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競爭和學習、生活壓力的增大,學生心理健康問題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昨天,教育部發布新修訂的《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
與10年前發布的舊版本相比,新版《綱要》的總目標發生了變化。首次提出“促進學生身心和諧可持續發展,為他們健康成長和幸福生活奠定基礎”。同時,《綱要》提出的教育任務也從十年前版本的“四有新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一代新人”,變為“培養身心健康、具有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與以往不同,新版《綱要》對學生異性交往採取“疏導”策略,給出了明確的“分學段指導”。據了解,在學生心理咨詢中,“異性交往”、“人際溝通”一直是最困擾學生的問題。新《綱要》要求:小學高年級就要“開展初步的青春期教育,引導學生進行恰當的異性交往,擴大人際交往的范圍”﹔初中階段要“把握與異性交往的尺度,建立良好的人際關系”﹔高中年級要“培養人際溝通能力,正確對待和異性同伴的交往,知道友誼和愛情的界限”。
針對很多學生直到高考前還不知道該報考什麼專業的普遍問題,《綱要》要求學校逐步幫助學生進行職業規劃,並在各學段都給出了指導意見。從小學中年級開始“幫助學生建立正確的角色意識,培養學生對不同社會角色的適應”﹔初中要“把握升學選擇的方向,培養職業規劃意識,樹立早期職業發展目標”﹔高中“在充分了解自己的興趣、能力、性格、特長和社會需要的基礎上,確立自己的職業志向,培養職業道德意識,進行升學就業的選擇和准備,培養擔當意識和社會責任感”。
另外,新版《綱要》格外強調要培養學生的抗挫能力。小學高年級要“幫助學生克服學習困難,正確面對厭學等負面情緒,學會恰當地、正確地體驗情緒和表達情緒”﹔初中要“逐步適應生活和社會的各種變化,著重培養應對失敗和挫折的能力”﹔高中要“幫助學生進一步提高承受失敗和應對挫折的能力,形成良好的意志品質”。
新《綱要》要求學校將心理健康教育始終貫穿於教育教學全過程,開展心理健康專題教育,建立心理輔導室。教育部表示,將對心理輔導室建設的基本標准和規范做出統一規定。《綱要》同時強調,要保護學生隱私,謹慎使用心理測試量表或其他測試手段,不能強迫學生接受心理測試,禁止使用可能損害學生心理健康的儀器,要防止心理健康教育醫學化的傾向。
下一步,教育部將加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隊伍建設。逐步配齊心理健康教育專職教師,專職教師原則上須具備心理學或相關專業本科學歷。每所學校至少配備一名專職或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心理健康教育教師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
北京五十中高一年級一位教師說:男女生交往困擾確是學生常見的問題,如果老師和家長對這一話題態度比較激烈,孩子則容易出現逆反。這位老師認為:現在的學生心理比較早熟,應該從小學高年級就開始指導男女生如何與異性交流,從幼兒園就應該開始教育他們建立起基本的性別意識。
(來源: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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