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的數字作品未經授權
但實際上,莫言作品的版權絕不是兩個不同版本的《蛙》那麼簡單,莫言的獲獎不僅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文學作品銷售狂潮,而且更引發了泥沙俱下的另類出版景象。
曹元勇說:“莫言獲獎后,在不到一個月時間之內,‘莫言作品系列十六種’到目前為止已經銷售了20萬套,而其中的一些重點品種,如《豐乳肥臀》、《蛙》等,單品銷售已過40萬冊。”推出《莫言精選集》的北京燕山出版社相關負責人介紹,該書早在2006年就問世了,但目前還在合同期內,該作品重新印刷上市后,同樣銷售火爆。
就在莫言作品被讀者一買數十本的同時,作為莫言全版權經紀人的精典博維也發現了一個現象,陳黎明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說,市面上所見的大量莫言作品,除了上海文藝出版社的書、帶有精典博維“logo”的書,以及作家出版社所出版的《生死疲勞》、《檀香刑》之外,其他大部分書都有很大嫌疑。“受莫言委托,律師團對這些出版合同曾經調查、梳理過,70%至80%的作品都存在授權不合法性。”
如此看來,大致分析一下莫言作品的版權確有必要。首先,按照目前的公開說法,擁有莫言全版權的精典博維和擁有“莫言作品系列十六種”版權的上海文藝,以及擁有莫言兩部作品(《檀香刑》和《生死疲勞》)版權的作家出版社被認為是最顯而易見的“正版”擁有方,作家出版社社長葛笑政說:“我們所擁有的這兩部作品版權很快要到期了,但是我們已和精典博維合作推出《莫言文集》,兩部作品版權到期后,還將通過文集的形式面世。”
但除此之外的很多作品就讓人無法辨析了,記者對中關村圖書大廈在售的莫言作品進行了調查,翻開這數十種圖書,無一例外都是莫言獲獎后推出的,其中《莫言自選集》由四川文藝出版社和華文出版社聯合出版,在該書的腰封上特別加注了“長篇小說《豐乳肥臀》無刪節版”等文字﹔而廣東省出版集團花城出版社的《紅高粱》,是該出版社中篇小說金庫第4輯中的一部﹔青海人民出版社的《透明的紅蘿卜》是莫言中短篇小說精選﹔中國青年出版社的《我的高密》,是莫言散文精品﹔此外還有中國文史出版社的《聆聽宇宙的歌唱》等等。關於這類書的版權情況,國家版權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這些書都是正規出版物,但哪些有合法授權,哪些沒有合法授權,必須要細查合同才能明確。
如果探究莫言作品數字版權授權情況,更是不明晰,根據精典博維律師團調查的情況,目前80%的數字閱讀終端提供的莫言數字作品,都未經授權。而據記者調查,目前比較明確的是,《生死疲勞》、《檀香刑》的數字版權由作家出版社擁有。作家出版社副總編輯劉方說:“我們擁有莫言少量作品的數字版權,目前還在根據協議與有關渠道合作。”此外,莫言作品的數字版權擁有方,據說有一個大戶是中文在線,但近幾天中文在線旗下的17K小說網已找不到莫言作品電子版。關於更多的詳細情況,中文在線方面屢次拒絕了採訪。
精典博維方表示,對於紙質出版而言,目前不合法的出版物,主要體現在莫言授權已過期,但擅自進行了印刷。而數字版權,則主要體現在未經授權就擅自通過閱讀終端面世。陳黎明說,為了替莫言維權,目前有兩個律師團隊正在調查取証,這個團隊的總人數已達10人。關於調查的進展,陳黎明說:“情況特別嚴重的幾家,我們已通過口頭和律師函的形式予以警告。我們不願意大面積傷害同行的顏面和利益,這也是莫言老師所希望的。”
針對這一混亂的局面,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副司長王志成公開表示,將重點保護莫言作品的版權,發現盜版將嚴厲查處。而上周在接受本報記者電話採訪時,王志成說:“目前精典博維尚未上報相關材料,希望他們盡快將莫言作品版權授權關系梳理清楚。”
影視版權或進行拍賣
值得關注的是,莫言作品紙質版權和數字版權目前還沒有徹底理清,但是莫言作品的影視改編權已在火熱的爭奪。精典博維負責影視版權的張軒洋說,目前已經有二三十家影視公司登門洽談,其中包括華誼兄弟影視公司等。
影視公司競爭最激烈的作品包括《生死疲勞》、《檀香刑》、《豐乳肥臀》、《蛙》,但關於影視改編版權費,目前還處於詢問、報價階段。張軒洋稱,報價並非一些媒體報道的千萬元,但隨著莫言的獲獎,這個價格當然也絕不會低。
莫言作品的影視改編權將採用打包報價方式,不僅包括電影、電視改編權,還包括話劇等改編權。張軒洋說,一方面,如果拆分就不好報出一個明確價格,另一方面,很多影視公司也很精明,他們更願意進行打包合作,一次性投資后,有更大的可操作空間。
據介紹,在結束報價階段之后,精典博維下一步將和莫言本人確認,再採取下一步行動。“我們可能會進行影視改編權拍賣,以求公平、公正。”張軒洋說。
此外,莫言不僅創作了大量的小說,還創作了話劇劇本和影視劇本,其中話劇劇本有《我們的荊軻》、《霸王別姬》、《鍋爐工的妻子》。北京人藝預計今年年底再度將《我們的荊軻》搬上話劇舞台,檔期大約是一個月。而關於另兩部作品,目前也有洽談方進行積極接觸。
很多人不得而知的是,莫言還創作了三萬字的《生死疲勞》動畫片劇本,該劇本不是莫言受影視公司邀請,而是完全自發創作。張軒洋在談及觀感時說:“比原書更有意思,更有趣,畢竟是為電影而創作,畫面感更強。”
當然,對於這場影視改編爭奪戰,導演康洪雷也說話了:“利益驅使下的影視作品,一定不會成功,影視行業是無心插柳柳成蔭的行業,帶著強烈的利益之心,一定會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他認為,對於優秀文學作品的影視改編,更需要充滿敬畏之心。
康洪雷還告誡,並不是所有文學作品都適合影視改編,“希望影視公司冷靜下來,真正審視,不能一窩蜂就上。”
名家訪談
作家版權保護還需改善
——對話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總干事張洪波
圍繞莫言作品版權發生的種種糾紛,再次把作家作品版權保護,以及作家生存現狀的問題提了出來。如何使作家作品的版權得到有效的保護,改善他們的生存境遇,還有很多事情要做。為此記者採訪了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總干事張洪波。
記者:據我所知,大部分作家收入並不高,有將同一部作品與不同出版社進行授權的情況,只是採取了不同的形式,比如這家出單行本、那家出文集等等,這種現象屬於重復授權嗎?
張洪波:目前,我國作家群體整體收入不高,這是作家群體自己公認的社會現象。作家收入不高,有很多原因,比如侵權盜版問題、拖欠或不付稿酬問題、作品市場銷路不好或不被市場認可問題、作家的生存大環境問題等。
但是,我認為最根本的問題是作家對作品版權知之甚少,不知道如何利用自己作品的版權去創造收益、產生收益、產生回報,並且要持續有回報。比如圖書出版就有獨家(即專有)與非獨家(即非專有)之分,重印、再版怎麼辦?按照版稅制還是基本稿酬制收取稿費?不按時出版、不及時結算、拖欠版稅怎麼辦?出版社、文化公司應該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一系列版權法律專業問題,作家自己都很難搞懂。
圖書合同中約定單部作品,還是包括修訂版、縮編版、文集、選集、自選集、全集等等,是否包括數字版權、海外翻譯權、影視劇改編權的代理權,都是需要嚴格寫明白的。由於對方故意、或者作家不熟悉等原因,可能會造成約定不明確,不一定就是作家自己願意重復授權,當然有的精明作家會這樣設計,這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一般來說,出版社、文化公司會要求專有出版權,希望獨家出版,並佔有市場。非專有出版往往是作家名氣比較大,作品受追捧,幾家出版方都願意利用各自渠道發行作品。隻要合同約定清楚,反映雙方真實意願,就無可厚非。
記者:國內作家版權現狀能否大致介紹一下?呈現出怎樣的特點?
張洪波:與十年前、二十年前比,整個社會大環境變化了,作家對版權更重視了,收入也有所改觀。但是侵權盜版、盜印、圖書出版和報刊轉載拖欠稿費不付稿費、數字侵權盜版猖獗導致作家對新媒體、數字出版望而卻步,數字版權維權艱難。很多行業對作家擠壓厲害,不重視作家收益,比如不少報刊轉載作家作品不付轉載稿費,一些出版社編寫出版教材不支付稿費,編寫出版教輔材料不經過作家授權不支付稿酬。大多數作家面對侵權盜版不知所措、忍氣吞聲,這會對文學創作產生嚴重影響。
作家群體仍然屬於弱勢群體,作家遭遇侵權盜版等版權保護問題仍然很嚴重,作家的版權保護問題需要政府加以關注和改善。作家群體還需要社會關注、被社會重視。
記者:針對作家版權保護存在的主要問題,有什麼解決辦法?
張洪波:首先,應該完善著作權法律法規。有關部門應該認真聽取社會呼聲,在立法中增加保証作者權益的保護條款,同時《著作權法》實施條例、《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等行政法規也要盡快作出修改和調整。
其次,有關部門和機構應該針對作家版權問題採取切實行動,比如作品的使用者、傳播者是否存在侵權盜版問題,執法部門應加大查處力度,加大審判力度。法律確實有原則性規定,但是執法是大問題,執法不嚴也是造成作家合法權益得不到保護的一個原因。
再次,應該發揮社會各界的作用,加大宣傳力度,樹立尊重版權、尊重創作、樹立正版的社會風氣。建立完善的版權經紀制度,完善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建設,作家要抱團維權。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作為國家批准的唯一的文字作品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作為獨立的非盈利組織,在向谷歌、百度、蘋果維權過程中,獲得廣大作家的認可。創新版權授權通道,加強作家版權運用和維護能力,這應該是集體管理組織的未來發展方向,也是作家的光明未來所在。
記者 路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