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至23日,由省文物局副局长肖学智带队,省建设、宗教、旅游、文物等部门人员组成的省政府第三督察组,先后赴临夏州、甘南州和陇南市对旅游等开发建设活动中文物保护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察。督察组紧紧围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等开发建设活动中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所列的八项内容,通过重点抽查、召开座谈会、现场询问、发放调查表、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进行督查。
5月20日上午,督察组重点检查了临夏市东公馆和蝴蝶楼,详细查看了东公馆和蝴蝶楼的文物保护情况。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督查组指出,东公馆和蝴蝶楼作为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刚刚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临夏州政府要充分认识其重要的文物价值,尽快启动文物保护规划编制工作,为保护利用打好基础。针对蝴蝶楼位于部队营区、文物部门日常巡查和管理不便,加之该建筑年久失修、已成危房的情况,督查组特别强调,当地政府要主动加强与部队管理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尽快制定蝴蝶楼文物抢救性保护维修方案,同时要建立日常巡查管理机制,重视古建筑安全防护工作,细化并靠实安全责任,确保文物万无一失。
5月20日下午,督察组检查了夏河拉卜楞寺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情况,重点查看了拉卜楞寺文物保护维修工程进展情况并召开座谈会。督察组听取了夏河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后,对拉卜楞寺文物保护及管理工作提出了四个方面要求:一是夏河县委、县政府要高度重视拉卜楞寺文物保护工程,切实发挥保护维修工程领导小组的协调作用,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文物保护和工程建设的要求,规范施工,保证质量,确保文物保护维修工程按期完成。二是严格履行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夏河县城市建设规划要严格遵循历史文化名城和文物保护的相关要求,坚决杜绝未批先建、破坏历史文化风貌等违规行为。三是要合理确定文物景区游客承载标准。拉卜楞寺是我省重要的文物旅游景区,也是重要的宗教活动场所,要科学测算,合理确定游客承载标准,并依此制定安全应急防范措施,确保人员和文物安全。四是进一步健全拉卜楞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机构。目前拉卜楞寺仅有寺管会兼顾文物保护,难以适应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甘南州和夏河县应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要求,尽快设立专门的拉卜楞寺文物保护管理机构。
5月21日,督察组重点检查了迭部县俄界会议旧址景区开发建设工程和次日那毛主席故居开发建设情况,特别强调了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文物旅游景区的开发建设要坚持规划先行,文物保护优先,科学论证,景区建筑要与文物保护单位整体环境风貌相协调;二是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的建设工程,必须严格履行报批程序;三是迭部县政府要落实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县文物管理所要充分发挥职责,切实加强对辖区内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四是进一步加强对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提升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为文物保护工作依法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5月22日至23日,督察组在陇南市重点检查了宕昌县哈达铺红军长征旧址和成县西狭颂文物旅游景区、吴挺碑等文物保护单位,并召开座谈会。督察组强调,陇南市和成县要加强文物保护单位的规划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把旅游等开发建设规划与文物保护单位的规划紧密衔接起来,坚持文物保护优先,把文物安全放在首位;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规定,加强文物管理,做好日常监测工作;文物旅游景区经营性收入要优先用于文物保护。督察组要求,哈达铺红军长征旧址保护要启动编制保护规划,尽快做好3处濒危院落的抢救性保护维修方案,同时要抓紧制定安防、消防方案,确保文物安全;成县西狭颂文物旅游景区要重点理顺管理体制,做好东汉摩崖石刻的保护方案,按程序报批,并尽快研究确定文物景区经营性收入用于文物保护的具体比例;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吴挺碑保护利用上,要进一步完善规划设计,借助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有利时机,深入挖掘内在价值,加大宣传,提高知名度,争取早日向游客开放。(甘肃省文物局政策法规处 余 恩)
(来源:文物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