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飞宇获茅盾文学奖的《推拿》最近又成了备受关注的焦点——他的原著小说和由电视剧剧本版改编的《推拿》陷入了侵权纠纷。3月19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对作家毕飞宇和人民文学出版社诉编剧陈枰、西苑出版社侵权一案作出判决:认定陈枰、西苑出版社侵犯了毕飞宇的著作权;赔偿毕飞宇经济损失5万元。当时身在法国的毕飞宇和人文社都表示将继续上诉。而一直沉默的陈枰前几天写了一条长微博,坚持认为自己没有侵权,她也要上诉。
近日,刚从巴黎书展归来的毕飞宇接受了记者专访,详解侵权纠纷始末。
“不想纠缠5万元赔偿,起诉不为经济利益而是保护知识产权”
《推拿》侵权案一审判决时,毕飞宇在国外。很多人为他仅仅获得5万元经济赔偿鸣不平,他却说对这个结果表示满意。“判决书说得很清楚,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著的著作权,应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责任,我对这个结果表示满意。法庭的判决在我的意料之中,感谢法庭,我知道法律一定会保护我的合法权益的。从保护知识产权这个角度出发,5万的确有些少,侵权的成本太低了。但是,我不会在这个地方纠缠,说到底,我提起诉讼也不是为了经济利益,而是为保护知识产权,我的这个目的已经达到了。”
陈枰在微博上称法庭一审并无认定侵权,她认为,法院驳回了人文社的全部诉求,驳回毕飞宇和人文社索赔人民币63万元的诉求,即表示无侵权行为。毕飞宇回应道:“在判决书面前,被告说什么都不作数。作为一个败诉的人,我认为被告在这个时候说太多的话是极不明智的,对被告来说,要么好好地执行法院的判决,要么上诉。要知道,说不负责任的话和侵权一样,也要承担法律后果的。”
“《青衣》就曾‘吃过苍蝇’,但法律诉讼太消耗时间和精力”
陈枰在微博还上讲述了一件旧事以证明自己出版《推拿》的剧本事出有因——当年她把毕飞宇的《青衣》改成电视剧后,随即出版了《青衣》的长篇小说,毕飞宇还写了序。
毕飞宇对此回应:“那时候她渴望出一本书,我的确同意了,还应她的请求给她写了序。可我没有料到,最后出版的不是剧本,而是‘长篇小说’,这让我觉得我吃了一只苍蝇,但是,毕竟我口头同意过的,这只苍蝇我只能咽下去。这两天我也注意到她的言论了,她的逻辑是这样的,既然第一只苍蝇你都咽下去了,第二只苍蝇你也要咽下去。”
他不是没有想过走法律程序,“我对法律诉讼有恐惧,太消耗时间和精力了。写作对注意力的要求极高,那时候我正在写《玉米》,不想影响《玉米》的写作,事情就这么过去了。”这件事让他在转让《推拿》电视剧版权的时候,学会了用法律条款来保护自己,“我在签署合同的时候特地加上了一个保护性的条款,谢天谢地,正是这个保护性的条款让我轻松地赢得了这次诉讼。这就叫羊毛出在羊身上。”
“遇上事就忍着,这在客观上助长了不好的风气”
陈枰认为原著小说《推拿》影视版权几经转让,她与影视公司签的合同中并没有限制出版电视剧本,所以自己没有侵权。
毕飞宇解释:“《推拿》电视剧版权最早给了北京的中融公司,由于种种原因中融没有投拍,经过我的授权,中融公司将《推拿》的电视剧改编权转让给了禾谷川公司。我们现在所看到的电视剧《推拿》就是由禾谷川投拍的。转让合同是常有的事,无论合同转让多少次,合同内部的条款都不会改变。”
这次他不怕麻烦,下定决心站出来维权。“关于知识产权保护,我们说了很多年了,实施起来其实是不力的。中国作家的知识产权屡被侵犯,凭良心讲,作家自己也有一定的责任,总是害怕浪费时间和精力,遇上事就忍着,这在客观上助长了不好的风气,别人了解了你的心态,这种心态就会被利用。维权毕竟是一件技术含量很高的工作,不是随随便便可以做的。所以我想说,加大惩治的力度十分重要,如果一个人侵权了,罚他仨瓜俩枣,客观上会纵容侵权。”
(来源:西安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