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对垃圾处理的重视,超乎你的想象【2】
唐代:管理部门履职不力,将与乱扔垃圾者同坐
唐代城市规模逐渐扩大,居住人口已达百万,因此每日产生的垃圾数量可想而知。
唐代对于倾倒垃圾的管理十分严格。《唐律疏议》载:“其穿垣出秽污者,杖六十;出水者,勿论。主司不禁,与同罪。疏议曰:具有穿穴垣墙,以出秽污之物于街巷,杖六十。直出水者,无罪,主司不禁,与同罪。谓‘侵巷街’以下,主司合并禁约,不禁者与犯人同坐。”唐代对于随便倾倒垃圾者处以刑罚,有关管理部门如果没有履行职责,将同样获罪并受处罚。
长安、洛阳有市民随便取土挖坑,造成污秽之物壅滞其间,极大地影响了城市环境。针对长安、洛阳的环境卫生问题,唐玄宗专门下发了《修整街衢坊市诏》,“京洛两都,是唯帝宅,街衢坊市,固须修整。比闻取穿掘,因作秽污阮堑,四方远近,何以瞻瞩?顷虽处分,仍或有违,宜令所司,申明前敕,更不得于街巷穿坑取土。”
宋代的“环卫工人”拿月薪,还发制服
宋代是中国城市发展的繁华期,开封、杭州等城市是闻名于世的大都市。
“街道司”是宋代专门设置的以管理城市的环境卫生的机构,可以招募五百名“环卫工人”,月薪“钱二千,青衫子一领”,其职责包括整修道路、疏导积水、洒扫街道等市容市貌工作。
城市居民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粪溺,也有专人收集、运走,据吴自牧《梦梁录》记载,“人家甘泔浆,自有日掠者来讨去。杭城户口繁夥,街巷小民之家,多无坑厕,只用马桶,每日自有出粪人瀽去”,这些专业倒粪的行业叫做“倾脚头”。到了春天,大街小巷有“官府差雇淘渠人沿门通渠;道路污泥,差雇船只,搬载乡落空闲处。”
古人处理城市垃圾的技术与他们产生垃圾的速度、规模是相称的,因而城市治理得井井有条。到过临安城的马可·波罗就发现街道非常干净、卫生:“行在一切道路皆铺砖石,蛮子州中一切道途皆然,任赴何地,泥土不致沾足。唯大汗之邮使不能驰于铺石道上,只能在其旁土道之上奔驰。”
唐代就有收废品发家致富的了
当然,在一个具备相当规模的城市里,仅制止乱扔垃圾还不够。除了设置必要的卫生清洁机构外,还是需要推动垃圾的回收利用。
早在殷商人们就已经开始给农田施肥,《汜胜之书》有云,“汤有旱灾,伊尹作为区田,教民粪种,负水浇稼。区田以粪气为美,非必良田也。”为了积肥,开始有了厕所,并对家畜进行了舍饲。
刚才提到,唐代依靠行政管理希望能够对城市环境进行有效处理,但对于长安这样的大城市显然是不够的。《太平广记》记载,“河东人裴明礼,善于理业,收人间所弃物,积而鬻之,以此家产巨万。”不知道是不是最早通过收废品发家致富的了。包括上文在《梦梁录》提到的“倾脚头”,他们将收集到的百姓倾倒的粪溺运到农村卖掉。“各有主顾,不敢侵夺。或有侵夺,粪主必与之争,甚者经府大讼,胜而后已。”这生意竞争还挺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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