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厦门专员办:“四关注”把好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审核关
近日,我办根据财政部要求认真开展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前置性审核,我们通过与当地财政部门和市委宣传部密切配合提前介入,在纸质资料上报前就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审阅申报项目的基本情况,同时充分发挥就地监管优势抽取一定比例项目开展实地审核,实地审核的申报资金2.55亿元占比超过50%。在审核过程中我们重点关注四方面的内容,为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前置性审核把好质量关。
一、关注申报企业和申报数据的真实性。除了通过查看申报企业提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等,我办发挥就地优势通过与当地税务部门、财政部门及工商管理部门核对申报企业的真实性及是否存在严重违反国家财税政策等行为,并抽取部分申报企业直接上门实地审核。通过从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提取数据与在申报系统填报的数据进行比对,核实申报数据的真实性。
二、关注项目资金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是否符合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关注申报项目建设内容中的具体构成,准确把握项目建设内容是否符合《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关于申报2015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中关于专项资金政策支持的方向,对完全不符合支持内容的项目提出否定意见,对申报项目中存在部分不符合政策支持的建设内容做出标注和说明。
三、关注申报企业的财务状况及自筹资金能力。对总投资规模较大的项目我们重点关注申报企业的经营状况、资产负债情况及自筹资金的能力,对完成项目的资金保障做出初步的判断,如发现申报企业存在较大的资金压力在审核意见中做出风险标识,尽量避免专项资金投入后因企业自筹资金无法跟进造成项目无法完成的情况出现。
四、关注申报项目的进展情况。对申报项目是否开工进行关注,重点关注已开工的申报项目的完成进度,并对其完成投资情况进行进一步核实,通过查看企业相应的明细账、相关的合同协议及付款凭证,或者可直接采用实地察看的方法确认完成进度的真实性,防止申报企业虚报项目进度骗取中央专项资金。
(来源:财政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