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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突破电视剧融资瓶颈

2013年05月25日07:05    来源:中国文化报    手机看新闻

新文化集团所拍摄的电视剧剧照

新文化集团所拍摄电视剧《胭脂霸王》剧照

  文化企业融资是近年来产业发展的迫切需求,希望银行也能理解文化产业这一新兴产业存在的实际情况,接受普遍存在的现金结算模式,寻找金融创新模式,推出信用贷款等更符合轻资产的文化企业运作特质的办法。

  学术主持齐勇锋

  日前,热播电视剧《那金花和她的女婿》已在湖南卫视收官,收视飘红。演员胡亚捷饰演的大女婿何兆海,因对丈母娘及其家人的大爱感动了很多观众,被称为“中国好女婿”。这部由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文化集团”)、上海欢天喜地影视传播有限公司联合出品的电视剧于4月16日在湖南卫视黄金档播出以来,以平均2.71%的收视率一举拿下全国冠军,单集收视份额更是突破10个百分点。

  在带给观众欢笑、感动的热播电视剧背后,除了演职人员的辛劳外,也离不开默默无闻的企业财务管理人员,他们为拍摄一部电视剧想方设法进行融资、管理到账资金、监管资金收支,保障电视剧能够顺利开拍并播映。这些幕后英雄的工作被大众忽略,但事实上,电视剧融资过程并不简单,轻资产的电视剧生产企业如何让重视信用的银行放贷?而习惯于现金结算的影视剧企业又如何适应银行严格的资金监管模式?这些难题需要企业和银行双方的磨合和信任,试看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和上海新文化集团是如何突破这些难题的。

  瓶颈一:贷前准备

  2012年4月,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向原国家广电总局推荐1个备选项目,就是新文化集团的电视连续剧《那金花和她的女婿》,该剧已于当年5月开机。当时新文化集团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申请贷款1600万元。2012年6月,经原国家广电总局审核并推荐,该剧被纳入中国进出口银行与原国家广电总局部行合作的第二批广播影视出口重点项目推荐清单。

  这不是新文化集团第一次向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申请贷款,事实上,2011年9月6日,新文化集团就向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卖方信贷贷款3500万元,期限为2年,用于拍摄《绝地重生》、《胭脂霸王》和《斜马镇》3部电视剧。考虑到3部电视剧的拍摄进度不一,经银行研究,,对前期已开拍的《胭脂霸王》进行贷款支持。

  同年11月11日,经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批准,同意向新文化集团提供1300万元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卖方信贷,期限不超过1年,贷款利率为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按季浮动。同年11月17日,该项目贷款在落实放款条件后,放款1300万元。2012年3月29日,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向新文化集团发放了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贷款1600万元,期限为21个月,用于拍摄电视剧《同在屋檐下》。

  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该行之所以将新文化集团列入广播影视出口重点项目推荐清单,并多次为其提供贷款,原因主要在于新文化集团的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我们通过多次走访新文化集团,了解到该集团是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经营情况良好,管理较为规范,在拍电视剧较多,且有资金需求。通过调查分析,我们判断该企业的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经测评,其信用等级符合我行贷款客户的要求。”该负责人说。

  为弄清文化企业和电视剧拍摄项目的特殊性,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派出了业务处负责人、信贷员及评审员一起到新文化集团进行贷前调查。

  贷前调查的另一项重要任务就是核定贷款金额,银行究竟该为企业发放多少额度的贷款,并非随意而为,而是要根据企业编制的《影视剧项目可行性报告》中电视剧制作总预算和企业自筹资金,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和银行的相关规定进行核定,一般来说,贷款额是总预算减去企业自筹资金的数额。

  瓶颈二:担保难

  文化企业普遍缺少足够的固定资产,担保难成为文化出口企业融资的最大瓶颈。在新文化集团这一案例中,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向新文化集团发放的贷款主要以该集团应收账款为质押担保,并追加新文化集团法定代表人杨震华个人无限责任担保。这一担保方式是如何确立的?该业务部门相关负责人解释,由于申贷人本身也无房地等固定资产,且关联方也不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因此,如何解决担保问题成为该笔贷款突破的关键。

  “我们考虑到新文化集团正在拍摄及完成的电视剧较多,已签订并在执行中的电视剧播映权转让合同较多,此类合同中电视台普遍信用良好,应收账款坏账风险较低,因此,最终我们决定,采取了应收账款质押的担保方式,以新文化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应收账款作为质押担保,并对质押的应收账款管理提出了更为详尽及具有可操作性的指导意见和要求。”该负责人说。

  同时,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考虑到电视剧播映权转让合同一般为格式化的预售合同,实际款项支付双方有一定协商余地,且实际支付的时间可能会比合同约定时点要晚;并且,由于电视剧播出时间需要协调,并根据播出情况逐步回笼资金,因此,应收账款的资金回笼时间存在不确定性。为此,银行从风险防范角度出发提出,要求追加新文化集团法定代表人杨震华的个人无限责任担保。

  但作为贷款方的新文化集团相关负责人对这一担保方式提出了不同意见,他解释,由于企业申请贷款到银行批贷需要一定时间,加之银行提供的贷款期限可能为一年或超过一年,而企业所能提供质押的应收账款是动态的,账期也可能和贷款期限不匹配,申贷期间和贷款期间都可能发生应收账款到期收款的情况,这样银行需要重新安排或追加应收账款质押,因此,应收账款的质押担保是比较繁琐的担保方式,在实际操作中,很容易出现合同的收款时间与发放贷款的时间冲突等问题。

  瓶颈三:贷后资金怎么用

  影视剧行业的资金使用具有特殊性,从电视剧启动投资到完成拍摄,一般以现金方式支付各项费用开支,开支由监制人或制作人负责,且大多都发生在拍摄地。但这与银行通行的资金监管模式有冲突之处,使得贷后资金使用和监管成为银行向影视剧企业提供贷款的又一个难题。

  在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向新文化集团的放贷过程中,同样遭遇了这一难题,“影视剧行业的资金使用具有特殊性,大多为现金结算,但我们银行不能办理现金业务,因此放贷后的资金监管存在困难。对于本笔贷款,我们解决的办法是,按企业提供的拍摄预算和授权书为资金支付审核依据,通过贷款监管银行账户将贷款资金最终划入电视剧财务专用账户(即为监制人个人账户)后提现使用。我分行与新文化集团的主要结算银行进行协商,提出由商业银行对我行贷款进行资金监管的方案,由于该企业的基本账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对贷款资金监管业务要收费,最终我们确定由光大银行作为贷款资金的监管行,并签订了三方协议。”该负责人说。

  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在经办向影视剧企业放贷业务的过程中积累了经验,对于贷后管理难的问题,其建议与企业的结算银行协商,选择一家商业银行作为贷款资金监管银行,由其负责监管企业资金的对外支付,以及从监制人个人账户的对外付款。此外,该行近期将制定该类企业的资金监管方案或提供配套的支付系统(如网银)支持贷款资金监管。

  而新文化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为解决这一难题,企业在尊重行业特点的前提下,会完善剧组现金管理制度,同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当减少现金支付的比例,逐步提高银行支付的比例,适应银行的管理要求。

  但同时,他也指出,考虑到影视企业的特殊性,目前我们国家的影视制作配套行业尚无法达到规范的标准,现金结算模式在一定时期内普遍存在。文化企业融资是近年来产业发展的迫切需求,希望银行也能理解文化产业这一新兴产业存在的实际情况,接受普遍存在的现金结算模式,寻找金融创新模式,推出信用贷款等更符合轻资产的文化企业运作特质的办法。

(来源:中国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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