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文化>>滚动新闻推荐

评论:"公文、教科书禁用网络词汇"不必大惊小怪

2014年04月01日11:27    来源:大连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评论:"公文、教科书禁用网络词汇"不必大惊小怪

  4月1日起,《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将正式施行。《办法》规定,国家机关公文、教科书不得使用不符合现代汉语词汇和语法规范的网络词汇,比如“高大上”、“白富美”、“喜大普奔”等。

  像批评“十大流行语”拒绝“小伙伴”等新生词汇一样,有网友照例认为机关公文、教科书禁用网络词汇,是过于狭隘的表现。我却不敢苟同。因为人家是这样规定的:国家机关公文、教科书不得使用“不符合现代汉语词汇和语法规范的网络词汇”,而不是将所有网络词汇“一棍子打死”。网络语言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再大,也有优劣之分,也有该用不该用之别。

  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具有严肃性、权威性和公信力等特点。具体到公文的语言,应该庄重、准确、严谨、规范。这就决定了,机关公文不能使用不符合现代汉语词汇和语法规范的网络词汇。很难想象,假如机关公文中出现“惩治腐败,让老百姓‘喜大普奔’”等说法,会是何等滑稽。

  而教科书,是教书育人的核心材料,是增进学生的知识和技能、影响学生的思想品德的重要工具,应该比机关公文还要严肃、权威和规范,其语言应该承担起宣传语文规范,传播语文知识,引导语文生活,推动语文学习的重任,自然也要与不符合现代汉语词汇和语法规范的网络词汇“绝缘”。如今,一些学生热衷于在作文中使用网络熟语,比如在作文《我的理想》中写道:“偶8素米女,木油虾米太远大的理想,只稀饭睡觉、粗饭……”让人不知所云,若不加以引导,会对汉语的规范化造成不小的负面影响。

  再说,机关公文、教科书禁用网络词汇,并不是要把网络词汇完全赶出我们的生活,并不会损害人们创造网络词汇的智慧和幽默。语言的形成是大浪淘沙的过程,只要经得起时间的检验和沉淀,优秀的网络词汇还是会有生命力的,最后被广大使用者接受,约定俗成为规范语言,被机关公文、教科书所使用也不是没有可能。而那些不雅不规范、词不达意、不知所云的网络词汇,显然不应该让它们泛滥成灾,甚至“爬”上公文和教科书。早一点过滤掉才是应有之举。

(来源:大连日报)



注册/登录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使用其他账号登录: 新浪微博帐号登录 QQ帐号登录 人人帐号登录 百度帐号登录 豆瓣帐号登录 天涯帐号登录 淘宝帐号登录 MSN帐号登录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