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韩国:不遗余力保护传统节日文化
韩国自古即为民俗礼仪之邦,节日众多,其中盛大隆重的传统节日更是深深体现韩国人民对传统的重视。20世纪90年代末,韩国提出了“文化立国”战略,从中央到地方都非常重视传统节日文化的保护、传承和振兴。
受中华文化的影响,中国的四大传统节日,即春节、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也随着汉文化的传播很早就传到了朝鲜半岛,成为韩国的四大传统节日并传承至今。
1967年“江陵端午祭”就被韩国政府批准为国家级第13号“重要无形文化遗产”予以保护,每年吸引国内外大量游客参与和观光,同时也使人们从中了解韩国的民俗风情。2005年11月25日,由韩国申报的“江陵端午祭”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确定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一时间令作为端午节习俗发源地的中国唏嘘不已。这一事例足见韩国对传统节日文化的重视。
在传统节日文化的保护方面,韩国注重立法先行。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韩国经济还处在起飞前夜,韩国政府就开始着力进行传统民族、民间文化的搜集和整理。在一大批民俗文化学者的倡导和参与下,1962年韩国颁布了《文化财保护法》,通过开展民俗文化财(文化遗产)调查、认定功能重要无形文化财的保持者或保持团体、资助其进行传承等方式,将包括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以及有关历史、自然的知识和实践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保护范围。自此,韩国开始逐步构建无形文化财的相关保护政策与制度。近年来,韩国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传统节日文化方面的政策方针从“保护”与“传承”更进一步走向“振兴”与“活用”,制定和推行了一系列新的政策和法规,并发展与之相关的事业。
将对民俗艺人的重视和对传承人才的挖掘和保护作为重中之重。韩国政府在这方面制定了金字塔式的文化遗产传承人制度,最顶层被授予“保有者”的称号,接下来是“助教”和“履休者”。这些文化遗产传承人无不得到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同时也受到社会大众的尊重。
通过产业开发来促进节日文化的保护与发展。韩国非常重视推动旅游观光产业、文化创意产业、艺术以及相关产业与传统节日文化的融合与开发,巧妙地将自身的传统文化和现代产业有机结合,促进传统节日文化从“国民之享有”走向“产业化”和“世界化”。成功的案例如“大长今”,一部电视剧便将韩国的传统节日文化传播到全世界,致使韩国文化备受追捧。(宗禾)
(来源:中国财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