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文物局解讀《國家文物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
人民網北京2月21日電(陳燦) 《國家文物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近日正式發布實施,這是全面推進我國文物事業發展的一件大事。《規劃》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特別是關於文物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和“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針,在總結“十二五”規劃實施經驗、深入分析當前發展形勢的基礎上編制,既有繼承,也有創新。
《規劃》基於黨和國家對文物工作的高度重視。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就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加強文物保護利用作出系列重要指示批示。2016年,國務院出台《關於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指導意見》,召開全國文物工作會議。2017年1月,中辦、國辦印發《關於實施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的意見》。這些都為“十三五”時期文物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導,為文物事業發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規劃》基於國家出台的一系列重大戰略和舉措。《規劃》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國家“十三五”文化改革發展綱要》等要求,對國家實施的“一帶一路”、京津冀協同發展、中華文化走出去等重大戰略和舉措都有落實和體現。《規劃》基於“十二五”時期文物工作取得的顯著成就。文物部門改革創新、探索實踐,各級黨委、政府落實保護責任,相關部門齊抓共管,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文物保護利用工作取得成效,全社會保護文物的共識初步形成,文物的價值和作用得到廣泛認同,這些都為“十三五”時期文物事業創新發展打下了堅實基礎、營造了良好環境。《規劃》基於文物事業發展的內在需求。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文物保護利用的任務更加艱巨,文物工作責任更加重大,文物資源在推動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積極作用有待進一步發揮,文物事業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
《規劃》在發展理念上,緊緊圍繞“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和保護文物也是政績的科學理念,強調落實文物保護主體責任﹔在指導思想上,強調統籌文物保護與經濟社會發展,切實加大文物保護力度,推進文物合理適度利用,使文物保護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眾,切實做到在保護中發展、在發展中保護﹔在發展目標上,強調建設綜合性、全方位的文物保護利用體系,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尚未核定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都要保護,健全文物安全責任體系,基本形成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格局﹔在發展指標上,貫徹穩中求進的總基調,強調量力而行、留有余地,兼顧需求和可能、當前和長遠。《規劃》闡明了“十三五”時期文物事業的發展目標、主要任務、重大工程和重大舉措,從總體要求、切實加大文物保護力度、全面提升博物館發展質量、多措並舉讓文物活起來、加強文物科技創新、加強文物法治建設、完善規劃保障措施、形成規劃實施合力等八個方面進行了闡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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