就是對古代巡按御史制度的一種傳承,當然,當代的巡視制度更加先進和完善,更加有助於保証黨員干部的廉潔。
(來源:西安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