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年前,鲁迅在北京西城砖塔胡同61号院租房。那是一个三合院,他租了三间正房、两间东屋。他和他母亲住正房,他的女佣和厨师住东屋,而房东一家老小却屈居于采光不好、昏暗潮湿的西厢房。假如不明内情的现代人“嗖”地一下穿越到那个时代,准会把鲁迅的房东当成鲁迅,而把鲁迅当成房东,因为现在的房东是不太可能住得比房客还要差的。
那时候鲁迅在教育部当官,月薪已经涨到300块大洋,收入水平远远超过绝大多数北京市民,也远远超过他的房东。所以他虽然是房客,却雇着女佣,出门有人叫他“先生”,回家有人喊他“老爷”,而他的房东却没人侍候,更没有机会当老爷。
台湾女作家林海音小时候也在北京租过房。那时林海音的父母没有房产,可是她们家的收入却在整个社区首屈一指。身为有钱人家的女儿,林海音有钱买糖人儿,有钱买玩具,有钱品尝冰镇酸梅汤,有钱把唱话匣子的买卖人领回家,让人家单独为自己播放梅兰芳的《宇宙锋》,引得房东家的小伙伴咬着手指头站在门口表示羡慕嫉妒恨。那些小伙伴回去跟爸妈要钱,被爸妈一个巴掌扇出大门:咱家多少钱?人家多少钱?跟人家比花钱?呸!
女作家冰心在北京租房的时间最长,从1913年她爸爸谢葆璋带着一家老小进京定居开始,光在东城铁狮子胡同剪子巷就租了16年。谢葆璋租的是两进四合院,一进院子让家人住,另一进院子让保姆和厨师住。房东姓齐,是汉军旗人,大清国完蛋了,守着祖上留下的两进大院子,靠房租度日。为了多收些房租,房东把最大的房子让给房客,自己带着家小在角落里蜗居。
那时候冰心的爸爸是海军部的司长,后来又升任海军部副部长(时称“次长”)。堂堂副部长携家带口当房客,真是天大的新闻,可在当时并不会成为新闻:第一,民国时代很多高官租房,租房并不是什么丢人事儿;第二,租房并不代表穷苦,有房并不证明阔气。民国好多房客比房东更阔气、更有地位、更受社会尊重。(李开周)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