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拉萨11月21日电 (记者鲜敢)日前,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文物局获悉:西藏自治区政府近期公布了第七批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225处,西藏所辖的国家级、自治区级、县级三级文物保护单位合计已达1424处。
据介绍,新公布的225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是西藏历史文化遗产中具有较高历史、科学、艺术和文化价值的遗迹,遍布全区七地市的62个县区,其中包括了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等共计213处,近现代重要史记及代表性建筑物12处。初建年代最早可以追溯到新石器时代,最晚的也有60多年历史。
《 人民日报 》( 2017年11月22日 19 版)
(责编:温璐、吴亚雄)
推荐阅读
坚定文化自信 展现中国底气
“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这6年来,在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的引领下,我国的文艺创作走向空前繁荣。展望“十四五”,新时代的文艺必将继续全面开花,结出累累硕果,迎来更美好的春天。
【详细】
如何打造脱贫攻坚题材文学精品?
人民网文娱部邀请中国作协创研部主任、研究员何向阳,贵州省文联、作协主席欧阳黔森,河北省作协主席关仁山,为我们讲述“脱贫攻坚题材报告文学创作工程”的历程和收获,分享创作心得和感悟。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