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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发通知制止艺术团组出国“镀金”

2014年07月10日07:57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手机看新闻

  本报北京7月9日电  (记者张贺)记者今天从文化部获悉:文化部已印发通知,对国内各级各类艺术团组到金色大厅等国外著名演展场所或国际组织总部办公场所进行“镀金”性质演展活动予以坚决制止。

  近年来,国内一些艺术团组和社会团体打着“文化交流”的名义,自费赴维也纳金色大厅等地进行“镀金”式演出的现象日益严重。这些活动往往采取自付场租、对外赠票以及组织观众的运作模式,有的甚至动用政府经费,不计成本、不看对象、不讲实效,通过不实报道或炒作来获取名利,既浪费了人力物力财力,也损害了国家形象和艺术尊严,助长了形式主义之风,造成了极为不良的社会影响。

  文化部在《关于坚决制止国内艺术团组赴国外“镀金”的通知》中要求,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坚决阻止各类“镀金”活动。未经文化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赴国外开展各类演展活动。对未纳入国外著名演展场所演出季、以全自费和租场方式进行的演展活动一律不予批准,坚决杜绝政府资助项目赴国外“镀金”。未经文化部及我常驻团的同意,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对国内艺术团组和个人赴国际组织总部办公场所举办的演展活动一律不予批准。

  《通知》明确指出,文化部各直属单位不得参与组织或支持国内艺术团组和个人赴国外著名演展场所或国际组织总部办公场所举办的“镀金”活动。《通知》还要求,我驻外机构要发挥监督作用,对此类“镀金”活动不予支持,不题词、不站台、不剪彩、不代为邀请观众和赠票,防止相关单位和个人借此捞取宣传资本。

  据文化部外联局副局长蒲通介绍,去年共有130多家国内各类文艺团体在维也纳金色大厅举办过演出,但国有专业文艺院团几乎没有参与,绝大部分此类演出团体是民间或业余团体,以中小学校文艺团体和老年合唱团等为主。主要是利用金色大厅的非演出季,自费租场举办演出。

  对于此项《通知》,一些文艺院团表示欢迎和支持。中央民族乐团办公室副主任伊达平说,中央民族乐团十几年前在金色大厅的演出在当地曾引起轰动。但2010年,乐团再去演出时,当地华侨和使馆表示,近两年各种艺术团体在金色大厅的演出扎堆,有时票白送都没人要。而且这些演出水平很低,让当地人以为中国艺术就是这种水平,影响很坏。这次文化部制止文艺团组出国“镀金”非常及时,有望遏制这一不良现象。


  《 人民日报 》( 2014年07月10日 16 版)

(责编:王鹤瑾、许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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