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抗抗向中国经济网文化产业频道记者表示,虽规定了网络使用作品应当付酬,但国家一直没有出台统一的付酬标准。各大网站基本是自行制定付酬方式和付酬标准,更有不少网站故意压低或拒付报酬,特别是目前的网络转载数量庞大,免费转载、不付稿酬的现象十分普遍,严重影响了作者的稿酬收入。
张抗抗同时认为,虽然明确指出文字作品网络付酬应参照纸质环境下使用文字作品的标准和方式,但缺乏可操作性。因为,网络文字作品无论在质量、创作及发表方式等方面都不同于纸质文字作品,如果严格参照纸质作品付酬标准(比如原创作品每千字100-300元),显然偏高,多数网站是支付不起的。如果没有细化的付酬标准特别是低限标准,此条规定将成为一纸空谈。
因此,在2015两会期间,针对文字作品网络付酬问题,张抗抗提出三条建议,第一,一次性付酬;第二,按作品字数付酬;第三,按照作品点击率付酬。
(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