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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紅樓夢為何不再是“曹雪芹著,高鶚續”?

2018年02月27日08:21 | 來源:新民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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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新版紅樓夢為何不再是“曹雪芹著,高鶚續”?

  新版《紅樓夢》為何不再是“曹雪芹著,高鶚續”?

  日前,人民文學出版社推出的“四大名著珍藏版”將《紅樓夢》的作者署名,由原先的“曹雪芹 高鶚續”改成了“曹雪芹 無名氏續”,引發了眾多關注和熱議。

  人民文學出版社副總編輯周絢隆接受採訪時告訴本報記者,這樣的更改並非是人民文學出版社別出心裁,而是出版社與中國藝術研究院紅樓夢研究所共同協商達成的一致,“馮其庸先生去世前作的決定,但目前就人民文學出版社一家做了如是的署名更改。”上海師范大學光啟國際學者中心教授、滬上知名紅學家孫遜認為,這次人民文學出版社針對紅樓夢作者署名更改的行為,比較准確、全面地反映了迄今為止所掌握的有關《紅樓夢》作者著作權問題的事實。

  十年前署“無名氏續”

  《紅樓夢》最初以抄本形式流傳,留下各種版本。庚辰本是抄得較早而又比較完整的唯一一種存八十回本,即一至八十回,是最接近於曹雪芹原著的本子。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程偉元、高鶚第一次整理出版一百二十回活字版,從此有了印刷本﹔1792年又修訂一版。為了區別,學術界將前者通稱“程甲本”,后者稱“程乙本”。

  人民文學出版社非常注重《紅樓夢》的出版和校注,據1975年作為上海代表參加由中國藝術研究院紅樓夢研究所牽頭、集中全國一流紅學專家的“紅樓夢校勘小組”的孫遜回憶,1953年,人民文學社出版了新中國成立以來的第一個《紅樓夢》整理本,以程乙本為底本,署名是“曹雪芹 高鶚 著”。1957年,出版了第二個整理本,其校訂者是周汝昌先生,注釋者為啟功先生。這個版本一直沿用到1981年。它在相當長一段時間裡滿足了廣大讀者對《紅樓夢》閱讀的需求。但隨著紅學研究的深入,這個版本仍有所缺憾。因此自1975年始,“紅樓夢校勘小組”成立,對《紅樓夢》第三次進行校訂與注釋,於1982年第一版印刷,署名仍然為“曹雪芹 高鶚著”,該版《紅樓夢》底本選擇的是前八十回以庚辰本為底本,后四十回為程乙本為底本。這個情況一直持續到2008年,人民文學出版社出版的《紅樓夢》,中國藝術研究院紅樓夢校勘小組改變了署名,改成了“前八十回曹雪芹著,后四十回無名氏續,程偉元 高鶚整理”。“十年前就開始這樣署名,已經是個老問題了。”孫遜說。

  續寫者也是高手

  程偉元與高鶚卻並沒有直接地表述自己乃紅樓夢的后四十回“續寫者”,正如他們在小說的序言中所寫:“爰為竭力收羅,自藏書家甚至故紙堆中無不留心,數年以來,僅積有廿余卷。一日偶於鼓擔上得十余卷,遂重價購之,欣然翻閱,見其前后起伏,尚屬接筍,然漶漫不可收拾。乃同友人細加厘剔,截長補短,抄成全部,復為鐫板,以公同好,《紅樓夢》全書示自是告成矣。”周絢隆提出,此處的補,即為編輯的意思,並無續寫之意。

  周絢隆認為,現在大家之所以認為“高鶚續書”,與胡適的考証脫不了干系。1921年,胡適發表《紅樓夢考証》。首次以“科學考証”的方式,論定《紅樓夢》的前八十回與后四十回非出一人之手,前八十回的作者為曹雪芹,后四十回為高鶚續寫。由於胡適的考証,論據充分,言之成理。“高鶚續書”說遂為當時的學術界所普遍接受,一時間成為定論。

  孫遜補充說明,胡適考定高鶚續書的最直接的依據只是張問陶所著《贈高蘭墅同年》詩的一條“注”,其“注”曰:“傳奇《紅樓夢》八十回以后俱蘭墅所補。”

  事實上,經過長年的歷史流傳,中國古典小說無論是在創作還是在流傳的過程中,都不能說是極其嚴肅科學的,其中也隱約尚存有各方商業力量的角逐。周絢隆還認為,一個作家從創作的角度說,不可能在八十回創作完畢后,對后四十回完全缺乏考慮,而是會有一個創作上的基本構架,這在創作邏輯上也成立。“中國古典文學作品中的悲劇精神主題,是詩文傳統,而非小說傳統,通俗文學的世界中不以悲劇為主要表現形式,有仇報仇、有冤報冤、大團圓才是通俗文學的特征,紅樓夢的后四十回能把前八十回的精神貫徹到底,所以續書者也是個高手。”

  “高鶚說”畢竟是學術界相沿多年的說法,對於此次引發熱議的紅樓夢作者署名的更改,上海古籍出版社社長高克勤認為,這就是針對《紅樓夢》的一種說法而已,也算不上什麼新發現。

  事實上,上海古籍出版社從八十年代起就陸陸續續出版了十幾種紅樓夢讀本,一直在重版重印,三十余年裡有名家評注本、圖文本,名家繪圖珍藏本、新讀本等等形態的《紅樓夢》出版物。在這次人民文學出版社的《紅樓夢》署名更改之后,上海古籍出版社也並沒有表示出跟隨之意。(新民晚報記者 徐翌晟)

(責編:溫璐、吳亞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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