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黄打非加大刑事打击力度严惩制售非法出版物犯罪分子--文化--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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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黄打非加大刑事打击力度
严惩制售非法出版物犯罪分子

最高被判有期徒刑10年罚金600万元

2012年07月10日10:12    来源:人民网-文化频道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北京7月10日电 近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布了8起近期判处的“扫黄打非”重点案件。7起为贩卖盗版、淫秽光盘或盗版软件,最高被处有期徒刑10年,1起为被列为2011年全国“扫黄打非”十大案件的海南海口“2.16”非法出版期刊案,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600万元。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加大对制作、销售非法出版物的刑事打击力度,绝不手软。

贵州贵阳“2.22”贩卖盗版淫秽光盘案。2012年2月22日,贵阳市云岩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会同贵阳市文化市场执法部门,在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289号3栋2单元302室查获一个存储盗版、淫秽光盘窝点,现场查缴盗版光盘42万余张、淫秽光盘1万余张,抓获涉案人员张建民。近日,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以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张建民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

海南海口“2.16”非法出版期刊案。2011年2月16日,由海南省“扫黄打非”办公室牵头成立的非法报刊诈骗案件专案工作组在海口市捣毁3处非法出版窝点,抓获以郭海弘、符莉夫妇为骨干的犯罪团伙成员9人,现场查获《中国教育研究》等20种非法期刊和《中国医学论坛报》等4种非法报纸共计1.8万余册(份),涉案金额高达1000多万元。经查,该团伙自2004年以来通过电子邮件,以刊登论文索要版面费为手段进行诈骗,累计获利达400多万元。2012年6月27日,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符莉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600万元,分别判处郭海弘、符晓倩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20万元。

云南昆明“7.08”贩卖淫秽光盘案。2011年7月8日,昆明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西山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前卫派出所根据掌握线索联合行动,破获一起贩卖淫秽光盘案件,查获淫秽光盘1万余张、盗版光盘10万余张,抓获涉案人员2名。经查,犯罪嫌疑人杨建平从广州购进淫秽光盘后在音像店暗中销售,范围遍及全省各州市。2012年2月14日,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以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杨建平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6千元。

云南昆明“11.17”贩卖淫秽光盘案。2011年11月17日,昆明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西山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及永昌派出所联合行动,查获淫秽光盘4万余张、盗版光盘3千余张,抓获贩卖淫秽光盘的罗小芬。2012年3月23日,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以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罗小芬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

湖北武汉“1.05”销售盗版、淫秽音像制品案。2012年1月5日,武汉市江汉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踩点蹲守,掌握情况后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捣毁一个位于前进街楚宝巷内的批销盗版、淫秽音像制品窝点,查获盗版光盘1万余张,淫秽光盘112张,抓获涉案人员杨莲英等4人。2012年5月18日,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和贩卖淫秽物品罪,判处杨莲英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

四川成都“10.12”批销盗版音像制品案。2011年10月12日,四川省“扫黄打非”办公室根据举报,部署成都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协调成都市及青羊区新闻出版、公安等部门执法人员,在成都市大安西路上河新城小区内查获一非法光盘批销窝点,现场抓获陈婵叶等4名涉案人员,收缴盗版音像制品11万余张。2012年4月1日,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以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判处陈婵叶等4人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至6个月缓刑8个月不等,并处罚金9万元至3千元不等。

江西上饶“6.24”侵犯著作权案。2010年12月,根据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转办举报线索,江西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立案查处了上饶市上饶县花厅镇中坂村村民杨勤平长期贩卖盗版软件案。2011年,涉案人员杨勤平、赵加友、纪丽华先后被抓获归案。经查,从2006年开始,赵加友在四川省成都市新世纪、四维大楼两处租摊销售广联达无驱、PKPM有驱等盗版软件,并通过快递向外地客户邮寄;杨勤平从赵加友、纪丽华等处购进盗版软件,再通过电话、QQ等方式向全国各地销售,销售区域涉及江西、河北等多个省份,仅2011年以来就销售盗版软件400余套,获利8万余元,同时还向赵加友销售PKPM无驱盗版软件;纪丽华则是从四川、深圳等地购进盗版软件后,通过电话联系客户、实地推销等方式向全国各地销售,3人非法获利均超过10万元。2012年6月21日,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法院以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依法判处赵加友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分别判处杨勤平、纪丽华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广东东莞“8.26”批发非法音像制品窝点案。2011年8月26日,东莞市文化执法大队联合万江文化执法分队查获一个位于东莞市万江石美社区石美公寓楼的批发非法音像制品窝点,收缴非法音像制品3.7万余张。2012年2月24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邹清泉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3万元。

(责任编辑:实习生李点点、许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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