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中華】互市,只是推動了經濟發展嗎?
商品的流通使中原與邊疆的經濟一體化程度加深,進而增進了文化認同。可以說,從榷場到馬市,展現的不僅僅是中原與邊疆的經濟交流,也是中華各民族之間的經濟交融以及蘊含在經濟交融背后的文化交融。
互市是古代中央王朝與周邊地方政權之間一種重要的經濟貿易形式。宋朝時期的榷場和明朝時期的馬市,都是互市的具體形式。
宋代的榷場
榷場最初設立於宋、遼政權之間的邊境地帶,此后逐漸成為宋、遼、金、西夏各政權在邊境地帶所設的互市場所。“榷”意為專賣、專利,“場”則是指場地、場所。榷場貿易歷時三百多年,是這一時期隸屬於不同政權的地區之間開展經濟交流的重要形式。
宋太祖趙匡胤建立北宋政權之后,制定了“先南后北”的戰略。也就是說,宋朝與北部的遼朝保持良好的關系,維持北方局勢相對穩定,從而全力解決南方的問題,榷場因此成為維持雙方關系的一個雙贏選擇。對於遼朝而言,榷場貿易也是其獲取資源的重要途徑。由於受到自然地理條件、農業技術水平等多方面的限制,遼朝面臨物資供應緊張的局面,通過榷場貿易,可以獲得自身急需的生產生活物資,從而大大緩解壓力。
公元1005年,在經歷了25年的戰爭后,北宋與遼在澶州(古稱澶淵郡,今河南濮陽)訂立和約,史稱“澶淵之盟”。和約的主要內容包括雙方互約為兄弟之國,以白溝河為界,宋朝每年向遼朝交納歲幣白銀十萬兩、絹二十萬匹,雙方於邊境地帶設置榷場,開展互市貿易。此后,宋、遼之間百余年間沒有爆發大規模戰事。在此之前,雖然榷場貿易曾經零星出現過,但是“澶淵之盟”標志著雙方榷場貿易的常態化。不過,隨著雙方關系的惡化,宋遼之間的榷場貿易也逐漸萎縮。
榷場貿易不僅緩和了宋朝與遼朝之間的緊張關系,也促使宋朝發展了與其他地方政權的經濟關系。宋朝與西夏建立了榷場貿易后,雙方首先在邊境地區的延州(今陝西延安)、保安軍(今陝西志丹)設置了榷場,此后陸續設置了其他榷場。
宋朝與金朝的榷場貿易始於宋、金之間的一次政治性盟約“海上之盟”。12世紀初期,居住在東北地區的女真人勢力逐漸強大,形成了可以與遼朝對抗的局面。為了聯合力量夾攻遼,宋、金雙方決定合作。由於遼在地理上阻隔了宋和金,導致雙方需要繞經渤海往來,該盟約由此得名。盟約規定,宋朝將原來納貢給遼朝的歲幣交納給金朝。遼朝滅亡之后,宋、金之間的榷場貿易逐漸發展起來。
隨著宋朝統治中心南移,宋、金達成“紹興和議”,確立雙方並立的格局。雖然宋、金之間有“戰”的情況,但是“和”仍然是雙方交往的主旋律。“和”的主要表現形式之一,就是榷場貿易的運行。具體來說,宋金榷場分布於秦州—淮水沿線,在宋境的盱眙軍(今江蘇盱眙)、光州(今河南潢川)、安豐軍(今安徽壽縣)花靨鎮、棗陽軍(今湖北棗陽),在金境的泗州(今江蘇境內)、壽州(今安徽鳳台)、蔡州(今河南汝南)等地設置榷場。
兩宋時期,多個政權並立,商品流通並不十分暢通,榷場的設置為商品交易提供了途徑和場所。交通是榷場選址的重要參考指標之一。一般來說,榷場的位置通常處於交通要道上或者驛站附近,以便商人往來和商品運輸。
榷場貿易的商品主要有中原地區生產的農產品、手工業品和邊疆地區的特產。比如,中原地區的茶葉、藥材、布帛、瓷器等,邊疆地區的牲畜、皮貨、玉石、氈毯等。但是,並非所有商品都是被允許貿易的。宋朝方面禁止交易的商品有可以用來制作武器的硫磺,書籍雖然允許交易,但是僅限於《九經》。遼朝管制的商品是馬匹,以防止宋朝將其用於軍事。
作為中原政權與周邊政權的貿易窗口,榷場貿易一般是在和平時期進行的,秉持著平等交易原則,受到嚴格管理。榷場不僅受所在地監司和州軍長吏管理,而且設專官查驗貨物、征收關稅,此外還有官牙人來評價貨物的等級、收取牙稅。
榷場和榷場貿易在中國歷史上存在了三百多年,具有重要意義。首先,在榷場貿易中交換的生產生活資料,彌補了雙方物資方面的不足。其次,榷場貿易是友好的象征,它的存在是以休戰為基礎的,有利於維護不同政權之間的友好關系。第三,榷場貿易加深了中原地區與邊疆地區的經濟聯系,促進了文化交融,為再次實現“大一統”積累了力量。
明代的馬市
馬市是明朝與邊疆地區互市的固定場所,以交換或買賣馬匹為主。明朝時期的馬市主要有兩處,一處是設置於遼東地區的遼東馬市(今遼寧撫順和開原),另一處是設置於宣府(今河北張家口)、大同(今山西大同)地區的宣大馬市。
得勝堡是明代北方軍事防御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擁有規模較大的馬市。圖為位於山西省大同市新榮區的得勝口古堡群。(圖片來源:大同市政府網站)
馬政是明朝的重要政治議題。馬政制度是指國家對馬匹的管理制度,包括馬匹採辦、牧養、訓練、使用等內容。在中國古代,馬匹尤其是戰馬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歷代統治者都高度重視馬政。明朝初建時,受到來自北方游牧民族政權的軍事威脅,明太祖朱元璋深知馬匹的戰略意義,多次強調“馬政,國之所重”,推動馬政建設。明朝中期以后,隨著國力的下降,馬政也出現鬆馳與衰退。
起初,馬市交易內容較為單一,隨著時間的推移,馬市逐步發展成為綜合市場,形成以“官市”為主、“民市”為輔的格局。馬市的重要性在於它不僅關涉邊貿,還涉及政治、軍事、經濟等方面,是明朝對邊疆少數民族所採取的一項十分重要的安撫政策。
遼東馬市在明朝諸多馬市中佔據重要地位。在政治層面,明朝政府希望借助東北地區女真人的勢力,壓制北遷到蒙古高原的北元后裔和其他蒙古諸部。在經濟層面,遼東馬市貿易密切了中原地區與東北地區的經濟關系,構成了溝通蒙古、女真、朝鮮的貿易圈,這也是遼東馬市與其他馬市的顯著區別。
遼東地區最重要的馬市交易地之一是開原(今遼寧開原)。明朝初年,在開原設立了三處馬市,其中,新安關為與蒙古互市之所,鎮北關和廣順關為與女真互市之所。與明代的其他馬市一樣,遼東馬市的政治屬性極為突出,這集中表現在明朝為少數民族首領頒發官職任命書——敕書,作為在馬市中進行貿易的憑証。沒有敕書的人不能入市交易,敕書的數量也有限制。以女真部為例,整個女真部持有的敕書數量不超過1500張。同時,敕書與納貢緊密相連。隻有持有敕書的人才有資格向明朝納貢,明朝也相應地給予其超過貢品價值的答禮。敕書與納貢也成為明代馬市具有官方屬性的主要表現。
從“官市”到“民市”的轉型,是明朝時期遼東馬市的一大特點。“官市”是指明朝官方購買商品的交易活動。“民市”是指在“官市”結束之后,當地百姓自由買賣商品的交易活動。明朝初期,馬市中馬匹的交易數量很大,官方買馬是遼東馬市最主要的商業活動。據相關文獻記載,遼東馬市上最大的一筆馬匹交易量達到3000匹。在“官市”交易中,明朝官方組織開展的商品交易以軍事物資戰馬及其配件為主。相比之下,“民市”是“官市”的補充,交易的商品以滿足周邊各民族所需生產生活資料為主,規模較小,相關商品包括邊疆地區生產的土特產品,如木材、人參、貂皮、木耳、蘑菇、鬆子等,以及中原地區生產的作物種子、鹽、絹、緞、布等。其中,在馬市上交易人參和貂皮,成為女真部獲取財富的重要途徑。
作為邊疆治理的重要環節,榷場與馬市是中原地區與邊疆地區經濟往來的一種方式,有助於提升經濟互補性和一體化。互補性建立在各民族生產生活趨同的基礎上,具備獨特的經濟優勢,滿足了彼此的經濟需求。舉例來說,中原地區出產的鹽和布匹有助於滿足邊疆地區人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同時,邊疆地區出產的土特產也為中原地區的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提供了補充和更多選擇,如皮毛為生活在中原地區的人們提供了冬季御寒的另一種選擇。更重要的是,商品的流通使中原與邊疆的經濟一體化程度加深,進而增進了文化認同。可以說,從榷場到馬市,展現的不僅僅是中原與邊疆的經濟交流,也是中華各民族之間的經濟交融以及蘊含在經濟交融背后的文化交融。
(本文刊發於《中國民族報》2023年6月27日,作者系北京師范大學歷史學院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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