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18日发布《关于电影票“退改签”规定的通知》,要求电影票“退改签”规定要优化流程、简化手续,充分体现公平合理、亲民便民原则,很好地履行对观众的告知义务,便于观众查阅和社会监督。
新华社9月13日播发了调查报道《电影票“退改签”,为何就这么难?》,对饱受消费者诟病的电影票“不退不改”“只改不退”等现象提出质疑,呼吁有关方面完善“退改签”服务,保障观众合法权益。对此,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会高度关注并积极推动问题解决。
18日公布的通知中明确提出,电影票“退改签”工作涉及广大观众切身利益,关乎电影市场经营秩序。通知要求,各院线、影院投资公司、影院在与第三方购票平台签订电影票代售协议时,要明确“退改签”规定,规定条款尽量细化,做到权责清楚。
——各影院应在大堂醒目位置公示购票“退改签”须知,以保证观众在进入影城柜台购票时,提前了解到影票“退改签”规定。“退改签”规定中应明确:是否同意“退改签”或什么样情况下允许“退改签”;对于同意“退改签”的,应明确“退改签”服务流程及“退改签”服务电话。
——第三方售票平台、影院网站或自有APP,应该在观众购票付款前弹出影票“退改签”规定协议,在确定观众了解规定并点击“同意”上传后,观众方可进一步支付票款。
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要求电影市场各有关经营主体,制定改进完善电影票“退改签”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尽快付诸实施。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全国电影市场专项治理办公室将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