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童书尺度引争议,呼唤出版“分级制”
鲁迅谈《红楼梦》:“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由于受传统文化的影响,很多人见“性”而生异议,这很正常。但当今文明社会中,如何看“性”,特别是如何对待孩子与“性”有关的话题,人们理应能达成更多共识才对。
事实上,人们应有的共识,也就是对性之“度”的把握,要有一个权威的标准。而对影视出版物采取“分级制”,正是国家给出的一个法规性的“度”之指导和规范。
在社会道德领域,会因不同人的文化、思想、感知、环境等综合因素,对“性”的尺度把握上,或会有一定歧见。比如这幼儿绘本,本是经出版部门审核后,正常发行的读物,但在家长、群众、专家及教育者眼中,却有各不相同的看法。这时候,谁是最终的裁判者呢?人们此时理所当然会想到出版物的管理者。但即便是正轨出版部门放行的出版物,读物使用者也需要自己作出选择;而像该幼儿园的读物选择,却引发了争议,显然,这令此间矛盾仍然难解或无解。
因此,舆论呼吁了多年的“出版物分级制度”,是不是也到了呼之欲出的时候呢?一些出版业发达的国家,大都有成熟的出版物分级制度。国家以法规的名义,对出版物中“性”之度、暴力之度等予以规范,分成不同等级—根据年龄层次禁读何种等级的书,是否可以出售给其阅读,都在出版时明确予以标注。对违反分级规定者,会有相应的惩罚细则在一旁“伺候”。如果能划清这个“界限”,对出版物中“性”之尺度大小的争论,也就自然而然要“偃旗息鼓”了。
(来源:大河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