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带薪休假是否可以“强制执行”
“全国各地自然条件、文化习俗差异大,集中统一休假很难发挥各自优势,建议实行分省分时带薪休假,避免‘黄金粥’。”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常委钱学明针对“带薪休假”提出建议。
不难看出,钱委员的出发点是为落实带薪休假,为维护广大劳动人民的基本权利。然而理想圆润丰盈的背后,充斥着现实的骨瘦如柴。三百六十行的工作性质和规律各异,就算分省分时休假也会扰乱正常的工作秩序,更何况规定了一定的休假时间,就大大违背了我们难能可贵的五天、十天或十五天的自主性。
而这仅有的自主性,往往在“没时间”、“不敢休”中弃权。没有强制力的保障,带薪休假无法落实到每一个人,久而久之,就连休假需求都淡了。亲朋问候,好友寒暄,“累”成了高频词,却不知如何解乏;哼唱着《时间都去哪儿了》,酸了鼻腔,湿了眼眸,回首找寻逝去的时光,却满眼马不停蹄,无处歇脚;整个中国社会,缺乏一种休假文化。
当然,我们有公休假期,即便火车票一票难求,机票酒店皆“涨停”,仍然可以“有幸”观摩到“世界级”的自然和人文相结合景观——“人山人海”,而服务业的劳动者大多连这个机会也没有;我们也有少数人主张自己的权利勇于休假,同时也要遭到不为上级理解的指责——现在的年轻人真是不务正业,就想着玩。然而无论何种休假,我们的目的仍然是为了更好地工作,恰好与西方人所认为的平日辛苦工作就是为了休假相反。个体的休闲权利在我们的人生哲学中是一页空白。
勤劳的中国人是否应该放慢些许疾行的脚步,拂去身上急功近利的扬尘,卸去浮躁和包袱,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读一本好书,享受午后的阳光,焚香品茗……那么带薪休假是否可以“强制执行”?不分单位、不分职业、不许薪酬补偿,严厉监督、强制休假、时间自主,让每一个劳动者都能在经年忙碌之中找到停泊的港湾。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它将为我们提供一个权利保障,营造一个健康环境,铺垫一种休闲理念,濡养一种休假文化。个体的休闲权利本就是至高无上的。
(来源:科技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