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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焰山历险记》改名重映惹质疑 律师:涉嫌虚假宣传

孙琳琳

与2005年老片《红孩儿大话火焰山》如出一辙;而记者也发现,该片在署名上配用了全新的主创团队,《红孩儿大话火焰山》由王童导演、纪蔚然担任编剧,而《火焰山历险记》的导演则变成了肖淮海,编剧则成了尹恒和张萍捐。
2013年07月25日07:37    来源:新京报    手机看新闻

  与2005年老片《红孩儿大话火焰山》如出一辙;片方回应经过二次创作

  动画电影《火焰山历险记》正在上映中,但却有不少观众发现该片无论在剧情、角色造型等方面,都与八年前获得台湾金马奖的动画片《红孩儿大话火焰山》如出一辙,其不但打着“原创”旗号,还配以全新的主创团队,因此不少观众认为片方涉嫌欺骗消费者。对此片方江苏吴都潇湘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张轩豪在接受其他媒体采访时表示,该公司已取得版权,且经过“二次创作”。昨日当记者联系张轩豪时,他却称:“一些报道并不都是我说的,我需要请示领导后再向媒体发布。”

  发现

  内容没变,主创大换血

  上周五上映的《火焰山历险记》曾以“原创动画”“自产动画”作为宣传语,上映后却遭观众吐槽,称其“就是换了名字冒充新片”,“该片与2005年台湾出品的动画片《红孩儿大话火焰山》在剧情、角色造型及很多细节上几乎没有任何变化,只是由原来的87分钟剪为84分钟,换上了大陆演员配音。”“我记得当年五月天还唱了主题曲,玛莎还给红孩儿配了音,现在出个《火焰山历险记》算是干吗的。”不少网友指责该片乃“借尸还魂”,纷纷表示被欺骗。

  而记者也发现,该片在署名上配用了全新的主创团队,《红孩儿大话火焰山》由王童导演、纪蔚然担任编剧,而《火焰山历险记》的导演则变成了肖淮海,编剧则成了尹恒和张萍捐。

  片方

  已买版权,属二次创作

  据悉,《红孩儿大话火焰山》版权属曾被誉为“亚洲迪士尼”的台湾宏广股份有限公司,该片耗资500万美元,于2005年曾在台湾、香港以及中国大陆上映,2007年还曾在电影频道播出。有资料显示,《火焰山历险记》片方吴都潇湘是台湾宏广在大陆成立的合资公司,但对此吴都潇湘相关负责人张轩豪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双方只是“合作关系”,并透露几年前已买下该片版权,因此并不存在侵权。

  对于两部影片内容如出一辙,张轩豪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强调对其进行了“二次制作”,“老片由于时间较早,色彩等方面有些老旧,《火焰山历险记》是由重新组建的制作团队,对色彩、画面、配音、配乐等经过二次制作和包装以后的成果,其他方面也做了一定调整,耗资1000多万元,历时两年完成。”同时他称重新修复的主要目的是“让观众重温经典,也是为了支持原创。”对于宣传时为何只字不提原版,张轩豪则认为没什么不妥,“《泰坦尼克号》上映了几次?”

  发行

  并不知情,完全照搬很少见

  对此记者联系了该片宣传发行方卡通先生相关负责人王先生,他告诉记者,在与片方吴都潇湘谈合作时,对方并未告知《火焰山历险记》乃老片修复重映,“我们完全不知情。”不过王先生否认在宣传时曾向媒体发布“原创动画”的概念,“因为原创动画并不是卖点,所以我们选择了童趣等新闻点。”但王先生承认,自己也曾在网上看到过有关该片“原创动画”的报道。此外他还透露,类似事件在中国动画市场并不算罕见,“但一般都会讲究个分寸,几乎完全照搬的情况还是少见的。”

  【律师意见】

  “涉嫌虚假宣传”

  知识产权诉讼律师徐耀明表示,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新作品,取决于是否具有独创性。如果仅仅是对原作的画面、色彩、配音改头换面,不构成新作品。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业内观点】

  北京电影学院动画学院院长孙立军:原创动画是经过艺术家多年的呕心沥血创造出来的,如果中国动漫都把昨天吃过的今天又拿来吃,这将对中国动画电影如今良好的发展势头产生极为恶劣的影响,是中国原创动画事业的悲哀。

  原新影联副总高军:这种“新瓶装旧酒”的案例国内很少见,虽然国家并没有明文规定“修复重映”过审的片子宣传时必须向观众言明,但这种自欺欺人的行为不值得提倡。(孙琳琳)

(责编:王鹤瑾、许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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