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从源头上治理影视作品抄袭剽窃现象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影文学学会会长王兴东:从剧本创作来看,由于影视产品急功近利,公开和隐蔽的抄袭剽窃行为丛生,原创者倾其精力,抄袭者巧取拿来,从题材上仿制,从人物上抄袭,从细节上剽窃,积恶成习,见而不怪,严重损害了那些坚守原创和首创者的权益。我建议:第一,从源头防止侵权,剧本立项时依法要求出具剧本授权书,或者原创许可改编授权书;第二,制片者若发现剧本内容抄袭,要求编剧赔偿损失,如果制片者共同参与抄袭剽窃,承担连带责任;第三,对于明显的抄袭剽窃作品,法律惩罚要更加严厉;第四,行政问责与司法审判追责机制要有机协调,行政主管部门应有知识产权投诉受理执法管理机制。
(来源:中国文化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