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避免景区沦为“小金库”
2014年8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利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等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等项目要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体现公益性,严格控制价格上涨。而针对景区违规上调门票价格等行为,国家和地方发改委也曾多次发文规范并组织专项行动强化监管。
北京联合大学教授窦群认为,多地景区频繁涨价甚至违规涨价的重要原因,在于掌握了景区定价权的地方政府的收入冲动。“在地方政府眼里,景区门票收入虽不算多,但却是真金白银。就像‘印钞机’,每天都有进账。”
在用友公司首席会计专家马靖昊看来,景区门票相当于公益性的“征税”,应当“取之有理,用之有道”。然而,一些地方政府将门票收入上收之后,却往往不再反哺景区建设,景区不得不通过持续涨价来弥补运营成本。
中国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主任宋瑞认为,我国景区门票价格构成信息缺失,涨价依据也不向公众公开,门票当中是否“打包”了灰色费用,外界不得而知。“未来应优化景区听证会机制,多渠道公开公益属性的景区账本,接受公众监督,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决定权。”
专家建议,还亟须制定规范,明确景区门票收入的使用方式,避免公共景区沦为地方政府的“小金库”。中国旅游研究院研究员战冬梅认为,对于景区频繁违规涨价问题,地方价格监管部门还应切实承担起责任,严格依法办事,对于失职、渎职的监管部门也应进行相应的处罚。
(来源:河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