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2月,第一次全國考古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建議制定“文物普查保護管理辦法”。4月,國務院頒布《關於在農業生產建設中保護文物的通知》,首次提出進行全國范圍內的文物普查。
見証者說
劉建美:國家博物館研究館員,撰寫《1956年第一次全國文物普查述評》
“第一次全國文物普查沒什麼經驗。可以說,這次文物普查就是在摸索中進行的。”劉建美說。普查之初,首先選定山西作為試點。山西文物管理委員會、山西博物館和9省抽調的文物干部共同組成了普查試驗工作隊,在山西7個縣率先試調查,總結經驗。
但當普查工作向全國展開時,問題又來了:當時需要普查的地域很廣,但文物專業干部缺乏。這種情況下,此次文物普查最大的特點——“群眾路線”應運而生。一時間,各地區廣泛舉辦培訓班和座談會,進行文物政策的學習,利用黑板報、廣播、文物展覽會等方式廣為宣傳。
“群眾的力量真是大。因為當地居民最了解地形、歷史、傳說。他們一參與,就為普查工作提供了很多有用的線索,節省了大量時間。‘群眾路線’同時也普及了文物保護意識。”劉建美說。
經過兩年多的工作,至1959年,全國大多數省份和地區完成了普查任務。初次普查結束后,一些地方由文物專業干部組成普查隊進行復查,同時系統整理和分析已有成果,區別一般文物和重要文物。
全國第一次文物普查,基本摸清了各地文物分布,為征集、展覽、保護、發掘及科學研究提供了參考。這次普查也發現了一批珍貴的地上文物:山西五台山南禪寺、平遙鎮國寺、趙州大石橋等等,同時也為1961年第一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名單提供了重要依據。
知識鏈接
1981年至1985年,我國進行了第二次全國文物普查和文物復查。2007年至2011年,我國又進行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與前兩次普查相比,第三次普查規模更大,涵蓋內容更豐富,普查技術更先進。近年來,第一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展開,全面摸清我國可移動文物家底,建立起全國可移動文物信息登錄平台和數據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